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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去在政府机关工作的老表家作客,无意间发现老表用生硬的英语教表侄会话。我大惊,想不到老表也学起了英语。我除纠正他的发音外,还指出他的英语语法错误。老表竟拿出一本英语书,振振有辞地说:“我是按照我们的教材讲的,哪能有错呀?是你搞错了吧!”
我接过书一看,是一本常德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五学一推广”考试系列丛书——英语,由市委书记作序,并任编委顾问,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长任编委主任,编写单位是市创学办、市人事局、湖南文理学院,引人注目的是参加编写的还有英国的joe。millard(约米拉德——自译),丛书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看来,此书的确是一本权威性的教材,哪能有错呢?
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教材。令我吃惊,又令我捧腹不已。全书仅300句英语会话,分30个单元,而错误和漏洞却多得吓人。
不难看出,教材虚构了编写单位和人员。我不相信,湖南文理学院会编出如此废品般的公务员教材。不用说是高等院校,就是普通中学参与编写,也不至于如此低劣啊!英国人joe mijjard 我不认识,但可想而知是一位地道的英国人,也是一位英语通。可在教材中偏偏出现了许多非英格兰本土英语:一是英语单词的注音有美式读音。二是在口语中,英国人习惯have与do搭配,而美国人则更习惯have与got 搭配,教材中have与got 搭配的句子比比皆是,系采用美式口语。三是单词 billion 译为十亿,也系美式英语义项,英国本土英语的含义是兆。当然,我并不是评判美式英语的错,而旨在说明哪有英国人士会如此热衷于美式口语啊!
教材中许多低级错误都与编写单位与人员不相称。说它是低级错误,是因为在英语中,初中文化程度的人也可以辨别,在汉语中,中等文化程度的人也可避免。试举几种类型的错误于后:
1、错译。85句:where are you from?/when were you born?译为“你从哪儿来?你在哪儿出生?”86句是85句的回答:“i was born on june 22,1971,in changde。”译为“我1971年6月22日生于常德。”可见,85句前一问句译走了调,应译为“你是哪儿人?”后一问句的“when”是汉语的何时,应译为“你何时出生”显然,编者将何时“when”错当何地(where)译了。
2、官方霸道译法。38句“it‘s room 201 on the second floor。”直译为“二楼201。”我到过内地许多大中城市,所有楼层设置的二楼(香港的楼层设置与英语同),都是英语的“first floor”而绝不是“ second floor”上世纪三十年代,有一翻译家将“the milky way ”想当然译为“牛奶路”令翻译界喷饭,21世纪的今天,常德市创学办又想当然将“second floor”译为“二楼”更让世人忍俊不禁!
44句“what do you plan to do this sunday?”(这个星期天你打算做什么?)稍微懂一点英语常识的人,都不会如此提问。因为从monday 到saturday,随便哪天提问,都属于过去时的范畴,应用“what did”的形式。即使在sunday 提问,英语也不会用“this sunday”而会用today。我真不知道,编者为什么要把常德方言强加给英语。
75句“bring me the menu,please。”79句“a small of wine/whisky,please。”分别译为“让我看一下菜单”和“一小杯白酒/威士忌”两句偏偏各漏译一个“请... -->>
双休日,去在政府机关工作的老表家作客,无意间发现老表用生硬的英语教表侄会话。我大惊,想不到老表也学起了英语。我除纠正他的发音外,还指出他的英语语法错误。老表竟拿出一本英语书,振振有辞地说:“我是按照我们的教材讲的,哪能有错呀?是你搞错了吧!”
我接过书一看,是一本常德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五学一推广”考试系列丛书——英语,由市委书记作序,并任编委顾问,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长任编委主任,编写单位是市创学办、市人事局、湖南文理学院,引人注目的是参加编写的还有英国的joe。millard(约米拉德——自译),丛书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看来,此书的确是一本权威性的教材,哪能有错呢?
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教材。令我吃惊,又令我捧腹不已。全书仅300句英语会话,分30个单元,而错误和漏洞却多得吓人。
不难看出,教材虚构了编写单位和人员。我不相信,湖南文理学院会编出如此废品般的公务员教材。不用说是高等院校,就是普通中学参与编写,也不至于如此低劣啊!英国人joe mijjard 我不认识,但可想而知是一位地道的英国人,也是一位英语通。可在教材中偏偏出现了许多非英格兰本土英语:一是英语单词的注音有美式读音。二是在口语中,英国人习惯have与do搭配,而美国人则更习惯have与got 搭配,教材中have与got 搭配的句子比比皆是,系采用美式口语。三是单词 billion 译为十亿,也系美式英语义项,英国本土英语的含义是兆。当然,我并不是评判美式英语的错,而旨在说明哪有英国人士会如此热衷于美式口语啊!
教材中许多低级错误都与编写单位与人员不相称。说它是低级错误,是因为在英语中,初中文化程度的人也可以辨别,在汉语中,中等文化程度的人也可避免。试举几种类型的错误于后:
1、错译。85句:where are you from?/when were you born?译为“你从哪儿来?你在哪儿出生?”86句是85句的回答:“i was born on june 22,1971,in changde。”译为“我1971年6月22日生于常德。”可见,85句前一问句译走了调,应译为“你是哪儿人?”后一问句的“when”是汉语的何时,应译为“你何时出生”显然,编者将何时“when”错当何地(where)译了。
2、官方霸道译法。38句“it‘s room 201 on the second floor。”直译为“二楼201。”我到过内地许多大中城市,所有楼层设置的二楼(香港的楼层设置与英语同),都是英语的“first floor”而绝不是“ second floor”上世纪三十年代,有一翻译家将“the milky way ”想当然译为“牛奶路”令翻译界喷饭,21世纪的今天,常德市创学办又想当然将“second floor”译为“二楼”更让世人忍俊不禁!
44句“what do you plan to do this sunday?”(这个星期天你打算做什么?)稍微懂一点英语常识的人,都不会如此提问。因为从monday 到saturday,随便哪天提问,都属于过去时的范畴,应用“what did”的形式。即使在sunday 提问,英语也不会用“this sunday”而会用today。我真不知道,编者为什么要把常德方言强加给英语。
75句“bring me the menu,please。”79句“a small of wine/whisky,please。”分别译为“让我看一下菜单”和“一小杯白酒/威士忌”两句偏偏各漏译一个“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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