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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还特地跟玲玲加了句:记得通知兰雪。
发完短信后,他在屋里转了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看过之后,觉得只是落了些灰。想到兰花的叮嘱,便拿了抹布打扫。即使干活的时候,他的心也没有闲着,还是想着美女。想过自己的那些女人之后,就想起风雨荷,想起新认识的小王以及凶得像一头豹子一样的公车小妞。美丽的女人都是一幅画、一首歌、一部好车啊!
简单地收拾一下之后,觉得应该吃饭了。于是他打电话要附近的饭店送来几样可口的小菜,打开一瓶好酒自斟自饮起来。酒是好东西,几口下肚之后,他全身血液像是被火点燃了似的。他想到在自己的床上,兰花、兰月、小路是怎样的热情和性感啊,唉,现在谁来相伴呢?
吃完饭,他便躺到卧室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下午三点多钟。坐起来揉揉惺忪的眼睛,听到手机的短信声。他心想:一定是她们发来的吧?除了她们,还能有谁呢?
走过去,将手机短信打开一看,果然是她们。玲玲的短信是:“成大哥,你说走就走,也不告诉我一声,我要生气了。回来时,别忘了第一个来看我。玲玲吩星星、吩月亮地盼你回来。”
成刚心想:玲玲到底是一个温柔懂事的姑娘,连发的短信都教人喜欢。
再看小路,写的是:“成刚,你真混蛋。走时连个屁都不放,回来看我不赏你个嘴巴?在省城老实点,别勾三搭四、勾五搭六,也不怕意外中标,烂掉鸡鸡。”
落款是最爱你的人小路。
成刚看罢苦笑,心想:这充满火药味和诅咒的东西,也说是最爱我。这样的爱,一般人可是接受不了,幸好我是成刚,早就习惯她的满嘴粗话、胡说八道。因为要是不这样说的话,那就不是她了。当然,他也可以感觉到,她对自己确实是有爱的。
再看兰月的,则是另一种风格:“日不见,如隔三秋。青山不改,绿水悠悠。当君归来日,梨花带雨流。”
成刚见了,大为欣赏,心想:到底是兰月,到底是老师,有知识、有修养的人,风采自非他人所及。她的魅力可不只表面上的美貌和丰腴,还有丰富的内涵。我真是幸运,真是艳福无边。回想昔日的好事,一颗心岂有不醉的呢?
目前的问题是,身边孤孤单单,连个美女都没有。漫漫长夜,谁来给我温暖和柔情?女人虽多,也是远水不解近渴。在省城,自己相近的女人并没有谁,继母不能算,雨荷也不是情人。这个女警官还恨着自己吧?她说过要跟自己比武,还要打得自己连滚带爬,真够凶的。
他百无聊赖一下午,可谓度日如年。好容易天黑了,他感觉分外孤独,既不想找什么朋友喝酒去,也不想在家上网或者看书。他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女人相伴呢。女人对自己作用是别的所不能代替的。
既然家里没有女人,那么自己出去找找吧。即使不能一亲芳泽,即使是过过瘾也是好的。这么想着他便打起精神,穿好衣服,兴冲冲地出了门,仿佛是去赴一个美丽的约会一般。
到了街上,他才开始想自己该去哪里。他心想:夜晚是女人们露面的良辰,许多女人都在夜晚展示魅力。自己要去找鸡吗?不好,即使没有女人,也不该堕落到那种地步。得了,还是找个规矩点的地方吧!
