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子路第十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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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义曰:此篇论善人君子为邦教民、仁政孝弟、中行常德,皆治国修身之要,大意与前篇相类,且回也入室,由也升堂,故以为次也。
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孔曰:“先导之以德,使民信之,然后劳之。易曰:‘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请益。曰:“无倦。”孔曰:“子路嫌其少,故请益。曰无倦者,行此上事,无倦则可。”
[疏]“子路问政”至“无倦”
正义曰:此章言政先德泽也。“子曰:先之劳之”者,言为德政者,先导之以德,使民信之,然后可以政役之事劳之,则民从其令也。“请益”者,子路嫌其少,故更请益之。“曰:无倦”者,夫子言行此上事无倦怠则可也。
注“易曰:说以使民,民忘其劳”
正义曰:此周易兑卦彖辞文也。言先以说豫抚民,然后使之从事,则民皆竭力,忘其劳苦也。引之以证先之、劳之之义也。
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王曰:“言为政当先任有司而后责其事。”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孔曰:“女所不知者,人将自举其所知,则贤才无遗。”
[疏]“仲弓”至“舍诸”
正义曰:此章言政在举贤也。“仲弓为季氏宰,问政”者,冉雍为季氏家宰,而问政于夫子也。“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者,有司,属吏也。言为政当先委任属吏,各有所司,而后责其成事。赦放小过,宽则得众也。举用贤才,使官得其人,野无遗逸,是政之善也。“曰:焉知贤才而举之”者,仲弓闻使举贤,意言贤才难可偏知,故复问曰:“安知贤才而得举用之也?”“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者,舍,置也。诸,之也。夫子教之曰:“但举女之所知。女所不知,人将自举之,其肯置之而不举乎?“既各举其所知,则贤才无遗。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包曰:“问往将何所先行。”子曰:“必也正名乎!”马曰:“正百事之名。”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包曰:“迂犹远也。言孔子之言远于事。”子曰:“野哉,由也!孔曰:“野犹不达。”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包曰:“君子于其所不知,当阙而勿据。今由不知正名之义,而谓之迂远。”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孔曰:“礼以安上,乐以移风,二者不行,则有淫刑滥罚。”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王曰:“所名之事必可得而明言,所言之事必可得而遵行。”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疏]“子路”至“而已矣”
正义曰:此章论政在正名也。“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者,奚,何也。案世家:孔子自楚反乎卫,是时卫君辄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而孔子弟子多仕于卫,卫君欲得孔子为政,故子路问之曰:“往将何以先行?”“子曰:必也正名乎”者,言将先正百事之名也。“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者,迂犹远也。子路言:“岂有若是哉,夫子之言远于事也!何其正名乎?”“子曰:野哉,由也”者,野犹不达也。夫子见子路言迂,故曰:“不达理哉,此仲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者,此责子路不知正名之义而便言迂远也。言君子于其所不知,盖当阙而勿据。今由不知正名之义而便谓之迂远,不亦野哉。“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者,此孔子更陈正名之理也。夫事以顺成,名由言举。名若不正则言不顺序,言不顺序则政事不成。政事不成,则君不安于上,风不移于下,是礼乐不兴行也。礼乐不行,则有淫刑滥罚,故不中也。刑罚枉滥,民则蹐地局天,动罹刑网,故无所错其手足也。“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者,此又言正名之事,非为苟且也。君子名此事,必使可明言,言此事必可遵行。君子于其所言,无苟且。若名之不可言,言之不可行,是苟且而言也。
注“孔曰”至“滥罚”
正义曰:云“礼以安上,乐以移风”者,孝经广要道章文,言礼所以正君臣父子之别,明男女长幼之序,故可以安上化下,风移俗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可以移风易俗也。云“二者不行,则有淫刑滥罚”者,礼运云:“礼者,所以治政安君也。政不正则君位危,君位危则大臣倍,小臣窃。刑肃而俗敝,则法无常。”又乐记曰:“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故礼乐二者不行,则刑罚淫滥而不中也。
