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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书包,摘下眼镜,除去外套,里面是一件红色的篮球背心,“我是来打球的。”
不知为何,每次江暮云摘下眼镜,穿着露出不算强壮但块状分明肌肉的小背心时,历历就觉得他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历历讨厌戴眼镜的他,却又忍不住想多看几眼奔跑着的江暮云,特别是男生的汗水挂在下巴上即将落下时一瞬间的样子,真的很让人迷醉。
呆楞了片刻的小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失态,好在专注于篮球的对方并没有注意到。准备离开的历历忽然看到江暮云书包的一角露出一本书的封面,封面上的字好象是“心”。没错,这书就是小妹在学校图书馆借了一个多月都没借到的夏目漱石的经典小说《心》。
“江暮云!”历历在球场边喊着。
“喂!哥们,你女朋友在叫你呐,难怪今天打得特别好。”有人讪笑着。
“别胡说,她不是我女朋友。”江暮云把手里的球抛给其中一个家伙,“我一会回来。”
“什么事?”江暮云抹了抹额头的汗滴。
“讨厌!甩到人家脸上了!”
“什么?”
“你的臭汗!”
“哦,对不起。不过你喊我过来有什么事吗?”
“这本……你书包里的《心》是在学校图书馆里借的吗?”
“没错啊。”
“真的是你啊!”历历的嗓门大了起来,“这本书又不是学校专门买给你看的,为什么霸占了一个多月还不还呀!”
“你也想看?看来你比我想象中要聪明一点。因为这本书太好看了,我已经仔细看了三遍,每读一次就会有新的发现,实在是太棒了!”
“都读了三遍啦!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还?”
“正准备读第四遍呐……”
“你这家伙,好不自私,既然你不肯还,那先借给我拿回家看看,过几天亲自到你教室还给你。”
“不好!”
“你都读三遍了,人家一遍还没读全呐!”
“关我什么事?”
“你说什么?”
“我说关我什么事!”江暮云得意地将双臂抱在胸前望着历历。
“你……真是气死人了。既然你不肯借,那我只好抢了……”话未说完历历就往江暮云书包里伸手。
“好霸道的女人,不行!”两人各自抓到了书的封面和封底,你来我往,谁也不肯松手。
呲……
无辜的书被分尸成两半,一半在他手里,一半在她手里。两人呆滞了片刻。“完蛋了!!”几乎同时叫了出来。
“要是被学校知道,上了黑名单,以后都别想借到书了。都怪你,要来抢书,现在怎么办?”江暮云埋怨着。
“你是大男人,遇到负责任的事当然是由你来!”
“你要不来抢的话,它还快乐地活着呐……你快想办法买一本去!”
“你让我上哪买去,这是好几年前出版的了,新华书店里一定找不着的。”
“那我可不管!总之你自己想办法。”
“要找一起找,凭什么要我一个人找!”
谁也不肯让步,两人只好约定星期天一起上街到各大小古旧书店里去寻找。
“星期天早上九点,在这里见,别迟到了,我不喜欢等人的。”江暮云说道。
“谁迟到谁就是小狗!”
看着历历忿忿离去的背影,江暮云自言自语着:“星期天早上九点……这算什么?我和她的第一次约会吗……别胡思乱想了,我怎么会喜欢这种孩子气的女生。”
*****?????*****?????*****?????*****?????*****
“老鲁,就在这里停车吧。”
“可是董事长,这离您家还有好几百米远呐。”
“我想一个人走回去,顺便想点事情,你先把车开回去吧。”
“可是您……”
“放心,我才六十多岁,这点路还不至于走不动。”
“哦,我明白了。”
一位气度不凡的长者,从豪华奔驰车里走了下来,车子开走后,他独自拄着拐杖沿着江边漫步着。
临江花园别墅住宅区,那里是富人聚居的地方,我在没客的时候,也喜欢经常从这里川行而过,一面是宽广的长江,一面是美丽别致的小楼,别提有多惬意了。
跟着广播里优美的旋律,我用手轻轻拍打着方向盘,嘴里吹着走音的口哨,当你唱歌唱到走音的时候才是你心情最愉快的时候。夏天就快到来了,江边的垂柳旁,一位老者正缓步而行,看起来走得很辛苦。我踩下煞车,将车子倒回去,摇开车窗。“老爷子,要去哪?我载你一程吧,看您挺吃力的样子。”
老者望了望我,没有理睬。
“老爷子,您耳背很严重吗?”我加大嗓门嚷着,“我!送!您!一!程!不要钱的,放心!”
老者这才把视线从波光粼粼的江面挪过来。
“上车吧,这里是富人区,要到一般住宅区至少还有一公里呐。”我打开另一边的车门。
“不要付钱?”老人比我还狐疑。
“不用的,您这么大岁数了,跑那么远路吃不消的。”
老人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上了我的车。
“年轻人,不耽误你做生意吗?”