于是他想到了酒吧、夜总会等场所。他随意散步,在路旁各式各样灯光的映照下,寻找着自己的目标。城市不像农村,到了晚上静悄悄的,路上连个行人都少见。这里不然,晚上仍是黄金时期,不但车多,人也很多。许多人画伏夜出,夜生活才是他们最看重的。
在他走路的过程中,偶尔会看见路边有女人浓妆艳抹,穿着暴露,手里还夹根烟,不时抽上两口,眼睛常常斜视着,眼神不正。看到这种女人,成刚连忙匆匆而过,像是躲瘟疫似的。同样是女人,他也需要女人,但对这种女人他从不来电。一想到他们千人骑、万人摸、乱人人,他总是感到反胃恶心想吐。虽说她们落到如此下场,有许多复杂的原因、有值得同情的一面。可是,成刚认为,一个女人再为难、再无奈,也不应该干这行。干了这行,就不叫人了,是一生都洗刷不掉的耻辱。
当他路过一家舞厅时便动了心。那家门口响着节奏铿锵的曲子,显示着粗犷、奔放、狂野、激情。门口的灯五颜六色,跟着音乐变幻莫测,墙上的“洋妞”也一明一暗。明亮时,能看到她穿着三点式,一手抚胸一手揉胯,眼睛释放着野性和贪婪。虽说是画,也弄得跟真的一样,成刚不得不佩服现代人的聪明与才智。
进了里面,等于进入一个蒙胧的世界。大厅里灯光闪烁,喇叭震耳,因为来得早,舞池里还没有人跳舞。大家都在座位上吃吃喝喝、说说笑笑。洒脱和惬意的姿态,使人觉得世界太平,从来就没有苦恼、灾难、战争、疾病等等。
成刚在正对舞池的位置上坐好,等着节目的开场。他享用着几瓶啤酒和一些零食,一会儿瞧瞧舞厅,瞧瞧舞台,一会儿看看周围快乐的人们。他发现,多数人都不是自己来,都是有伴,形单影只的找不到几个。在这种时候,他更加思念自己的女人们。
大概坐了有十几分钟,喝了半瓶酒。一个女人像幽灵一样在他对面坐下,幽暗中,只见她留着长头发,上半身穿着比胸罩大一点的东西,下面露着两条大腿。她的脸凑近成刚,说道:“帅哥,一个人很没意思吧,让我来陪你吧。”
在音响发威的环境里,成刚也听到了她的声音。
成刚看了她两眼,挥了挥手说道:“快走吧,我这里不需要你。我的女朋友很快就会来了,当心她挠花你的脸。”
那女人向成刚做了个鬼脸,扭肩摆臀地走了。成刚看了看她的背影,心想:兰月众女给我的感觉是诱惑、是美丽,而她这样的女人却只会让我觉得不舒服。我成刚虽是色鬼,也是有原则的色鬼,我不是嫖客样的男人,什么女人都行。
望着望着,好戏终于开场了。首先乐曲一变,变成标准爵士快歌。一个大块头的男人出现在舞台上,他穿了条内裤,披了一件红斗篷,头戴顶礼帽。那胳膊上、大腿上的肌肉看起来挺大、挺结实。这种打扮引起在场女士们的欢呼,她们像是很喜欢这样的男人,跟那种猴子形的、太监形的正好两样。
那男人向台下送个飞吻,台下突然激动了起来,大家全被点燃了身上的血液,纷纷离座涌向舞池。眨眼间,宽绰闪着彩色灯光的舞池热闹起来,大家大呼小叫地动起来、舞起来。那样子各不相同,有人像长虫扭动,有人像黑熊摇动,有人像机器般晃动,有人像生病,有人像xìng交,有人像发疯,有人像发骚……当然,也有人跳得很好,像是受过专业训练。
成刚悄悄地喝着酒,经常看看舞厅和舞台。他对男人不感兴趣,专门盯着女人看。在头上的彩灯、霓虹灯的转动下,其他人的脸都不太能看清,好像身在一个虚幻聊斋似的世界,自己都难以认识自己。
当他喝完一瓶酒时,再看舞台,男人已下去,上来一个女生。虽说离得近些看不清楚脸,但是,凭感觉那身材很不错。够高,三围也好,她的打扮比较符合这个场合。她的上半身只有件胸罩,银光闪闪,下半身穿着像是由破布条围成的玩意。布条扬起时,可以看到同样发着白光的小内裤。
她跳起来了,跳得那么灵活、那么急促,但狂野之中带着矜持,奔放之中有所节制。
成刚不禁对她动了好奇心,也放下酒杯进入舞池之中。他一边乱舞,一边观察那女的。这回看清楚了,因为专门有一束灯光照耀领舞台,所以他才能把对方看得一清二楚。嘿,她的身材果然好,颀长标致,她的长相也不错,年轻漂亮,又有点野性,只是脸上的忧郁之色难以抹去。她像是女王一样,冷冰冰地打量着芸芸众生。
成刚看她晃头、甩发、扭腰、踢腿、晃屁股,无论哪一个动作都那么自然流畅,不像是在作商业表演,倒像是自娱自乐。由于生得好看,舞跳得好,台下人不时报以口哨声及掌声。那姑娘始终是同一个表情,没有特殊的反应,好像她对这一切都习以为常。
成刚仔细看了她一会儿,发现她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他在人群中舞动着,想了好一会儿才豁然开朗,这个姑娘不就是在公车对自己无礼的那个丫头吗?原来她是干这个的,我还以为是在校的学生呢。那么多的职业,选哪行不行,为什么非得选这一行呢?