注“王曰”至“道行”
正义曰:云“所名之事必可得而明言”者,若礼,人名不以国,以国则废名,是不可明言也。云“所言之事必可得而遵行”者,缁衣曰:“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熊氏云:“君子贤人可行,不可言作凡人法。若曾子有母之丧,水浆不入于口七日,不可言说以为法,是不可遵行也。”是以可明言,可遵行,而后君子名言之也。
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马曰:“树五谷曰稼。树菜蔬曰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孔曰:“情,情实也。言民化于上,各以实应。”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包曰:“礼义与信,足以成德,何用学稼以教民乎?负者以器曰襁。”
[疏]“樊迟”至“用稼”
正义曰:此章言礼义忠信为治民之要。“樊迟请学稼”者,树五谷曰稼。弟子樊须谓于夫子,学播种之法,欲以教民也。“子曰:吾不如老农”者,孔子怒其不学礼义而学稼种,故拒之,曰:“稼种之事,吾不如久老之农夫也。”“请学为圃”者,树菜蔬曰圃。樊迟又请于夫子,学树艺菜蔬之法。“曰:吾不如老圃”者,亦拒其请也,言:“树艺菜蔬之法,吾不如久老为圃者。”“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者,樊迟既请而出,夫子与诸弟子言曰:“小人哉,此樊须也!”谓其不学礼义而学农圃,故曰小人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者,孔子遂言礼义与信可以教民也。礼毋不敬,故上好行礼,则民化之,莫敢不敬也。人闻义则服,故上好行义,则民莫敢不服也。以信待物,物亦以实应之,故上若好信,则民莫不用其情。情犹情实也。言民于上,各以实应也。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者,此又言夫礼义与信足以成德化民,如是则四方之民感化自来,皆以襁器背负其子而至矣,何用学稼以教民乎?
注“树五谷曰稼。树菜蔬曰圃”
正义曰:树者,种殖之名。五谷者,黍稷麻麦豆也。周礼注云:“种谷曰稼,如嫁女以有所生也。”周礼大宰职云:“园圃,毓草木。”注云:“树果蓏曰圃。园,其樊也。”然则园者,外畔藩蓠之名。其内之地,种树菜果,则谓之圃。蔬则菜也。郑玄周礼注云:“百草根实可食者。”释天云:“蔬不熟为馑。”郭璞曰:“凡草菜可食者通名为蔬。”
注“负者以器曰襁”
正义曰:博物志云:“织缕为之,广八尺,长丈二,以约小儿于背。”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专犹独也。
[疏]“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正义曰:此章言人之才学贵于适用。若多学而不能用,则如不学也。诵谓讽诵。周礼注云:“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诗有国风、雅、颂,凡三百五篇,皆言天子诸侯之政也。古者使适四方,有会同之事,皆赋诗以见意。今有人能讽诵诗文三百篇之多,若授之以政,使居位治民,而不能通达;使于四方,不能独对,讽诵虽多,亦何以为。言无所益也。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令,教令也。
[疏]“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者当以身先也。言上之人,其身若正,不在教令,民自观化而行之。其身若不正,虽教令滋章,民亦不从也。
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包曰:“鲁,周公之封。卫,康叔之封。周公、康叔既为兄弟,康叔睦于周公,其国之政亦如兄弟。”
[疏]“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
正义曰:此章孔子评论鲁、卫二国之政相似,如周公、康叔之为兄弟也。鲁、周公之封。卫,康叔之封。周公、康叔既为兄弟,康叔睦于周公,其国之政亦如兄弟也。
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王曰:“荆与蘧瑗、史楢并为君子。”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疏]“子谓”至“美矣”
正义曰:此章孔子称谓卫公子荆有君子之德也。“善居室”者,言居家理也。“始有,曰苟合矣”者,家始富有,不言己才能所致,但曰苟且聚合也。“少有,曰苟完矣”者,又少有增多,但曰苟且完全矣。“富有,曰苟美矣”者,富有大备,但曰苟且有此富美耳,终无泰侈之心也。
注“王曰:荆与蘧瑗、史楢并为君子”
正义曰:案左传襄二十九年“吴公子札来聘。遂适卫,说蘧瑗、史狗、史楢、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是与蘧瑗、史楢并为君子也。
子适卫,冉有仆。孔曰:“孔子之卫,冉有御。”子曰:“庶矣哉!”孔曰:“庶,众也。言卫人众多。”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疏]“子适”至“教之”
