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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直盛行且从未改过的丛林法则,强者吃肉,弱者被吃。只要卓戈显露出一丝一毫的软弱。在有心人的眼中他就从掠食者变成了猎物。
所以他必然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就是杀掉刘健,用刘健的人头来宣示自己仍然强大和不容侵犯。
一想到不就之后自己就要面对这个可能是整个冰与火之歌故事之中个人肉搏战斗力最强悍的男人,更夸张的是他还拥有整个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强悍的军事力量之一。即便是拥有完美的穿越者加外挂男,自认为先知的刘健也难免会觉得有些头疼。
他再牛也就是百人敌千人敌的程度,他能在战场上做到的事情不会比西楚霸王项羽多多少,顶天了就是比项羽更能多杀几个人。再多了他的体力就支撑不住,只能选择逃跑了。
但是卓戈拥有接近十万的兵力,更何况除了自身之外,卓戈还拥有盟友。
而刘健,即便是在打过这一仗之后,满打满算也只有三千出头的兵马,其中还有一千多一点刚刚归附原本属于卓戈的兵马。真的等到跟卓戈开战的时候,这帮人的忠诚心刘健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原先征服的卡斯,也因为刘健不准抢掠**的命令而有些离心离德,如果让这些人看到刘健灭亡的危机。在关键时刻他们的背叛几乎是一定的。
唯一的好消息是在不久之前,卓戈离开了这片区域。
他的卡拉萨之中一支他直接统领的小部队前往了维斯.多斯拉克,考虑到路途和部队的行动速度,他应该要三个月之后才能回到这边来。
在卓戈回来之前。他的卡拉萨暂时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
不会有人,也不可能有人能够将卓戈麾下分散的卡斯统合起来针对刘健展开反击。
也许那样的人在卓戈的卡拉萨里是存在的。不过那样的人必然会被卓戈带在自己的身边。
虽然文明落后,但是人性毕竟是相同的。
这点程度的防备之心,卓戈不可能没有。
三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不过这点整备的时间也让刘健觉得自己的胜率从绝无可能上升到了希望渺茫。再算上双方首领的战斗力和指挥能力的差距……似乎也不是很难办到。
“应该说我不愧是主角吗?作者这是在硬生生的给我开时间挂呢。”苦中作乐般的在自己心里吐槽了一句。
刘健笑着对程采薇道:“其实我觉得他可能更希望我赢。”
“为什么?”
“毕竟我如果输了,他虽然白赚了三百匹马,但是也就仅仅如此而已。回到潘托斯他还是一个没有什么地位的小商人。但是如果我赢了,他却有成为商业巨子的机会。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在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整个潘托斯所有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的商人之中又有几个人能够赚的钵满盆满,富可敌国?我现在就在给他这个机会。”
“我还是觉得不妥。”虽然有着中国古代妇女的一切美好品德,但是程采薇并不是夫唱妇随的应声虫。她尊重刘健的意见和想法,可是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和主意:“这人一看就是奸猾之人,钻营之辈。”
安隆科恩是商人,而作为一个西汉人,程采薇对商人的鄙夷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
在西汉。无论是法家还是儒家之中的一些激进派都说过“彼辈商贾,以巧技居奇贩售发家,富贵比拟王侯,然于国无益,于国无益者,五蠹也,当尽杀之!”之类的话,就连公认的嘴温吞水的黄老派,对于商人的态度也是厌恶、鄙夷、干脆眼不见为净。
甚至……连商人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但凡商人一旦靠着任何手段发家致富所做的第一件事绝对不是扩大再生产赚更多的钱。而是帮家中长进的子弟捐官上进,从商人转身变为诗书官宦之家,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花多少钱都不在乎。
就跟现在许多黑老大整天想着上岸洗白一样。
刘健的那位便宜大舅哥,如今就给自己捐了一个官身。刘彻也给刘健面子,让他在自己身边当了郎官。至于过往的那些生意,只叫家中下人管着,自己却是再也不插手了。
“正因为他不是好人胆大包天,所以他才对我有用。”刘健眯着眼睛,忽的说了一句:“绞死资本家的绞索。他们会自己生产好了卖给我们。”
“什么?”
“没什么。”刘健失笑着摇了摇头:“我们去看看那些孩子吧,怎么样,都还听话吗?”
