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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这诗句,兴许适用于形容达尔汉接下来的生活之写意和惬意;他可以体会前朝君王们宁可背负昏庸罪名,也不肯放弃这好日子不过的心情了。
虽然将部盟的所有事务一概抛开、只管丝竹歌舞及沉溺馨香本即他计画中一部分,但日子有如此的愉快与满足,却是远超过计画所预期。
一切,都因身边有了喜爱的猫儿。
不理政事,他每日努力身体力行,专心于征服这难驯的小旗女,教导她适应这里、带她赏遍他所知道的每处山岗小湖。
在无波如镜的湖边,他与她共享一片山光水色的故事,然后或许会忍不住地吻了她,接著就地制造起纯属他俩之间的轻呢耳语。
有时他拿本书在树下阅读,而他的猫儿会乖巧地倚在他的腿上,让他轻抚一头细若绢丝的秀发,偶尔佐以她柔美的歌声为周遭的秋景增添韵味;但娇人儿更常以他的腿为枕,就在他身畔静静蜷睡,就如只小猫。
甚至,他允她喊他的名,不让她恭唤他为“王”因为他不要一道主与奴的藩篱隔挡他俩之间,他不希望自己予她的宠爱被当作主上对奴隶的施舍;她不是个卑微的女奴,而是需要费心呵护才会发亮的无价明珠。
诚如他所期望,猫儿已对他卸下过去的戒慎恐惧,开始爱笑、爱娇,会依偎他、顺从他。最初的目的已经达到,似乎该是对这句心游戏厌烦的时候了。
可怎么他一点收手的念头都没有?
他仍想继续搂著她出游、抱著她入睡,瞧她瑰红的丹唇扬出笑弧、看她灵透的皎瞳画出笑弯
敢情“宠”竟也是会上瘾的?
“猫儿,咱们先在这坡上休憩一会儿再走吧!”
达尔汉拉动缰绳叱马儿停住,翻跃下马,也把庆欢抱下落地。
“来,坐下,然后像这样躺著。来呀,猫儿!”他先行滑坐至倾斜的草坡上,尔后一手枕于后脑勺,大剌剌地随兴躺下,一面拍著隔旁的位置催促他的小猫咪共同参与。
娇人儿于是躺到他身旁,与他一齐仰观天空。
淡淡水蓝的天际,缀著朵朵白云,偏斜的夕阳放射出缤纷的红辉紫金五彩,不断勾画、描绘、穿透团团变幻莫测的云雾。云朵飘动、翻转、碎裂、合一、变化动作快得令人眼花撩乱,她看得入迷了。“好美呀”
在京城时,她从未经意注视过天空云彩的梦幻美景,而今连自己都想不起,当时的她到底都在忙些什么?
“是啊,蒙古除了天气冷了些、地方空旷了些,但处处佳景天成,绝不是关内人所想,放眼只有草地和牛马羊而已。”达尔汉微笑睇向她,怡然于小猫咪的认同。对他来说,再如何的仙境也不比猫儿那双灵黠汪透的晶瞳更闪亮美丽。
“咦,达尔汉你瞧,天上好多飞鸟啊!”庆欢瞪大眼睛,紧盯著一大群模样相同的鸟儿飞掠而过。
达尔汉眺一眼,淡笑:“那是候鸟,每年到了某一时节就会飞个千百里远至他乡过冬,隔年春再飞回故乡繁衍。”他真喜欢听到她用嗲媚的清嫩声音喊他的名。
“离乡千百里?”她惊讶极了“谁告诉它们该飞往哪儿去,又谁告诉它们怎么飞回家呢?”
“全凭鸟儿天生的知觉。”
“天生的知觉啊”娇人儿眼神黯淡下来,浅浅苦笑自嘲“呵,一样离家千百里,鸟儿还是知道怎么回家,真比我强多了。”她目光恋恋不舍地缠著那群头也不回的候鸟。若她也能有双翅膀,她定不辞劳苦地飞过千山万水,回京城王府一趟;然后,再像候鸟一样飞回来
想到这儿,她忽然怔住——等等,她干嘛要回来?