正义曰:此章言治民之法也。“子适卫,冉有仆”者,适,之也。孔子之卫,冉有为仆以御车也。“子曰:庶矣哉”者,庶,众也。至卫境,见卫人众多,故孔子叹美之。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者,言民既众多,复何加益也。“曰:富之”者,孔子言当施舍薄敛,使之衣食足也。“曰:既富矣,又何加焉”者,冉有言民既饶足,复何加益之。“曰:教之”者,孔子言当教以义方,使知礼节也。
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孔曰:“言诚有用我于政事者,期月而可以行其政教,必三年乃有成功。”
[疏]“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正义曰:此章孔子自言为政之道也。苟,诚也。期月,周月也,谓周一年之十二月也。孔子言诚有用我于政事者,期月而可以行其政教,必满三年乃有成功也。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王曰:“胜残,残暴之人使不为恶也。去杀,不用刑杀也。”诚哉是言也!”孔曰:“古有此言,孔子信之。”
[疏]“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
正义曰:此章言善人君子治国至于百年以来,亦可以胜残暴之人,使不为恶,去刑杀而不用矣。“诚哉是言”者,古有此言,孔子信之,故曰:“诚哉是言也。”
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孔曰:“三十年曰世。如有受命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
[疏]“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正义曰:三十年曰世。此章言如有受天命而王天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也。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疏]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正义曰:此章言政者正也,欲正他人,在先正其身也。苟,诚也。诚能自正其身,则于从政乎何有?言不难也。若自不能正其身,则虽令不从。“如正人何”言必不能正人也。
冉子退朝。周曰:“谓罢朝于鲁君。”子曰:“何晏也?”对曰:“有政。”马曰:“政者,有所改更匡正。”子曰:“其事也。马曰:“事者,凡行常事。”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马曰:“如有政,非常之事,我为大夫,虽不见任用,必当与闻之。”
[疏]“冉子”至“闻之”
正义曰:此章明政、事之别也。“冉子退朝”者,时冉有臣于季氏。朝廷曰退,谓罢朝于鲁君也。“子曰:何晏也”者,晏,晚也。孔子讶其退朝晚,故问之。“对曰:有政”者,冉子言,有所改更匡正之政,故退晚也。“子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者,孔子言,女之所谓政者,但凡行常事耳。设如有大政非常之事,我为大夫,虽不见任用,必当与闻之也。
注“周曰:谓罢朝于鲁君”
正义曰:周氏以为,夫子云“虽不吾以,吾其与闻”皆论若朝之事,故云罢朝于鲁君。郑玄以冉有臣于季氏,故以朝为季氏之朝。少仪云:“朝廷曰退。”谓于朝廷之中,若欲散还,则称... -->>
[疏]正义曰:此篇论善人君子为邦教民、仁政孝弟、中行常德,皆治国修身之要,大意与前篇相类,且回也入室,由也升堂,故以为次也。
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孔曰:“先导之以德,使民信之,然后劳之。易曰:‘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请益。曰:“无倦。”孔曰:“子路嫌其少,故请益。曰无倦者,行此上事,无倦则可。”
[疏]“子路问政”至“无倦”
正义曰:此章言政先德泽也。“子曰:先之劳之”者,言为德政者,先导之以德,使民信之,然后可以政役之事劳之,则民从其令也。“请益”者,子路嫌其少,故更请益之。“曰:无倦”者,夫子言行此上事无倦怠则可也。
注“易曰:说以使民,民忘其劳”
正义曰:此周易兑卦彖辞文也。言先以说豫抚民,然后使之从事,则民皆竭力,忘其劳苦也。引之以证先之、劳之之义也。
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王曰:“言为政当先任有司而后责其事。”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孔曰:“女所不知者,人将自举其所知,则贤才无遗。”
[疏]“仲弓”至“舍诸”