“还行吧,都是些苦孩子,只要给他们饭吃,他们机会听话。只不过……”说到这里,程采薇忍不住皱了皱眉:“想要教会他们说汉话,实在是太难了。”
“这是一件长期工作,急是急不来的。不用急于求成,先交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词汇,让他们能用汉语听说写一些简单的军令便条就可以了。毕竟教他们汉话,只是为了指挥方便,我也没指望着能从中这些人里培育出什么兵家、法家纵横家的人才来。”(未完待续。)
来一直盛行且从未改过的丛林法则,强者吃肉,弱者被吃。只要卓戈显露出一丝一毫的软弱。在有心人的眼中他就从掠食者变成了猎物。
所以他必然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就是杀掉刘健,用刘健的人头来宣示自己仍然强大和不容侵犯。
一想到不就之后自己就要面对这个可能是整个冰与火之歌故事之中个人肉搏战斗力最强悍的男人,更夸张的是他还拥有整个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强悍的军事力量之一。即便是拥有完美的穿越者加外挂男,自认为先知的刘健也难免会觉得有些头疼。
他再牛也就是百人敌千人敌的程度,他能在战场上做到的事情不会比西楚霸王项羽多多少,顶天了就是比项羽更能多杀几个人。再多了他的体力就支撑不住,只能选择逃跑了。
但是卓戈拥有接近十万的兵力,更何况除了自身之外,卓戈还拥有盟友。
而刘健,即便是在打过这一仗之后,满打满算也只有三千出头的兵马,其中还有一千多一点刚刚归附原本属于卓戈的兵马。真的等到跟卓戈开战的时候,这帮人的忠诚心刘健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原先征服的卡斯,也因为刘健不准抢掠**的命令而有些离心离德,如果让这些人看到刘健灭亡的危机。在关键时刻他们的背叛几乎是一定的。
唯一的好消息是在不久之前,卓戈离开了这片区域。
他的卡拉萨之中一支他直接统领的小部队前往了维斯.多斯拉克,考虑到路途和部队的行动速度,他应该要三个月之后才能回到这边来。
在卓戈回来之前。他的卡拉萨暂时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
不会有人,也不可能有人能够将卓戈麾下分散的卡斯统合起来针对刘健展开反击。
也许那样的人在卓戈的卡拉萨里是存在的。不过那样的人必然会被卓戈带在自己的身边。
虽然文明落后,但是人性毕竟是相同的。
这点程度的防备之心,卓戈不可能没有。
三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不过这点整备的时间也让刘健觉得自己的胜率从绝无可能上升到了希望渺茫。再算上双方首领的战斗力和指挥能力的差距……似乎也不是很难办到。
“应该说我不愧是主角吗?作者这是在硬生生的给我开时间挂呢。”苦中作乐般的在自己心里吐槽了一句。
刘健笑着对程采薇道:“其实我觉得他可能更希望我赢。”
“为什么?”
“毕竟我如果输了,他虽然白赚了三百匹马,但是也就仅仅如此而已。回到潘托斯他还是一个没有什么地位的小商人。但是如果我赢了,他却有成为商业巨子的机会。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在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整个潘托斯所有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的商人之中又有几个人能够赚的钵满盆满,富可敌国?我现在就在给他这个机会。”
“我还是觉得不妥。”虽然有着中国古代妇女的一切美好品德,但是程采薇并不是夫唱妇随的应声虫。她尊重刘健的意见和想法,可是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和主意:“这人一看就是奸猾之人,钻营之辈。”
安隆科恩是商人,而作为一个西汉人,程采薇对商人的鄙夷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
在西汉。无论是法家还是儒家之中的一些激进派都说过“彼辈商贾,以巧技居奇贩售发家,富贵比拟王侯,然于国无益,于国无益者,五蠹也,当尽杀之!”之类的话,就连公认的嘴温吞水的黄老派,对于商人的态度也是厌恶、鄙夷、干脆眼不见为净。
甚至……连商人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但凡商人一旦靠着任何手段发家致富所做的第一件事绝对不是扩大再生产赚更多的钱。而是帮家中长进的子弟捐官上进,从商人转身变为诗书官宦之家,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花多少钱都不在乎。
就跟现在许多黑老大整天想着上岸洗白一样。
刘健的那位便宜大舅哥,如今就给自己捐了一个官身。刘彻也给刘健面子,让他在自己身边当了郎官。至于过往的那些生意,只叫家中下人管着,自己却是再也不插手了。
“正因为他不是好人胆大包天,所以他才对我有用。”刘健眯着眼睛,忽的说了一句:“绞死资本家的绞索。他们会自己生产好了卖给我们。”
“什么?”
“没什么。”刘健失笑着摇了摇头:“我们去看看那些孩子吧,怎么样,都还听话吗?”
“还行吧,都是些苦孩子,只要给他们饭吃,他们机会听话。只不过……”说到这里,程采薇忍不住皱了皱眉:“想要教会他们说汉话,实在是太难了。”
“这是一件长期工作,急是急不来的。不用急于求成,先交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词汇,让他们能用汉语听说写一些简单的军令便条就可以了。毕竟教他们汉话,只是为了指挥方便,我也没指望着能从中这些人里培育出什么兵家、法家纵横家的人才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