成刚凑到前排去,想把她看得更清楚。只见她的胳膊和大腿都很白、很美,连小肚脐也圆圆深深的,挺可爱。每当她侧身时,还可以看到小内裤紧包鼓绷绷的屁股。那屁股肉竟露出一小部分,使人想入非非。每当她一将腿抬高时,那紧紧的胯间也让人胡思乱想。
她多像一个妖精,勾引着多情的男人。那些男人一边跳着,一边大叫,兽性十足。他们都把脸对着她,有的向前拱着下体,脸上带着淫笑。这连成刚见了都觉得不爽,真想痛骂他们没有教养,可是,这种场合就是这个样子。
这时候,一个最大胆的男人晃着往舞台去了。
那人是个醉汉,头发又长又乱,一身酒气。他蹒跚走动,走过成刚的身边,再往前去,一弯腰竟上了舞台。领舞的姑娘非常反感,可又不能赶他走。在以往,像这样的家伙她见过。但老板说过,不能跟顾客翻脸,因为顾客可是上帝。
于是,她往旁边让了让,留个跳舞的空间给他。在音乐的伴奏下,舞台出现两个人,一个像是上帝派来的精灵,另一个则像从山上下来的怪物。那人摇摇摆摆,可就是不倒下去,他满身的酒气让她想逃跑。台下的人看到这两个强烈对比,许多人都忍下住笑了。
跳了几下,那醉汉停下了,睁大小眼睛看姑娘的身子,垂涎三尺的样子,很让人感到恶心。那姑娘实在受不了那种侵略的目光,一边跳着舞一边说道:“你快下去吧,别在这儿出洋相。这不适合你。”
那醉汉头一摇,说道:“我就偏不走。”
眼睛尽往姑娘的胸前盯、胯下盯,盯得姑娘心里直发毛。
那姑娘强忍怒火,说道:“你赶紧下去吧,再这么看我,我就跟你急眼了。”
那醉汉嘿嘿一笑,说道:“急什么眼啊?是上面的眼,还是下面的眼?”
那姑娘气得几乎停下动作,说道:“快滚下去,回家跟你妈说这话吧。”
那醉汉一脸淫笑说道:“小妞还挺凶的,不过,我就喜欢厉害一点的,玩起来才有味道。”
说着,突然伸手在姑娘的胸脯上捏了一把。捏得那姑娘啊地一声,脸色都变了。她遇见的无礼客人多了,但像这样流氓的倒是头一个。
那姑娘停止跳舞,猛地一扬手,朝他的红脸上就是一个耳光,与此同时,一只脚抬起,哆地一声,踢在醉汉的肚子上。那醉汉大叫一声摔到了台下,在地上还翻滚了好几圈,好半天也没爬起来。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使音乐停止,大厅一片寂静,也使台下人大感意外,大家都停住了。望着这意外的场面,成刚倒是不怎么吃惊,对于打架的事,那还不是家常便饭吗?引起他注意的是,那姑娘出手之快、出脚之急、攻击之准,都叫成刚吃惊。他凭感觉也知道,这姑娘练过几天武。难怪她白天敢那么对我说话呢,原来她是有两下子的。既然有两下子,为什么要干这个职业呢?这个职业本身就受气,随时会受到他人的欺侮,这样的姑娘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才对。
警卫闻迅赶来,把醉汉扶起来。醉汉嘴里骂骂咧咧,也不知道骂些什么。老板也出来了,将几个人都领到里面去。转眼间,音乐照常响起,大家照常跳舞。那个领舞的男生又上来了,照样生龙活虎地舞着,一点不受影响。
经此风波,成刚已没有跳舞的兴趣。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回想着刚才的事,非常佩服那姑娘的勇气跟魄力。他深感这姑娘可不是小绵羊、弱女子,这样的姑娘并不多见。他拿她跟自己的女人相比,觉得跟兰雪、小路有点像。要是跟雨荷相比呢,也有近似之处。不知道出了这事,他们会怎么处理,弄不好,这姑娘可能会丢掉这个工作。不过,丢了就丢了吧,这种工作也不怎么体面,更可以说丢脸。
他想着心事,喝着酒,目光不时往他们消失的方面看去。那边黑鸦鸦的,没有什么变化,里面的人不知道在干什么呢。而这边的领舞台上,在那个男生下去之后,又上来别的女生。不过身材与姿色都比较平庸,不值得成刚的注意。他心想:这么半天不出来,是不是被老板炒了鱿鱼?作为舞厅的工作人员,客人虽说有错,但你也不能动手打人。这一巴掌出去、一脚踢出去,不知道影响多坏呢。更会对舞厅的生意有影响。
过了大约有半小时吧,那边终于有人出来。先是那个醉汉,在两名警卫的搀扶下,往大厅外面去。他嘴里还嘟囔着什么,走起路来一拐一拐,显然那一脚不轻,摔得也够重。等这人走了之后,又过了十几分钟,那穿三点式的打人姑娘才出来。
成刚想从她的脸上看出点什么,但她的脸依然是严肃、忧郁的,不见有什么不正常的反应。这次,她没有往正面的舞台去,而是去了这舞台的对面,也就是在成刚的右侧,原来那儿还有个舞台呢,不同的是这个台上立着一根钢管。她来到台上时,头顶便有一束光照过来,使她很显眼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大家都把身子转过来看她,想看看她的钢管舞跳得怎么样。
