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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肯定不是胡丽丽干的,胡丽丽干不了。因为死者被凶手掐住固定后,被打击的部位是头顶部。”我看到林法医想插话,伸出手阻止了,说,“别急,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没有根据死者的损伤在头顶部而说凶手和死者肯定有身高落差,因为死者有可能是坐在床上被掐住,这样死者是坐着、凶手是站着,自然会形成体位落差。所以不能通过死者的损伤在头顶就说明死者和凶手有身高落差。我想说的是,凶手应该比死者强壮得多,不然一只手就能控制住死者?”
林法医点了点头。
“但是,”我接着说,“如果真的像邻居说的那样,胡丽丽和他人有奸情的话,不能排除是胡丽丽唆使奸夫来行凶的啊。你不觉得胡丽丽的这个不在场证据太巧合了吗?”
林法医说:“嗯,说的是有道理,但还是得靠证据来说话。尸检可以结束了吗?”
此时我和林法医已经在解剖台前站了5个小时,林法医不断地扭着他有一点骨质增生的腰部。
“师兄有腰疾,先下吧,我和你的助手继续。”我说。
“还要解剖什么?”
“既然是第一次主持案件侦办法医工作,我要做到万无一失。”我说,“我想把死者的脊椎打开,看看椎管内有没有出血。如果死者是驾驶摩托车从桥上跌落的,又是仰卧着地,那么他的脊椎肯定有伤。换句话说,如果像我们之前推断的,死者是死后被抛下桥的,他的椎管内是不可能有血的。”
林法医点点头:“那我先下了。”
我和实习法医一点一点分离了死者脊椎附近的肌肉组织,然后用开颅锯锯开了死者的脊椎骨。
椎管内,居然全是血。
4
这个发现太出乎意料了,怎么可能?出血是生活反应,难道死者还真的是跌落桥下的?难道我们之前的分析推断全部错误?
林法医傻在那里,我也傻在那里,就这样傻傻地站了几分钟,我是真的没了主意,于是脱下解剖服,给师父拨通了电话:“师父,我遇见问题了。”
“考试还能请教老师吗?”师父在电话那头用调侃的语气说道。
我知道师父只是和我开开玩笑,他一向主张人命大过天,绝对不可能因为这是对我的考试,而置一起命案于不顾。所以我没有理会师父的玩笑,继续问道:“简单点儿说,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死者是被人杀害以后,被抛下3米高的桥下的,仰面着地。但是为什么死者的椎管里会有血?”
师父在那边沉默了一会儿,说:“你有充分的依据证明死者是被杀害以后从高处抛尸的吗?”
我的大脑又迅速地转了一圈,接着说:“有充分的依据!”
“死者死亡几天了?”师父说。
“到今天,快3天了。”
师父笑道:“要懂得坚持自己的观点。抓大放小知道吗?法医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
“可是,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案件性质的判断就有问题,我心里就不得劲儿。”
“解决得了。”师父的话锋一转,“高坠导致脊椎损伤,不是看椎管内有没有血。第一要看脊椎有没有骨折。”
“没有骨折。”
“第二要看脊髓有没有损伤。”师父说。
“嗯,看脊髓吗?”我一边说,一边打着手势,让实习法医把死者椎管内的硬脊膜剪开。
硬脊膜被剪开了,呈现出一条雪白的脊髓,完整、干净、没有出血。
我扑通乱跳的心终于又重新平静下来。
“脊髓没有出血损伤。”我说,“哈哈,师父,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脊髓没有损伤而椎管内会有血呢?”