“哪的话,今天已经做了四百块钱,够了!”我笑着说。
“还有人嫌钱够了的吗?”
“怎么没有?有时候,适可而止会让人觉得活着不是那么累。”
老人听了我的话,嘴角浮现出淡淡的笑容:“那你不喜欢这里这些漂亮的别墅吗?”
“当然喜欢了。”
“可惜是别人的。”
“别人的我也喜欢,因为看着很舒服,所以就喜欢。”
“不觉得酸酸的?”
“为什么要酸?”
“住在里面的人是别人而不是自己。”
“如果一个人住,再大的房子又有什么用呐,总不能和自己的回音对话吧。如果一家人和和睦睦,就算挤一点也没关系的。大的叫豪宅,小的叫窝。我喜欢窝这个词,让我有种一家人紧紧抱在一起的感觉,很温馨呐。”
“窝?呵呵……是啊,我已经很久没有窝的感觉了。”老人感叹着,“你真是个特别的小司机……哦,就在这里停车吧。”
“这里?”我疑惑地想着,这里可是这片富人区里最豪华的住宅呐。
“是的,我到家了。”老人慢慢走出车子,“很高兴认识你。”说完放下一百块车费在座位上。
“乖乖!”我看着老人被佣人迎进那所豪宅,又看了看他留下的一百块钱,才开了几百米路而已,今天撞到财神爷了。
刚才的豪宅里。
“老爷您回来了。”
“恩……我的孙女呐?”
“小姐下午出去了,还没回来。”
“这丫头,又到哪鬼混去了。”
“不是的,好象是陪您的外孙女奴霜小姐去玩的。”
“反正她整天游手好闲的,总不是事,看来真的要找个好小伙子来管教管教她了。”
“老爷您决定亲自插手小姐的婚事了?”
“要不怎么办,她的父母只知道赚钱,我再不管的话,真要成野丫头了,她要不是命好投对了胎,恐怕早成街边的小太妹了。你给我拨通林秘书的电话。”
“是的,老爷。”……
“喂,林秘书么……我要你在一个小时之内查出一个人以及他全家的资料,然后带来给我……对,是一个车号为苏l?fox007的的车司机,看看他的家史,有没有前科,有没有家族疾病史,对,要详细全面……我等你回音……没什么,只是想找个男人管管那个放纵不羁的野丫头……结婚能改变一个女人的生活,没错!好就这么说了……”
下书包,摘下眼镜,除去外套,里面是一件红色的篮球背心,“我是来打球的。”
不知为何,每次江暮云摘下眼镜,穿着露出不算强壮但块状分明肌肉的小背心时,历历就觉得他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历历讨厌戴眼镜的他,却又忍不住想多看几眼奔跑着的江暮云,特别是男生的汗水挂在下巴上即将落下时一瞬间的样子,真的很让人迷醉。
呆楞了片刻的小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失态,好在专注于篮球的对方并没有注意到。准备离开的历历忽然看到江暮云书包的一角露出一本书的封面,封面上的字好象是“心”。没错,这书就是小妹在学校图书馆借了一个多月都没借到的夏目漱石的经典小说《心》。
“江暮云!”历历在球场边喊着。
“喂!哥们,你女朋友在叫你呐,难怪今天打得特别好。”有人讪笑着。
“别胡说,她不是我女朋友。”江暮云把手里的球抛给其中一个家伙,“我一会回来。”
“什么事?”江暮云抹了抹额头的汗滴。
“讨厌!甩到人家脸上了!”
“什么?”
“你的臭汗!”
“哦,对不起。不过你喊我过来有什么事吗?”
“这本……你书包里的《心》是在学校图书馆里借的吗?”
“没错啊。”
“真的是你啊!”历历的嗓门大了起来,“这本书又不是学校专门买给你看的,为什么霸占了一个多月还不还呀!”
“你也想看?看来你比我想象中要聪明一点。因为这本书太好看了,我已经仔细看了三遍,每读一次就会有新的发现,实在是太棒了!”
“都读了三遍啦!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还?”
“正准备读第四遍呐……”
“你这家伙,好不自私,既然你不肯还,那先借给我拿回家看看,过几天亲自到你教室还给你。”
“不好!”
“你都读三遍了,人家一遍还没读全呐!”
“关我什么事?”
“你说什么?”
“我说关我什么事!”江暮云得意地将双臂抱在胸前望着历历。
“你……真是气死人了。既然你不肯借,那我只好抢了……”话未说完历历就往江暮云书包里伸手。
“好霸道的女人,不行!”两人各自抓到了书的封面和封底,你来我往,谁也不肯松手。
呲……
无辜的书被分尸成两半,一半在他手里,一半在她手里。两人呆滞了片刻。“完蛋了!!”几乎同时叫了出来。
“要是被学校知道,上了黑名单,以后都别想借到书了。都怪你,要来抢书,现在怎么办?”江暮云埋怨着。
“你是大男人,遇到负责任的事当然是由你来!”