在音乐的节拍中,她跳起来了。时而像猴子一样攀上去;时而像小鸟盘旋;时而双腿夹管,身子倒垂;时而又胳膊夹管,做出种种动作。她的玉臂、她的秀腿、她的腰肢、她的圆臀,在各种动作中层示着诱人的风采、女性的柔美。那半露鼓鼓涌涌的肉球,那形状美妙而活跃的翘臀,以及她迷离而深沉的眼神,都教成刚色心大动,恨不得能搂在怀里为所欲为。
在她的表演中,观众的热情重新被点燃。大家跳着、叫着、舞动着双臂,每一个人都觉得血液像大江一样奔流,比烈火还要热。
在姑娘下场休息之后,成刚还恋恋不舍。虽然他不怎么懂舞,但他承认,她有一定的水准,她的动作不是任何一个姑娘都能做得出来,那动作里有武术和杂技的特点。更难得的是,她的动作那么自然,姿态那么耐看,并不让人觉得粗俗不雅。成刚不禁在心里暗暗叫好。
他悄悄地问经过身边的服务生,这个跳舞的姑娘叫什么名字?服务生回答道:“她叫宋欢。”
成刚又问道:“她是什么身份?来这跳舞多久了?”
服务生回答道:“她是念书的大学生,才来一个多月。”
成刚点了点头,接着问道:“她为什么来这跳舞呢?她家里是怎么回事?”
服务生笑了笑,说道:“这就不清楚了,这你得问我们老板,或者她本人。我们这些干活的不知道。”
成刚打发走服务生,又陷入了沉思。他心想二这么出色的姑娘陷在这个地方有点太可惜,她看起来像是一个自爱的姑娘。不然,她刚才不会动手。看来她一定是有不少苦衷,也许我可以帮助她。可是,人世间的苦难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也不计其数,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我又能帮助得了几个人呢?
后来的时间里,那姑娘又上台跳了几次舞。到凌晨左右,客人渐渐散去,舞厅也打烊了。成刚喝完了酒,过足了瘾,成为最后离去的客人。走的时候,还回头张望,心想:这个姑娘也该回家了吧?或许我应该找她谈谈。
他这么想着,便来到门外。在门外转着,并不离开。他想,这个姑娘总不会住在这里吧?这里应该不会包住吧?
等了好一会儿,那姑娘才走出来。这时的她,身上自然不是三点式的衣着。她穿得很严实,那一身芳香的白肉已看不到了。她走得不紧不慢,像是在想着心事似的。成刚等她走近了,便礼貌地迎上前,说道:“宋欢,你终于出来了,我等你有一会儿了。”
那姑娘吃了一惊,停住脚,在路灯的照耀下,她的脸上显出警惕和疑惑。她后退一步说道:“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成刚微笑道:“你好,我叫成刚,我在一家大公司上班,并不是坏人。刚才我在舞厅里跳舞来着,你的舞跳得真好,我很喜欢。你打那个醉鬼的样子,真是潇洒、真是痛快。看得出来,你是练过武的。”
宋欢上上下下打量了成刚几眼,沉声问道:“你到底是谁?你究竟想怎么样?我可是好人家的姑娘,不是当小姐的。”
成刚双臂张了张,说道:“你想到那里去了?我是对你的印象好,才想跟你谈一谈。我觉得你的条件不错,不应该在这里干这一行。为什么不干别的职业呢?既然你是个学生,更应该慎重选择自己的职业才是。”
这话听得宋欢心里一酸,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因为成刚的话触动了她心灵上的伤口,使她觉得好痛,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她心里翻江倒海,很不是滋味。
成刚忙说道:“你是好人家的姑娘,我也是好人家的小子。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恶意,我只是想帮你。”
宋欢猛地睁大眼睛,看了看成刚,说道:“谢谢你了,我自己的事,我会自己处理。你不要多管闲事,就当我是个贱货好了。”
说完,她匆匆跑了,再不回头,像是有野兽追她一般。
成刚望着她上了一辆计程车,转眼间消失在夜色中。他并没有感到懊恼生气,而是感到一种凄楚。他才不相信她是什么贱货,若真是贱货,还上这儿跳什么舞啊,直接当小姐就是了。以她的姿色和条件,当小姐挣钱比这快多了。
对他来说,她是一个谜。因为是个谜,更叫人兴趣深厚。他带着重重疑云,住家走去。
玲,还特地跟玲玲加了句:记得通知兰雪。
发完短信后,他在屋里转了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看过之后,觉得只是落了些灰。想到兰花的叮嘱,便拿了抹布打扫。即使干活的时候,他的心也没有闲着,还是想着美女。想过自己的那些女人之后,就想起风雨荷,想起新认识的小王以及凶得像一头豹子一样的公车小妞。美丽的女人都是一幅画、一首歌、一部好车啊!