“猫儿。”男子蓦然翻旋过来,一抹宽大厚实的身影阻断她的视线。他低身让俊朗的容颜俯得更近,长发从身后垂下恰与她一头乌绢相混,笼罩著让她视界中只有他。
同他四目相望,庆欢胸口怦怦狂跳,有种几乎喘不过气的激荡在体内兴起。
他要做什么?莫非又要在这里强硬地“宠”她一回吗?
这个满身野傲气息的男人总是精力充沛,需索无度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狂欢的机会,也全无室内、外之分;糟糕的是他对她的身体愈来愈熟悉,三两下便能轻易使她兵败如山倒,任他攻城掠地,而她仅剩求饶的软弱娇吟。
长指轻拂过猫儿细腻的脸庞,达尔汉为心上某种不明情绪摺拧眉心。
“不许走。在我还喜欢你的时候,你哪儿也不许去,只能留在这里陪我。”他霸气命令。
她一颗驿动不止的心,他当真压抑不下吗?究竟京城里有什么她无法割舍的人事物?
“来,猫儿。”他忽然拉她起身,往草坡下方奔去,将复杂的苦涩和不曾识得的依恋全数抛弃在后面。
在他厌倦放手之前,她哪儿也别想去!就算眼前揽不住她的灵魂,至少是实实在在拥著她的人!
“要不要听听我唱歌?”他笑了笑,随而引吭高歌。
骑上雪白的骏马并肩驰骋,
亲爱的姑娘哟请体察我内心的隐情,
践守前约咱俩同返故乡吧!
愿我们同甘共苦永远和睦。
骑上黄骆驼相依而行,
亲爱的姑娘哟请接受我炽烈的爱情,
遵照前约咱俩回转家乡吧,
愿我们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他的歌声浑厚醇亮,随风悠扬在草原上,歌喉令人赞赏。
歌毕,俊迈的男子旋首问:“懂吗?”见猫儿又是点头、又是摇头,他于是不吝把歌词改以汉语解释了一次。
这歌其实庆欢听得再清楚不过,但她就偏要装傻,让达尔汉把那真挚的字句一一对她诉说。
讲解一遍后,男子轻拧了拧她的俏鼻,笑言:“这可是民间男子求婚的歌谣哪!”
庆欢震愕。求婚?那他是在向她求婚吗?
刹然间,她醒悟了方才还想飞回蒙古来的原因——因为她心系这个男人,因为她爱上这个英俊嚣张、潇洒霸道的男人了!
娇人儿为这个发现而悸动热红了眼眶,天真烂漫笑着偏头问:“你是要娶我吗?”身为大清的和硕格格,她的身分同他可谓是门当户对,如果他真愿意娶她,她就说出自己的身世实情,然后回京城去等他迎娶。
没错,她真是爱上他了!就在那回曲意承欢之后,一切都不同了。
不知何时起,达尔汉的每一句话都变得重要,一记眼神、一个表情,便能牵动她全部的情绪。她渐渐习惯腻在他身旁,享受他的温暖和温存,为他歌、为他舞,为他忘情地失却所有闺仪,蜕变成最浪荡的侍妾情妇取悦他。
她爱上他了。所以她可以舍弃京城的繁华绚烂、雕梁画栋、山珍海味,到这一望无际的草原来,陪他住蒙古包、吃各种奶制饮食,只求在他身边。
“娶你?”达尔汉微讶地瞥了瞥她,继而大笑出声,彷佛她的问话实乃滑天下之大稽。“哈哈哈有趣,真有趣!”狂笑间,他把小旗女卷进胸怀,支撑他笑得无力的颀长健躯。
“唔,我当然可以娶你;不过基于蒙古和大清世缔国姻的前提,贵族需与贵族通婚,你要能及时找到一家王府,投胎生作格格。哈哈”真是个遥不可及的痴想!
庆欢急忙睁大眼睛“可以的,我可以变成一个格格啊!”“也许吧!可惜我没时间等你这个格格重新再长大。”他指梢点止她欲辩的朱唇“因为我和京城的一个格格已有婚约,成婚大抵是这两、三年的事,恐怕等不到你了。”她足以引人入罪的香软甜蜜已是他一日不可无的必需品,谁要等她完成那不可能的幻想!
