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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进来吧。”
尾随这句话,朱潜跟随父亲进了书房。与此同时,父亲的侍卫伏燕把扇门给他们仔细关上。
屋外的琴声,于是显得遥远了起来。
公孙良生在他们父子俩谈话的时候,是去了隔壁,找李老聊天说地去了。
老师没有跟着进来,朱潜的小额头上沾了一滴汗珠儿。
如果他知道他娘说过只有老子能治得了儿子的话,不知道他该当何想。
和所有孩子一样,对于父威,是天生的一种敬畏。这或许是大自然届的一种潜规则,他朱潜也无力反驳。
平心而论,父亲自小待他,并不可刻薄。
相反,小时候,像他第一次骑马,第一次拜师,第一次学习射箭,都是父亲亲力亲为地教导。父亲待他,比起娘亲更为细致,可以说是无微不至。
朱潜抬起小脸的时候,表情上不禁一阵肃穆以对。
他不愿意让父亲有对他任何失望的地方。
那头,朱隶回了屋里,走到堂中央墙壁上供奉的宝剑——离魂面前,低语道:“本王这回出门,本想给世子找到铁匠打一把剑。”
毕竟是小孩子呢。听到说,将有自己的一把宝剑,犹如父辈一般威武英勇,小脸蛋儿,一瞬间,光彩熠熠,两只小眸子放射出比太阳更闪亮的光。
是,对性情比起大人终究比较单纯的孩子而言,这东西,好像玩具,是远比黄金宝藏吸引人多了。
朱隶的眼角往后轻轻在儿子的小脸瓜上一扫,随之,嘴角一丝满意,笑着点头:“世子喜欢剑吗?”
“回父王。”朱潜拱手相答,“孩儿喜欢。”
坦率,没有一丝一毫的掩饰,可见真的很喜欢。
自小时候,朱潜听人们说的最多的有关他父亲的话,无疑是他父亲在战场上的战无不胜,以及夜叉手里那把离魂刀斩断无数敌人头颅的热血传奇。
男孩子嘛,对打打杀杀的兴致,和女娃截然不同。
朱隶不是不喜欢女儿,他心里面也总想有个女儿的。女儿娇嫩,让他做父亲的,更有种豪情万千的感觉。当然,儿子也有儿子的好处,毕竟他这个王府,位居天下漩涡的中心,如果没有个男儿来守护,比较吃力。
一儿一女为理想。只是,妻子那身子,有了第一次生产带给他惊魂未定的余悸以外,他实在是,没有办法承担第二次的惊魂了。
因此,对于这个儿子,实际上,他们做父母的,都几乎倾注了所有的爱在里面了。
朱隶回身,对着儿子的小脸:“喜欢的话,本王以为,此剑应该由世子自己亲手去取,世子以为如何?”
自己的东西,如果是自己摘下的果实,那种甜美的胜利感,是不言而喻的。朱潜马上点头:“孩儿的东西,自然得孩儿自己去取,否则怎么能算是孩儿的东西?”
听见他这话,朱隶不由大笑,很是高兴。儿子的话,无疑是在他意料之中。
想这条小龙,当初第一次学骑马的时候,非得自己驯服自己的小马,否则不让人给自己的马正式上马鞍。因此,朱潜在那段时间,几乎白天黑夜都睡在马厩里,琢磨着法子训练马驹。也正因为如此,那匹,被叫做草原上黑旋风的,草原上野马之王的后代的马王子,终于收到了朱潜的囊中,如今对朱潜是百依百顺的顺服。朱潜给自己的爱马起名为“黑闪”,意即比闪电更快,可以劈开天下万物。
护国公王府下一代的雄心抱负,从这个马驹的名,都可以表现的淋漓尽致呢。
朱隶对儿子招招手,父子俩坐到窗台边上的炕上,一边饮茶,一边,朱隶作为父亲,是帮着他看起公孙良生给他布置的作业。
“公孙先生给世子安排的课业,世子以为如何?”