“因为尸体腐败,硬脊膜牵拉椎管内的神经根和小血管,导致小血管的破裂,所以才会在椎管内发现出血。简单说,就是腐败造成的。”
这排除了一切可以驳斥我观点的问题。挂了师父的电话,我信心满满,昂首挺胸地和林法医一起坐上车。
“师兄,我们掌握了这么多关键的线索片段,现在要去专案组把这些线索片段串联起来。”我高兴地说。
晚上8点,我顾不上吃饭,和林法医一起走进专案组会议室。会议室里,侦查员和交警同志都在等待我们的到来。
“交警同志赶紧回家吃饭吧。”我进了门就急着说,“是凶杀。”
我肯定的态度引起了专案组的一片嘈杂。
大队长显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说:“能肯定吗?”
“能肯定。”我坐了下来,喝了口水,说,“我们长话短说,我从尸体检验情况开始说起。”
“死者死于颅脑损伤,死亡时间是26日凌晨1点。”我刚说完,会议室又是一片窃窃私语,看来死亡时间的推断,让侦查员们也开始相信这真的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依据之一,死者的颈部有软物形成的损伤,摩托车形成不了。”我说,“依据之二,死者的头上四处创口,是两个不同方向作用力形成,摩托车一次形成不了。依据之三,死者的脊椎没有损伤,不符合高坠后后背着地应形成的损伤。依据之四,死者的会阴部没有损伤。”
尸检的时候,我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但是没有和林法医说,所以林法医也很诧异:“会阴部?”
“是的,如果死者是骑跨着摩托车跌落翻滚,会阴部应该有挫伤。”我说完,全场都在点头。
“根据以上四点依据。”我接着说,“尸检情况充分表明,死者是先被别人掐颈固定在墙壁上,然后用钝器打击头部致死。”
我停顿了一下,大队长感觉意犹未尽:“这就完了?”
“当然没有完。”我笑着说,“现在我来说现场情况。依据之五,死者的跌落位置是桥北头东侧,死者家住桥北面,而当天晚上死者肯定已经安全到家,如果是死者再次从家里出来是由北往南骑,经过小桥跌落的话,按照驾驶车辆靠右行驶的惯例,死者驾车应该沿桥的西侧行驶,即使跌落也应该是跌落在桥北头西侧。即便是... -->>
“我知道肯定不是胡丽丽干的,胡丽丽干不了。因为死者被凶手掐住固定后,被打击的部位是头顶部。”我看到林法医想插话,伸出手阻止了,说,“别急,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没有根据死者的损伤在头顶部而说凶手和死者肯定有身高落差,因为死者有可能是坐在床上被掐住,这样死者是坐着、凶手是站着,自然会形成体位落差。所以不能通过死者的损伤在头顶就说明死者和凶手有身高落差。我想说的是,凶手应该比死者强壮得多,不然一只手就能控制住死者?”
林法医点了点头。
“但是,”我接着说,“如果真的像邻居说的那样,胡丽丽和他人有奸情的话,不能排除是胡丽丽唆使奸夫来行凶的啊。你不觉得胡丽丽的这个不在场证据太巧合了吗?”
林法医说:“嗯,说的是有道理,但还是得靠证据来说话。尸检可以结束了吗?”
此时我和林法医已经在解剖台前站了5个小时,林法医不断地扭着他有一点骨质增生的腰部。
“师兄有腰疾,先下吧,我和你的助手继续。”我说。
“还要解剖什么?”
“既然是第一次主持案件侦办法医工作,我要做到万无一失。”我说,“我想把死者的脊椎打开,看看椎管内有没有出血。如果死者是驾驶摩托车从桥上跌落的,又是仰卧着地,那么他的脊椎肯定有伤。换句话说,如果像我们之前推断的,死者是死后被抛下桥的,他的椎管内是不可能有血的。”
林法医点点头:“那我先下了。”
我和实习法医一点一点分离了死者脊椎附近的肌肉组织,然后用开颅锯锯开了死者的脊椎骨。
椎管内,居然全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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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发现太出乎意料了,怎么可能?出血是生活反应,难道死者还真的是跌落桥下的?难道我们之前的分析推断全部错误?