简单地收拾一下之后,觉得应该吃饭了。于是他打电话要附近的饭店送来几样可口的小菜,打开一瓶好酒自斟自饮起来。酒是好东西,几口下肚之后,他全身血液像是被火点燃了似的。他想到在自己的床上,兰花、兰月、小路是怎样的热情和性感啊,唉,现在谁来相伴呢?
吃完饭,他便躺到卧室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下午三点多钟。坐起来揉揉惺忪的眼睛,听到手机的短信声。他心想:一定是她们发来的吧?除了她们,还能有谁呢?
走过去,将手机短信打开一看,果然是她们。玲玲的短信是:“成大哥,你说走就走,也不告诉我一声,我要生气了。回来时,别忘了第一个来看我。玲玲吩星星、吩月亮地盼你回来。”
成刚心想:玲玲到底是一个温柔懂事的姑娘,连发的短信都教人喜欢。
再看小路,写的是:“成刚,你真混蛋。走时连个屁都不放,回来看我不赏你个嘴巴?在省城老实点,别勾三搭四、勾五搭六,也不怕意外中标,烂掉鸡鸡。”
落款是最爱你的人小路。
成刚看罢苦笑,心想:这充满火药味和诅咒的东西,也说是最爱我。这样的爱,一般人可是接受不了,幸好我是成刚,早就习惯她的满嘴粗话、胡说八道。因为要是不这样说的话,那就不是她了。当然,他也可以感觉到,她对自己确实是有爱的。
再看兰月的,则是另一种风格:“日不见,如隔三秋。青山不改,绿水悠悠。当君归来日,梨花带雨流。”
成刚见了,大为欣赏,心想:到底是兰月,到底是老师,有知识、有修养的人,风采自非他人所及。她的魅力可不只表面上的美貌和丰腴,还有丰富的内涵。我真是幸运,真是艳福无边。回想昔日的好事,一颗心岂有不醉的呢?
目前的问题是,身边孤孤单单,连个美女都没有。漫漫长夜,谁来给我温暖和柔情?女人虽多,也是远水不解近渴。在省城,自己相近的女人并没有谁,继母不能算,雨荷也不是情人。这个女警官还恨着自己吧?她说过要跟自己比武,还要打得自己连滚带爬,真够凶的。
他百无聊赖一下午,可谓度日如年。好容易天黑了,他感觉分外孤独,既不想找什么朋友喝酒去,也不想在家上网或者看书。他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女人相伴呢。女人对自己作用是别的所不能代替的。
既然家里没有女人,那么自己出去找找吧。即使不能一亲芳泽,即使是过过瘾也是好的。这么想着他便打起精神,穿好衣服,兴冲冲地出了门,仿佛是去赴一个美丽的约会一般。
到了街上,他才开始想自己该去哪里。他心想:夜晚是女人们露面的良辰,许多女人都在夜晚展示魅力。自己要去找鸡吗?不好,即使没有女人,也不该堕落到那种地步。得了,还是找个规矩点的地方吧!