“你要不来抢的话,它还快乐地活着呐……你快想办法买一本去!”
“你让我上哪买去,这是好几年前出版的了,新华书店里一定找不着的。”
“那我可不管!总之你自己想办法。”
“要找一起找,凭什么要我一个人找!”
谁也不肯让步,两人只好约定星期天一起上街到各大小古旧书店里去寻找。
“星期天早上九点,在这里见,别迟到了,我不喜欢等人的。”江暮云说道。
“谁迟到谁就是小狗!”
看着历历忿忿离去的背影,江暮云自言自语着:“星期天早上九点……这算什么?我和她的第一次约会吗……别胡思乱想了,我怎么会喜欢这种孩子气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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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鲁,就在这里停车吧。”
“可是董事长,这离您家还有好几百米远呐。”
“我想一个人走回去,顺便想点事情,你先把车开回去吧。”
“可是您……”
“放心,我才六十多岁,这点路还不至于走不动。”
“哦,我明白了。”
一位气度不凡的长者,从豪华奔驰车里走了下来,车子开走后,他独自拄着拐杖沿着江边漫步着。
临江花园别墅住宅区,那里是富人聚居的地方,我在没客的时候,也喜欢经常从这里川行而过,一面是宽广的长江,一面是美丽别致的小楼,别提有多惬意了。
跟着广播里优美的旋律,我用手轻轻拍打着方向盘,嘴里吹着走音的口哨,当你唱歌唱到走音的时候才是你心情最愉快的时候。夏天就快到来了,江边的垂柳旁,一位老者正缓步而行,看起来走得很辛苦。我踩下煞车,将车子倒回去,摇开车窗。“老爷子,要去哪?我载你一程吧,看您挺吃力的样子。”
老者望了望我,没有理睬。
“老爷子,您耳背很严重吗?”我加大嗓门嚷着,“我!送!您!一!程!不要钱的,放心!”
老者这才把视线从波光粼粼的江面挪过来。
“上车吧,这里是富人区,要到一般住宅区至少还有一公里呐。”我打开另一边的车门。
“不要付钱?”老人比我还狐疑。
“不用的,您这么大岁数了,跑那么远路吃不消的。”
老人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上了我的车。
“年轻人,不耽误你做生意吗?”
“哪的话,今天已经做了四百块钱,够了!”我笑着说。
“还有人嫌钱够了的吗?”
“怎么没有?有时候,适可而止会让人觉得活着不是那么累。”
老人听了我的话,嘴角浮现出淡淡的笑容:“那你不喜欢这里这些漂亮的别墅吗?”
“当然喜欢了。”
“可惜是别人的。”
“别人的我也喜欢,因为看着很舒服,所以就喜欢。”
“不觉得酸酸的?”
“为什么要酸?”
“住在里面的人是别人而不是自己。”
“如果一个人住,再大的房子又有什么用呐,总不能和自己的回音对话吧。如果一家人和和睦睦,就算挤一点也没关系的。大的叫豪宅,小的叫窝。我喜欢窝这个词,让我有种一家人紧紧抱在一起的感觉,很温馨呐。”
“窝?呵呵……是啊,我已经很久没有窝的感觉了。”老人感叹着,“你真是个特别的小司机……哦,就在这里停车吧。”
“这里?”我疑惑地想着,这里可是这片富人区里最豪华的住宅呐。
“是的,我到家了。”老人慢慢走出车子,“很高兴认识你。”说完放下一百块车费在座位上。
“乖乖!”我看着老人被佣人迎进那所豪宅,又看了看他留下的一百块钱,才开了几百米路而已,今天撞到财神爷了。
刚才的豪宅里。
“老爷您回来了。”
“恩……我的孙女呐?”
“小姐下午出去了,还没回来。”
“这丫头,又到哪鬼混去了。”
“不是的,好象是陪您的外孙女奴霜小姐去玩的。”
“反正她整天游手好闲的,总不是事,看来真的要找个好小伙子来管教管教她了。”
“老爷您决定亲自插手小姐的婚事了?”
“要不怎么办,她的父母只知道赚钱,我再不管的话,真要成野丫头了,她要不是命好投对了胎,恐怕早成街边的小太妹了。你给我拨通林秘书的电话。”
“是的,老爷。”……
“喂,林秘书么……我要你在一个小时之内查出一个人以及他全家的资料,然后带来给我……对,是一个车号为苏l?fox007的的车司机,看看他的家史,有没有前科,有没有家族疾病史,对,要详细全面……我等你回音……没什么,只是想找个男人管管那个放纵不羁的野丫头……结婚能改变一个女人的生活,没错!好就这么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