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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主权不是说不在南裕泽这里,毕竟恨他的是江由。
魏安走了后,南裕泽去找叶青青,说起这件事来,问叶青青怎么看,叶青青微微扯了扯嘴角“你觉得,当年你离开皇宫自建府邸的时候,心智成熟吗?”
南裕泽“……”那特么的熟透了好么,那时候久被欺负的南裕泽心智早已不是孩子那般了,他走出皇宫的那一刻就想着回来,做着皇宫的主人……
想到这里,南裕泽像是被突然点醒了一样,想到了些什么,南裕泽觉得他们是一样的,都是扮猪吃老虎,叶青青的笑容让他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只老虎,而魏安是猪。
魏安的装疯卖傻骗过了晋临一干朝臣们,也许他的演技并不是那么精湛,是晋临朝臣们的野心蒙蔽了他并不是那么痴傻的事实。魏安现在在用同样的技术,骗南裕泽。
叶青青的笑就是这个意思。
她问的也很隐晦,南裕泽熟悉她了,她这么阴森森的一笑,几乎就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了。
方清峰今日好像能感觉到旁边有人在说话了,昏昏沉沉的脑子想什么都不清不楚的,听的声音也模模糊糊的,感觉到自己好像睁开了双眼,看到一个破破烂烂的屋顶,这里不是毒门。
是哪里?这段景象埋藏在最深处的记忆里,已经很久没有被挖出来了,突然……就在眼前。那根房梁是隔壁一个老大爷修缮的,那时候每逢阴天下雨,这破庙就没法住。有一个照顾自己的老头子,记不清长什么样子了,他现在就走在自己身边,嘟囔着说自己发了高烧,可怎么办,他的身影在那时候幼小的自己看来,是很高大的,养他长大的干爹就是自己心目中的英雄,
他能打败所有抢食的乞丐,然后把抢来的馒头给自己吃。
这记忆是片段的,就像他现在看着这个破旧的屋顶一样,那几根稀稀疏疏的梁柱,铺着几片青砖,还有稻草,外面一声惊雷,雨就顺着草缝滴进来,落在脖颈上,滑进脖子里,凉凉的。那一棍子突然落了下来,打在背上很痛,撕心裂肺的疼,他抱着自己的双膝蜷缩在大街上嚎啕大哭,呜咽着求求他们别打了,就因为太饿偷了别人吃剩下的包子,他那遮不住肚脐的衣服自然也挡不住棍棒
,抱着脑袋闭着眼睛在一次次重击下,哭的不省人事,他第一次有那么强烈的想法,他不想做人了,好累。
隔壁街上那条杂毛肮脏的狗,也是吃别人剩下的东西活命的。
那狗的毛已经被孩子们揪的稀稀疏疏的了,露出一片片白皮,甚至有些地方还是血淋淋的,结了血痂的地方还夹着毛发,它正低着脑袋在垃圾堆里翻找能活命的食物。
被生下来了,便要千辛万苦的活着吗?嗯,他认为这是在犯贱。
大雪倾盆而下,雪真的很大,大的打在脸上很疼,跟雨点一样疼,不,比雨还疼,像是冰雹,方清峰那时候还不叫方清峰吗,他无名无姓,养他的干爹叫他小娃。他站在一个悬崖上,想跳下去。
干爹来了,说“小娃,你可要活下去啊。”
凭什么啊,我活的这么累,活的这么像条狗,我为什么还要活下去啊!方清峰看着很深的悬崖,有更大的,更强烈的欲望要跳下去,他在深渊里看到了归宿。
其实那些轻生寻死的人,在最后一刻他们是会后悔的,在即将落地的时候,他们会用手臂来保护自己的脑袋,让自己的膝盖先落地,希望能撑起整个身体的重量。
然而是没有用的。
后来干爹说小娃不能这样活着,就转手把他卖给了黑子,黑市这鱼龙混杂的地方,若是运气好了,说不定能有一个好的人生。万一被卖给一个有钱的主顾,也比现在在大街上跟狗抢饭吃的好。
干爹是这样说的,那时候在他们这些乞丐里就流传,谁谁被人买走了,真幸福。
是啊,真幸福。
做奴也好,有口饭吃,真幸福。小娃从未觉得人生有什么希望,即使自己的干爹这样说了,他没得选择,被卖掉,他亲眼看着卖掉自己的干爹揣着高兴装阴郁,装不舍的拿着一吊铜钱离开,那一吊钱,能让这老头子在这世上多活那么两
三天。
他被卖给了黑子。
就是那个恨方清峰入骨的黑子。
在黑市人贩子的牢笼里,方清峰度过了比乞丐还难熬的日子,他见过那些菜市场上卖鸡的,在做乞丐的时候,那些鸡被囚禁在笼子里面,供人挑选,一笼子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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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主权不是说不在南裕泽这里,毕竟恨他的是江由。
魏安走了后,南裕泽去找叶青青,说起这件事来,问叶青青怎么看,叶青青微微扯了扯嘴角“你觉得,当年你离开皇宫自建府邸的时候,心智成熟吗?”