于是他想到了酒吧、夜总会等场所。他随意散步,在路旁各式各样灯光的映照下,寻找着自己的目标。城市不像农村,到了晚上静悄悄的,路上连个行人都少见。这里不然,晚上仍是黄金时期,不但车多,人也很多。许多人画伏夜出,夜生活才是他们最看重的。
在他走路的过程中,偶尔会看见路边有女人浓妆艳抹,穿着暴露,手里还夹根烟,不时抽上两口,眼睛常常斜视着,眼神不正。看到这种女人,成刚连忙匆匆而过,像是躲瘟疫似的。同样是女人,他也需要女人,但对这种女人他从不来电。一想到他们千人骑、万人摸、乱人人,他总是感到反胃恶心想吐。虽说她们落到如此下场,有许多复杂的原因、有值得同情的一面。可是,成刚认为,一个女人再为难、再无奈,也不应该干这行。干了这行,就不叫人了,是一生都洗刷不掉的耻辱。
当他路过一家舞厅时便动了心。那家门口响着节奏铿锵的曲子,显示着粗犷、奔放、狂野、激情。门口的灯五颜六色,跟着音乐变幻莫测,墙上的“洋妞”也一明一暗。明亮时,能看到她穿着三点式,一手抚胸一手揉胯,眼睛释放着野性和贪婪。虽说是画,也弄得跟真的一样,成刚不得不佩服现代人的聪明与才智。
进了里面,等于进入一个蒙胧的世界。大厅里灯光闪烁,喇叭震耳,因为来得早,舞池里还没有人跳舞。大家都在座位上吃吃喝喝、说说笑笑。洒脱和惬意的姿态,使人觉得世界太平,从来就没有苦恼、灾难、战争、疾病等等。
成刚在正对舞池的位置上坐好,等着节目的开场。他享用着几瓶啤酒和一些零食,一会儿瞧瞧舞厅,瞧瞧舞台,一会儿看看周围快乐的人们。他发现,多数人都不是自己来,都是有伴,形单影只的找不到几个。在这种时候,他更加思念自己的女人们。
大概坐了有十几分钟,喝了半瓶酒。一个女人像幽灵一样在他对面坐下,幽暗中,只见她留着长头发,上半身穿着比胸罩大一点的东西,下面露着两条大腿。她的脸凑近成刚,说道:“帅哥,一个人很没意思吧,让我来陪你吧。”
在音响发威的环境里,成刚也听到了她的声音。
成刚看了她两眼,挥了挥手说道:“快走吧,我这里不需要你。我的女朋友很快就会来了,当心她挠花你的脸。”
那女人向成刚做了个鬼脸,扭肩摆臀地走了。成刚看了看她的背影,心想:兰月众女给我的感觉是诱惑、是美丽,而她这样的女人却只会让我觉得不舒服。我成刚虽是色鬼,也是有原则的色鬼,我不是嫖客样的男人,什么女人都行。
望着望着,好戏终于开场了。首先乐曲一变,变成标准爵士快歌。一个大块头的男人出现在舞台上,他穿了条内裤,披了一件红斗篷,头戴顶礼帽。那胳膊上、大腿上的肌肉看起来挺大、挺结实。这种打扮引起在场女士们的欢呼,她们像是很喜欢这样的男人,跟那种猴子形的、太监形的正好两样。
那男人向台下送个飞吻,台下突然激动了起来,大家全被点燃了身上的血液,纷纷离座涌向舞池。眨眼间,宽绰闪着彩色灯光的舞池热闹起来,大家大呼小叫地动起来、舞起来。那样子各不相同,有人像长虫扭动,有人像黑熊摇动,有人像机器般晃动,有人像生病,有人像xìng交,有人像发疯,有人像发骚……当然,也有人跳得很好,像是受过专业训练。
成刚悄悄地喝着酒,经常看看舞厅和舞台。他对男人不感兴趣,专门盯着女人看。在头上的彩灯、霓虹灯的转动下,其他人的脸都不太能看清,好像身在一个虚幻聊斋似的世界,自己都难以认识自己。
当他喝完一瓶酒时,再看舞台,男人已下去,上来一个女生。虽说离得近些看不清楚脸,但是,凭感觉那身材很不错。够高,三围也好,她的打扮比较符合这个场合。她的上半身只有件胸罩,银光闪闪,下半身穿着像是由破布条围成的玩意。布条扬起时,可以看到同样发着白光的小内裤。
她跳起来了,跳得那么灵活、那么急促,但狂野之中带着矜持,奔放之中有所节制。
成刚不禁对她动了好奇心,也放下酒杯进入舞池之中。他一边乱舞,一边观察那女的。这回看清楚了,因为专门有一束灯光照耀领舞台,所以他才能把对方看得一清二楚。嘿,她的身材果然好,颀长标致,她的长相也不错,年轻漂亮,又有点野性,只是脸上的忧郁之色难以抹去。她像是女王一样,冷冰冰地打量着芸芸众生。
成刚看她晃头、甩发、扭腰、踢腿、晃屁股,无论哪一个动作都那么自然流畅,不像是在作商业表演,倒像是自娱自乐。由于生得好看,舞跳得好,台下人不时报以口哨声及掌声。那姑娘始终是同一个表情,没有特殊的反应,好像她对这一切都习以为常。
成刚仔细看了她一会儿,发现她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他在人群中舞动着,想了好一会儿才豁然开朗,这个姑娘不就是在公车对自己无礼的那个丫头吗?原来她是干这个的,我还以为是在校的学生呢。那么多的职业,选哪行不行,为什么非得选这一行呢?