正义曰:此章言政在举贤也。“仲弓为季氏宰,问政”者,冉雍为季氏家宰,而问政于夫子也。“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者,有司,属吏也。言为政当先委任属吏,各有所司,而后责其成事。赦放小过,宽则得众也。举用贤才,使官得其人,野无遗逸,是政之善也。“曰:焉知贤才而举之”者,仲弓闻使举贤,意言贤才难可偏知,故复问曰:“安知贤才而得举用之也?”“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者,舍,置也。诸,之也。夫子教之曰:“但举女之所知。女所不知,人将自举之,其肯置之而不举乎?“既各举其所知,则贤才无遗。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包曰:“问往将何所先行。”子曰:“必也正名乎!”马曰:“正百事之名。”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包曰:“迂犹远也。言孔子之言远于事。”子曰:“野哉,由也!孔曰:“野犹不达。”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包曰:“君子于其所不知,当阙而勿据。今由不知正名之义,而谓之迂远。”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孔曰:“礼以安上,乐以移风,二者不行,则有淫刑滥罚。”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王曰:“所名之事必可得而明言,所言之事必可得而遵行。”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疏]“子路”至“而已矣”
正义曰:此章论政在正名也。“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者,奚,何也。案世家:孔子自楚反乎卫,是时卫君辄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而孔子弟子多仕于卫,卫君欲得孔子为政,故子路问之曰:“往将何以先行?”“子曰:必也正名乎”者,言将先正百事之名也。“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者,迂犹远也。子路言:“岂有若是哉,夫子之言远于事也!何其正名乎?”“子曰:野哉,由也”者,野犹不达也。夫子见子路言迂,故曰:“不达理哉,此仲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者,此责子路不知正名之义而便言迂远也。言君子于其所不知,盖当阙而勿据。今由不知正名之义而便谓之迂远,不亦野哉。“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者,此孔子更陈正名之理也。夫事以顺成,名由言举。名若不正则言不顺序,言不顺序则政事不成。政事不成,则君不安于上,风不移于下,是礼乐不兴行也。礼乐不行,则有淫刑滥罚,故不中也。刑罚枉滥,民则蹐地局天,动罹刑网,故无所错其手足也。“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者,此又言正名之事,非为苟且也。君子名此事,必使可明言,言此事必可遵行。君子于其所言,无苟且。若名之不可言,言之不可行,是苟且而言也。
注“孔曰”至“滥罚”
正义曰:云“礼以安上,乐以移风”者,孝经广要道章文,言礼所以正君臣父子之别,明男女长幼之序,故可以安上化下,风移俗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可以移风易俗也。云“二者不行,则有淫刑滥罚”者,礼运云:“礼者,所以治政安君也。政不正则君位危,君位危则大臣倍,小臣窃。刑肃而俗敝,则法无常。”又乐记曰:“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故礼乐二者不行,则刑罚淫滥而不中也。
注“王曰”至“道行”
正义曰:云“所名之事必可得而明言”者,若礼,人名不以国,以国则废名,是不可明言也。云“所言之事必可得而遵行”者,缁衣曰:“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熊氏云:“君子贤人可行,不可言作凡人法。若曾子有母之丧,水浆不入于口七日,不可言说以为法,是不可遵行也。”是以可明言,可遵行,而后君子名言之也。
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马曰:“树五谷曰稼。树菜蔬曰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孔曰:“情,情实也。言民化于上,各以实应。”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包曰:“礼义与信,足以成德,何用学稼以教民乎?负者以器曰襁。”
[疏]“樊迟”至“用稼”
正义曰:此章言礼义忠信为治民之要。“樊迟请学稼”者,树五谷曰稼。弟子樊须谓于夫子,学播种之法,欲以教民也。“子曰:吾不如老农”者,孔子怒其不学礼义而学稼种,故拒之,曰:“稼种之事,吾不如久老之农夫也。”“请学为圃”者,树菜蔬曰圃。樊迟又请于夫子,学树艺菜蔬之法。“曰:吾不如老圃”者,亦拒其请也,言:“树艺菜蔬之法,吾不如久老为圃者。”“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者,樊迟既请而出,夫子与诸弟子言曰:“小人哉,此樊须也!”谓其不学礼义而学农圃,故曰小人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者,孔子遂言礼义与信可以教民也。礼毋不敬,故上好行礼,则民化之,莫敢不敬也。人闻义则服,故上好行义,则民莫敢不服也。以信待物,物亦以实应之,故上若好信,则民莫不用其情。情犹情实也。言民于上,各以实应也。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者,此又言夫礼义与信足以成德化民,如是则四方之民感化自来,皆以襁器背负其子而至矣,何用学稼以教民乎?