林法医傻在那里,我也傻在那里,就这样傻傻地站了几分钟,我是真的没了主意,于是脱下解剖服,给师父拨通了电话:“师父,我遇见问题了。”
“考试还能请教老师吗?”师父在电话那头用调侃的语气说道。
我知道师父只是和我开开玩笑,他一向主张人命大过天,绝对不可能因为这是对我的考试,而置一起命案于不顾。所以我没有理会师父的玩笑,继续问道:“简单点儿说,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死者是被人杀害以后,被抛下3米高的桥下的,仰面着地。但是为什么死者的椎管里会有血?”
师父在那边沉默了一会儿,说:“你有充分的依据证明死者是被杀害以后从高处抛尸的吗?”
我的大脑又迅速地转了一圈,接着说:“有充分的依据!”
“死者死亡几天了?”师父说。
“到今天,快3天了。”
师父笑道:“要懂得坚持自己的观点。抓大放小知道吗?法医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
“可是,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案件性质的判断就有问题,我心里就不得劲儿。”
“解决得了。”师父的话锋一转,“高坠导致脊椎损伤,不是看椎管内有没有血。第一要看脊椎有没有骨折。”
“没有骨折。”
“第二要看脊髓有没有损伤。”师父说。
“嗯,看脊髓吗?”我一边说,一边打着手势,让实习法医把死者椎管内的硬脊膜剪开。
硬脊膜被剪开了,呈现出一条雪白的脊髓,完整、干净、没有出血。
我扑通乱跳的心终于又重新平静下来。
“脊髓没有出血损伤。”我说,“哈哈,师父,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脊髓没有损伤而椎管内会有血呢?”
“因为尸体腐败,硬脊膜牵拉椎管内的神经根和小血管,导致小血管的破裂,所以才会在椎管内发现出血。简单说,就是腐败造成的。”
这排除了一切可以驳斥我观点的问题。挂了师父的电话,我信心满满,昂首挺胸地和林法医一起坐上车。
“师兄,我们掌握了这么多关键的线索片段,现在要去专案组把这些线索片段串联起来。”我高兴地说。
晚上8点,我顾不上吃饭,和林法医一起走进专案组会议室。会议室里,侦查员和交警同志都在等待我们的到来。
“交警同志赶紧回家吃饭吧。”我进了门就急着说,“是凶杀。”
我肯定的态度引起了专案组的一片嘈杂。
大队长显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说:“能肯定吗?”
“能肯定。”我坐了下来,喝了口水,说,“我们长话短说,我从尸体检验情况开始说起。”
“死者死于颅脑损伤,死亡时间是26日凌晨1点。”我刚说完,会议室又是一片窃窃私语,看来死亡时间的推断,让侦查员们也开始相信这真的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依据之一,死者的颈部有软物形成的损伤,摩托车形成不了。”我说,“依据之二,死者的头上四处创口,是两个不同方向作用力形成,摩托车一次形成不了。依据之三,死者的脊椎没有损伤,不符合高坠后后背着地应形成的损伤。依据之四,死者的会阴部没有损伤。”
尸检的时候,我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但是没有和林法医说,所以林法医也很诧异:“会阴部?”
“是的,如果死者是骑跨着摩托车跌落翻滚,会阴部应该有挫伤。”我说完,全场都在点头。
“根据以上四点依据。”我接着说,“尸检情况充分表明,死者是先被别人掐颈固定在墙壁上,然后用钝器打击头部致死。”
我停顿了一下,大队长感觉意犹未尽:“这就完了?”
“当然没有完。”我笑着说,“现在我来说现场情况。依据之五,死者的跌落位置是桥北头东侧,死者家住桥北面,而当天晚上死者肯定已经安全到家,如果是死者再次从家里出来是由北往南骑,经过小桥跌落的话,按照驾驶车辆靠右行驶的惯例,死者驾车应该沿桥的西侧行驶,即使跌落也应该是跌落在桥北头西侧。即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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