成刚凑到前排去,想把她看得更清楚。只见她的胳膊和大腿都很白、很美,连小肚脐也圆圆深深的,挺可爱。每当她侧身时,还可以看到小内裤紧包鼓绷绷的屁股。那屁股肉竟露出一小部分,使人想入非非。每当她一将腿抬高时,那紧紧的胯间也让人胡思乱想。
她多像一个妖精,勾引着多情的男人。那些男人一边跳着,一边大叫,兽性十足。他们都把脸对着她,有的向前拱着下体,脸上带着淫笑。这连成刚见了都觉得不爽,真想痛骂他们没有教养,可是,这种场合就是这个样子。
这时候,一个最大胆的男人晃着往舞台去了。
那人是个醉汉,头发又长又乱,一身酒气。他蹒跚走动,走过成刚的身边,再往前去,一弯腰竟上了舞台。领舞的姑娘非常反感,可又不能赶他走。在以往,像这样的家伙她见过。但老板说过,不能跟顾客翻脸,因为顾客可是上帝。
于是,她往旁边让了让,留个跳舞的空间给他。在音乐的伴奏下,舞台出现两个人,一个像是上帝派来的精灵,另一个则像从山上下来的怪物。那人摇摇摆摆,可就是不倒下去,他满身的酒气让她想逃跑。台下的人看到这两个强烈对比,许多人都忍下住笑了。
跳了几下,那醉汉停下了,睁大小眼睛看姑娘的身子,垂涎三尺的样子,很让人感到恶心。那姑娘实在受不了那种侵略的目光,一边跳着舞一边说道:“你快下去吧,别在这儿出洋相。这不适合你。”
那醉汉头一摇,说道:“我就偏不走。”
眼睛尽往姑娘的胸前盯、胯下盯,盯得姑娘心里直发毛。
那姑娘强忍怒火,说道:“你赶紧下去吧,再这么看我,我就跟你急眼了。”
那醉汉嘿嘿一笑,说道:“急什么眼啊?是上面的眼,还是下面的眼?”
那姑娘气得几乎停下动作,说道:“快滚下去,回家跟你妈说这话吧。”
那醉汉一脸淫笑说道:“小妞还挺凶的,不过,我就喜欢厉害一点的,玩起来才有味道。”
说着,突然伸手在姑娘的胸脯上捏了一把。捏得那姑娘啊地一声,脸色都变了。她遇见的无礼客人多了,但像这样流氓的倒是头一个。
那姑娘停止跳舞,猛地一扬手,朝他的红脸上就是一个耳光,与此同时,一只脚抬起,哆地一声,踢在醉汉的肚子上。那醉汉大叫一声摔到了台下,在地上还翻滚了好几圈,好半天也没爬起来。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使音乐停止,大厅一片寂静,也使台下人大感意外,大家都停住了。望着这意外的场面,成刚倒是不怎么吃惊,对于打架的事,那还不是家常便饭吗?引起他注意的是,那姑娘出手之快、出脚之急、攻击之准,都叫成刚吃惊。他凭感觉也知道,这姑娘练过几天武。难怪她白天敢那么对我说话呢,原来她是有两下子的。既然有两下子,为什么要干这个职业呢?这个职业本身就受气,随时会受到他人的欺侮,这样的姑娘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才对。
警卫闻迅赶来,把醉汉扶起来。醉汉嘴里骂骂咧咧,也不知道骂些什么。老板也出来了,将几个人都领到里面去。转眼间,音乐照常响起,大家照常跳舞。那个领舞的男生又上来了,照样生龙活虎地舞着,一点不受影响。
经此风波,成刚已没有跳舞的兴趣。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回想着刚才的事,非常佩服那姑娘的勇气跟魄力。他深感这姑娘可不是小绵羊、弱女子,这样的姑娘并不多见。他拿她跟自己的女人相比,觉得跟兰雪、小路有点像。要是跟雨荷相比呢,也有近似之处。不知道出了这事,他们会怎么处理,弄不好,这姑娘可能会丢掉这个工作。不过,丢了就丢了吧,这种工作也不怎么体面,更可以说丢脸。
他想着心事,喝着酒,目光不时往他们消失的方面看去。那边黑鸦鸦的,没有什么变化,里面的人不知道在干什么呢。而这边的领舞台上,在那个男生下去之后,又上来别的女生。不过身材与姿色都比较平庸,不值得成刚的注意。他心想:这么半天不出来,是不是被老板炒了鱿鱼?作为舞厅的工作人员,客人虽说有错,但你也不能动手打人。这一巴掌出去、一脚踢出去,不知道影响多坏呢。更会对舞厅的生意有影响。
过了大约有半小时吧,那边终于有人出来。先是那个醉汉,在两名警卫的搀扶下,往大厅外面去。他嘴里还嘟囔着什么,走起路来一拐一拐,显然那一脚不轻,摔得也够重。等这人走了之后,又过了十几分钟,那穿三点式的打人姑娘才出来。
成刚想从她的脸上看出点什么,但她的脸依然是严肃、忧郁的,不见有什么不正常的反应。这次,她没有往正面的舞台去,而是去了这舞台的对面,也就是在成刚的右侧,原来那儿还有个舞台呢,不同的是这个台上立着一根钢管。她来到台上时,头顶便有一束光照过来,使她很显眼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大家都把身子转过来看她,想看看她的钢管舞跳得怎么样。