注“树五谷曰稼。树菜蔬曰圃”
正义曰:树者,种殖之名。五谷者,黍稷麻麦豆也。周礼注云:“种谷曰稼,如嫁女以有所生也。”周礼大宰职云:“园圃,毓草木。”注云:“树果蓏曰圃。园,其樊也。”然则园者,外畔藩蓠之名。其内之地,种树菜果,则谓之圃。蔬则菜也。郑玄周礼注云:“百草根实可食者。”释天云:“蔬不熟为馑。”郭璞曰:“凡草菜可食者通名为蔬。”
注“负者以器曰襁”
正义曰:博物志云:“织缕为之,广八尺,长丈二,以约小儿于背。”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专犹独也。
[疏]“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正义曰:此章言人之才学贵于适用。若多学而不能用,则如不学也。诵谓讽诵。周礼注云:“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诗有国风、雅、颂,凡三百五篇,皆言天子诸侯之政也。古者使适四方,有会同之事,皆赋诗以见意。今有人能讽诵诗文三百篇之多,若授之以政,使居位治民,而不能通达;使于四方,不能独对,讽诵虽多,亦何以为。言无所益也。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令,教令也。
[疏]“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者当以身先也。言上之人,其身若正,不在教令,民自观化而行之。其身若不正,虽教令滋章,民亦不从也。
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包曰:“鲁,周公之封。卫,康叔之封。周公、康叔既为兄弟,康叔睦于周公,其国之政亦如兄弟。”
[疏]“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
正义曰:此章孔子评论鲁、卫二国之政相似,如周公、康叔之为兄弟也。鲁、周公之封。卫,康叔之封。周公、康叔既为兄弟,康叔睦于周公,其国之政亦如兄弟也。
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王曰:“荆与蘧瑗、史楢并为君子。”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疏]“子谓”至“美矣”
正义曰:此章孔子称谓卫公子荆有君子之德也。“善居室”者,言居家理也。“始有,曰苟合矣”者,家始富有,不言己才能所致,但曰苟且聚合也。“少有,曰苟完矣”者,又少有增多,但曰苟且完全矣。“富有,曰苟美矣”者,富有大备,但曰苟且有此富美耳,终无泰侈之心也。
注“王曰:荆与蘧瑗、史楢并为君子”
正义曰:案左传襄二十九年“吴公子札来聘。遂适卫,说蘧瑗、史狗、史楢、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是与蘧瑗、史楢并为君子也。
子适卫,冉有仆。孔曰:“孔子之卫,冉有御。”子曰:“庶矣哉!”孔曰:“庶,众也。言卫人众多。”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疏]“子适”至“教之”
正义曰:此章言治民之法也。“子适卫,冉有仆”者,适,之也。孔子之卫,冉有为仆以御车也。“子曰:庶矣哉”者,庶,众也。至卫境,见卫人众多,故孔子叹美之。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者,言民既众多,复何加益也。“曰:富之”者,孔子言当施舍薄敛,使之衣食足也。“曰:既富矣,又何加焉”者,冉有言民既饶足,复何加益之。“曰:教之”者,孔子言当教以义方,使知礼节也。
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孔曰:“言诚有用我于政事者,期月而可以行其政教,必三年乃有成功。”
[疏]“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正义曰:此章孔子自言为政之道也。苟,诚也。期月,周月也,谓周一年之十二月也。孔子言诚有用我于政事者,期月而可以行其政教,必满三年乃有成功也。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王曰:“胜残,残暴之人使不为恶也。去杀,不用刑杀也。”诚哉是言也!”孔曰:“古有此言,孔子信之。”
[疏]“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
正义曰:此章言善人君子治国至于百年以来,亦可以胜残暴之人,使不为恶,去刑杀而不用矣。“诚哉是言”者,古有此言,孔子信之,故曰:“诚哉是言也。”
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孔曰:“三十年曰世。如有受命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
[疏]“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正义曰:三十年曰世。此章言如有受天命而王天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也。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疏]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正义曰:此章言政者正也,欲正他人,在先正其身也。苟,诚也。诚能自正其身,则于从政乎何有?言不难也。若自不能正其身,则虽令不从。“如正人何”言必不能正人也。
冉子退朝。周曰:“谓罢朝于鲁君。”子曰:“何晏也?”对曰:“有政。”马曰:“政者,有所改更匡正。”子曰:“其事也。马曰:“事者,凡行常事。”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马曰:“如有政,非常之事,我为大夫,虽不见任用,必当与闻之。”
[疏]“冉子”至“闻之”
正义曰:此章明政、事之别也。“冉子退朝”者,时冉有臣于季氏。朝廷曰退,谓罢朝于鲁君也。“子曰:何晏也”者,晏,晚也。孔子讶其退朝晚,故问之。“对曰:有政”者,冉子言,有所改更匡正之政,故退晚也。“子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者,孔子言,女之所谓政者,但凡行常事耳。设如有大政非常之事,我为大夫,虽不见任用,必当与闻之也。
注“周曰:谓罢朝于鲁君”
正义曰:周氏以为,夫子云“虽不吾以,吾其与闻”皆论若朝之事,故云罢朝于鲁君。郑玄以冉有臣于季氏,故以朝为季氏之朝。少仪云:“朝廷曰退。”谓于朝廷之中,若欲散还,则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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