“回父王。孩儿以为,所谓大禹治水,可谓是万众一心的事情。历朝历代,治水之事都有,然而能像大禹这般成就大业的,古往今来,只有大禹一个。”
“哦。”朱隶浓眉一挑,俨然对他这话有了几分兴致,“继续说。”
朱潜不禁是微微紧张地在喉咙里滚了下口水,说是紧张,不如说是兴奋。
平常老气横秋的小脸,此刻因为能与天下枭雄辩论的机会中,不由变得昂奋,白皙平静的脸色染上了两片绯红,使得整张妖艳的小脸蛋,再度生辉,宛如朝阳似的艳丽。
让人是目不转睛。
“古往今来,朝廷治水,大都是各有各的意见,为九龙治水。当然,这都是由于地方主义各有各的利益之争。治水为耗财耗民之事,大兴土木。若非有清廉图治的清官,有... -->>
“世子进来吧。”
尾随这句话,朱潜跟随父亲进了书房。与此同时,父亲的侍卫伏燕把扇门给他们仔细关上。
屋外的琴声,于是显得遥远了起来。
公孙良生在他们父子俩谈话的时候,是去了隔壁,找李老聊天说地去了。
老师没有跟着进来,朱潜的小额头上沾了一滴汗珠儿。
如果他知道他娘说过只有老子能治得了儿子的话,不知道他该当何想。
和所有孩子一样,对于父威,是天生的一种敬畏。这或许是大自然届的一种潜规则,他朱潜也无力反驳。
平心而论,父亲自小待他,并不可刻薄。
相反,小时候,像他第一次骑马,第一次拜师,第一次学习射箭,都是父亲亲力亲为地教导。父亲待他,比起娘亲更为细致,可以说是无微不至。
朱潜抬起小脸的时候,表情上不禁一阵肃穆以对。
他不愿意让父亲有对他任何失望的地方。
那头,朱隶回了屋里,走到堂中央墙壁上供奉的宝剑——离魂面前,低语道:“本王这回出门,本想给世子找到铁匠打一把剑。”
毕竟是小孩子呢。听到说,将有自己的一把宝剑,犹如父辈一般威武英勇,小脸蛋儿,一瞬间,光彩熠熠,两只小眸子放射出比太阳更闪亮的光。
是,对性情比起大人终究比较单纯的孩子而言,这东西,好像玩具,是远比黄金宝藏吸引人多了。
朱隶的眼角往后轻轻在儿子的小脸瓜上一扫,随之,嘴角一丝满意,笑着点头:“世子喜欢剑吗?”
“回父王。”朱潜拱手相答,“孩儿喜欢。”
坦率,没有一丝一毫的掩饰,可见真的很喜欢。
自小时候,朱潜听人们说的最多的有关他父亲的话,无疑是他父亲在战场上的战无不胜,以及夜叉手里那把离魂刀斩断无数敌人头颅的热血传奇。
男孩子嘛,对打打杀杀的兴致,和女娃截然不同。
朱隶不是不喜欢女儿,他心里面也总想有个女儿的。女儿娇嫩,让他做父亲的,更有种豪情万千的感觉。当然,儿子也有儿子的好处,毕竟他这个王府,位居天下漩涡的中心,如果没有个男儿来守护,比较吃力。
一儿一女为理想。只是,妻子那身子,有了第一次生产带给他惊魂未定的余悸以外,他实在是,没有办法承担第二次的惊魂了。
因此,对于这个儿子,实际上,他们做父母的,都几乎倾注了所有的爱在里面了。
朱隶回身,对着儿子的小脸:“喜欢的话,本王以为,此剑应该由世子自己亲手去取,世子以为如何?”
自己的东西,如果是自己摘下的果实,那种甜美的胜利感,是不言而喻的。朱潜马上点头:“孩儿的东西,自然得孩儿自己去取,否则怎么能算是孩儿的东西?”
听见他这话,朱隶不由大笑,很是高兴。儿子的话,无疑是在他意料之中。
想这条小龙,当初第一次学骑马的时候,非得自己驯服自己的小马,否则不让人给自己的马正式上马鞍。因此,朱潜在那段时间,几乎白天黑夜都睡在马厩里,琢磨着法子训练马驹。也正因为如此,那匹,被叫做草原上黑旋风的,草原上野马之王的后代的马王子,终于收到了朱潜的囊中,如今对朱潜是百依百顺的顺服。朱潜给自己的爱马起名为“黑闪”,意即比闪电更快,可以劈开天下万物。
护国公王府下一代的雄心抱负,从这个马驹的名,都可以表现的淋漓尽致呢。
朱隶对儿子招招手,父子俩坐到窗台边上的炕上,一边饮茶,一边,朱隶作为父亲,是帮着他看起公孙良生给他布置的作业。
“公孙先生给世子安排的课业,世子以为如何?”
“回父王。孩儿以为,所谓大禹治水,可谓是万众一心的事情。历朝历代,治水之事都有,然而能像大禹这般成就大业的,古往今来,只有大禹一个。”
“哦。”朱隶浓眉一挑,俨然对他这话有了几分兴致,“继续说。”
朱潜不禁是微微紧张地在喉咙里滚了下口水,说是紧张,不如说是兴奋。
平常老气横秋的小脸,此刻因为能与天下枭雄辩论的机会中,不由变得昂奋,白皙平静的脸色染上了两片绯红,使得整张妖艳的小脸蛋,再度生辉,宛如朝阳似的艳丽。
让人是目不转睛。
“古往今来,朝廷治水,大都是各有各的意见,为九龙治水。当然,这都是由于地方主义各有各的利益之争。治水为耗财耗民之事,大兴土木。若非有清廉图治的清官,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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