在音乐的节拍中,她跳起来了。时而像猴子一样攀上去;时而像小鸟盘旋;时而双腿夹管,身子倒垂;时而又胳膊夹管,做出种种动作。她的玉臂、她的秀腿、她的腰肢、她的圆臀,在各种动作中层示着诱人的风采、女性的柔美。那半露鼓鼓涌涌的肉球,那形状美妙而活跃的翘臀,以及她迷离而深沉的眼神,都教成刚色心大动,恨不得能搂在怀里为所欲为。
在她的表演中,观众的热情重新被点燃。大家跳着、叫着、舞动着双臂,每一个人都觉得血液像大江一样奔流,比烈火还要热。
在姑娘下场休息之后,成刚还恋恋不舍。虽然他不怎么懂舞,但他承认,她有一定的水准,她的动作不是任何一个姑娘都能做得出来,那动作里有武术和杂技的特点。更难得的是,她的动作那么自然,姿态那么耐看,并不让人觉得粗俗不雅。成刚不禁在心里暗暗叫好。
他悄悄地问经过身边的服务生,这个跳舞的姑娘叫什么名字?服务生回答道:“她叫宋欢。”
成刚又问道:“她是什么身份?来这跳舞多久了?”
服务生回答道:“她是念书的大学生,才来一个多月。”
成刚点了点头,接着问道:“她为什么来这跳舞呢?她家里是怎么回事?”
服务生笑了笑,说道:“这就不清楚了,这你得问我们老板,或者她本人。我们这些干活的不知道。”
成刚打发走服务生,又陷入了沉思。他心想二这么出色的姑娘陷在这个地方有点太可惜,她看起来像是一个自爱的姑娘。不然,她刚才不会动手。看来她一定是有不少苦衷,也许我可以帮助她。可是,人世间的苦难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也不计其数,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我又能帮助得了几个人呢?
后来的时间里,那姑娘又上台跳了几次舞。到凌晨左右,客人渐渐散去,舞厅也打烊了。成刚喝完了酒,过足了瘾,成为最后离去的客人。走的时候,还回头张望,心想:这个姑娘也该回家了吧?或许我应该找她谈谈。
他这么想着,便来到门外。在门外转着,并不离开。他想,这个姑娘总不会住在这里吧?这里应该不会包住吧?
等了好一会儿,那姑娘才走出来。这时的她,身上自然不是三点式的衣着。她穿得很严实,那一身芳香的白肉已看不到了。她走得不紧不慢,像是在想着心事似的。成刚等她走近了,便礼貌地迎上前,说道:“宋欢,你终于出来了,我等你有一会儿了。”
那姑娘吃了一惊,停住脚,在路灯的照耀下,她的脸上显出警惕和疑惑。她后退一步说道:“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成刚微笑道:“你好,我叫成刚,我在一家大公司上班,并不是坏人。刚才我在舞厅里跳舞来着,你的舞跳得真好,我很喜欢。你打那个醉鬼的样子,真是潇洒、真是痛快。看得出来,你是练过武的。”
宋欢上上下下打量了成刚几眼,沉声问道:“你到底是谁?你究竟想怎么样?我可是好人家的姑娘,不是当小姐的。”
成刚双臂张了张,说道:“你想到那里去了?我是对你的印象好,才想跟你谈一谈。我觉得你的条件不错,不应该在这里干这一行。为什么不干别的职业呢?既然你是个学生,更应该慎重选择自己的职业才是。”
这话听得宋欢心里一酸,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因为成刚的话触动了她心灵上的伤口,使她觉得好痛,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她心里翻江倒海,很不是滋味。
成刚忙说道:“你是好人家的姑娘,我也是好人家的小子。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恶意,我只是想帮你。”
宋欢猛地睁大眼睛,看了看成刚,说道:“谢谢你了,我自己的事,我会自己处理。你不要多管闲事,就当我是个贱货好了。”
说完,她匆匆跑了,再不回头,像是有野兽追她一般。
成刚望着她上了一辆计程车,转眼间消失在夜色中。他并没有感到懊恼生气,而是感到一种凄楚。他才不相信她是什么贱货,若真是贱货,还上这儿跳什么舞啊,直接当小姐就是了。以她的姿色和条件,当小姐挣钱比这快多了。
对他来说,她是一个谜。因为是个谜,更叫人兴趣深厚。他带着重重疑云,住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