南裕泽“……”那特么的熟透了好么,那时候久被欺负的南裕泽心智早已不是孩子那般了,他走出皇宫的那一刻就想着回来,做着皇宫的主人……
想到这里,南裕泽像是被突然点醒了一样,想到了些什么,南裕泽觉得他们是一样的,都是扮猪吃老虎,叶青青的笑容让他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只老虎,而魏安是猪。
魏安的装疯卖傻骗过了晋临一干朝臣们,也许他的演技并不是那么精湛,是晋临朝臣们的野心蒙蔽了他并不是那么痴傻的事实。魏安现在在用同样的技术,骗南裕泽。
叶青青的笑就是这个意思。
她问的也很隐晦,南裕泽熟悉她了,她这么阴森森的一笑,几乎就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了。
方清峰今日好像能感觉到旁边有人在说话了,昏昏沉沉的脑子想什么都不清不楚的,听的声音也模模糊糊的,感觉到自己好像睁开了双眼,看到一个破破烂烂的屋顶,这里不是毒门。
是哪里?这段景象埋藏在最深处的记忆里,已经很久没有被挖出来了,突然……就在眼前。那根房梁是隔壁一个老大爷修缮的,那时候每逢阴天下雨,这破庙就没法住。有一个照顾自己的老头子,记不清长什么样子了,他现在就走在自己身边,嘟囔着说自己发了高烧,可怎么办,他的身影在那时候幼小的自己看来,是很高大的,养他长大的干爹就是自己心目中的英雄,
他能打败所有抢食的乞丐,然后把抢来的馒头给自己吃。
这记忆是片段的,就像他现在看着这个破旧的屋顶一样,那几根稀稀疏疏的梁柱,铺着几片青砖,还有稻草,外面一声惊雷,雨就顺着草缝滴进来,落在脖颈上,滑进脖子里,凉凉的。那一棍子突然落了下来,打在背上很痛,撕心裂肺的疼,他抱着自己的双膝蜷缩在大街上嚎啕大哭,呜咽着求求他们别打了,就因为太饿偷了别人吃剩下的包子,他那遮不住肚脐的衣服自然也挡不住棍棒
,抱着脑袋闭着眼睛在一次次重击下,哭的不省人事,他第一次有那么强烈的想法,他不想做人了,好累。
隔壁街上那条杂毛肮脏的狗,也是吃别人剩下的东西活命的。
那狗的毛已经被孩子们揪的稀稀疏疏的了,露出一片片白皮,甚至有些地方还是血淋淋的,结了血痂的地方还夹着毛发,它正低着脑袋在垃圾堆里翻找能活命的食物。
被生下来了,便要千辛万苦的活着吗?嗯,他认为这是在犯贱。
大雪倾盆而下,雪真的很大,大的打在脸上很疼,跟雨点一样疼,不,比雨还疼,像是冰雹,方清峰那时候还不叫方清峰吗,他无名无姓,养他的干爹叫他小娃。他站在一个悬崖上,想跳下去。
干爹来了,说“小娃,你可要活下去啊。”
凭什么啊,我活的这么累,活的这么像条狗,我为什么还要活下去啊!方清峰看着很深的悬崖,有更大的,更强烈的欲望要跳下去,他在深渊里看到了归宿。
其实那些轻生寻死的人,在最后一刻他们是会后悔的,在即将落地的时候,他们会用手臂来保护自己的脑袋,让自己的膝盖先落地,希望能撑起整个身体的重量。
然而是没有用的。
后来干爹说小娃不能这样活着,就转手把他卖给了黑子,黑市这鱼龙混杂的地方,若是运气好了,说不定能有一个好的人生。万一被卖给一个有钱的主顾,也比现在在大街上跟狗抢饭吃的好。
干爹是这样说的,那时候在他们这些乞丐里就流传,谁谁被人买走了,真幸福。
是啊,真幸福。
做奴也好,有口饭吃,真幸福。小娃从未觉得人生有什么希望,即使自己的干爹这样说了,他没得选择,被卖掉,他亲眼看着卖掉自己的干爹揣着高兴装阴郁,装不舍的拿着一吊铜钱离开,那一吊钱,能让这老头子在这世上多活那么两
三天。
他被卖给了黑子。
就是那个恨方清峰入骨的黑子。
在黑市人贩子的牢笼里,方清峰度过了比乞丐还难熬的日子,他见过那些菜市场上卖鸡的,在做乞丐的时候,那些鸡被囚禁在笼子里面,供人挑选,一笼子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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