什么?!他他已经
彷若遭雷殛般的震惊令庆欢垂下螓首,瞳神澹然。“原来你已经和京城的一个格格订亲了?”首次初尝的心痛,竟较第一日捱受鞭挞的疼痛要更胜百倍。
“嗯。”达尔汉应了一声,心口没来由地骤然闷窒,厌恶想起京中彼桩他出于年轻冲动而胡乱定下的婚约。
“好了,猫儿,别再提这些,现在这样开开心心在一起不是很好吗?”他试图吻去掺入她眸波内的哀伤杂质“我保证,即使我娶妻,只要我还喜欢你,就会永远这样照顾你;倒是你,好不好忘了京城的事,别老想着回去?一直留下来吧?”
说吧!说愿意留下来陪他,说归期可以为了他而遥遥无定,说吧!因为他相信自己对她比喜欢还要深切的喜爱,是可以永生不变的。
“我我想回去,我不能留在这里一辈子。”内心千折百转,庆欢硬声道出与男人期许完全背道而驰的答案。
她深深... -->>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这诗句,兴许适用于形容达尔汉接下来的生活之写意和惬意;他可以体会前朝君王们宁可背负昏庸罪名,也不肯放弃这好日子不过的心情了。
虽然将部盟的所有事务一概抛开、只管丝竹歌舞及沉溺馨香本即他计画中一部分,但日子有如此的愉快与满足,却是远超过计画所预期。
一切,都因身边有了喜爱的猫儿。
不理政事,他每日努力身体力行,专心于征服这难驯的小旗女,教导她适应这里、带她赏遍他所知道的每处山岗小湖。
在无波如镜的湖边,他与她共享一片山光水色的故事,然后或许会忍不住地吻了她,接著就地制造起纯属他俩之间的轻呢耳语。
有时他拿本书在树下阅读,而他的猫儿会乖巧地倚在他的腿上,让他轻抚一头细若绢丝的秀发,偶尔佐以她柔美的歌声为周遭的秋景增添韵味;但娇人儿更常以他的腿为枕,就在他身畔静静蜷睡,就如只小猫。
甚至,他允她喊他的名,不让她恭唤他为“王”因为他不要一道主与奴的藩篱隔挡他俩之间,他不希望自己予她的宠爱被当作主上对奴隶的施舍;她不是个卑微的女奴,而是需要费心呵护才会发亮的无价明珠。
诚如他所期望,猫儿已对他卸下过去的戒慎恐惧,开始爱笑、爱娇,会依偎他、顺从他。最初的目的已经达到,似乎该是对这句心游戏厌烦的时候了。
可怎么他一点收手的念头都没有?
他仍想继续搂著她出游、抱著她入睡,瞧她瑰红的丹唇扬出笑弧、看她灵透的皎瞳画出笑弯
敢情“宠”竟也是会上瘾的?
“猫儿,咱们先在这坡上休憩一会儿再走吧!”
达尔汉拉动缰绳叱马儿停住,翻跃下马,也把庆欢抱下落地。
“来,坐下,然后像这样躺著。来呀,猫儿!”他先行滑坐至倾斜的草坡上,尔后一手枕于后脑勺,大剌剌地随兴躺下,一面拍著隔旁的位置催促他的小猫咪共同参与。
娇人儿于是躺到他身旁,与他一齐仰观天空。
淡淡水蓝的天际,缀著朵朵白云,偏斜的夕阳放射出缤纷的红辉紫金五彩,不断勾画、描绘、穿透团团变幻莫测的云雾。云朵飘动、翻转、碎裂、合一、变化动作快得令人眼花撩乱,她看得入迷了。“好美呀”
在京城时,她从未经意注视过天空云彩的梦幻美景,而今连自己都想不起,当时的她到底都在忙些什么?
“是啊,蒙古除了天气冷了些、地方空旷了些,但处处佳景天成,绝不是关内人所想,放眼只有草地和牛马羊而已。”达尔汉微笑睇向她,怡然于小猫咪的认同。对他来说,再如何的仙境也不比猫儿那双灵黠汪透的晶瞳更闪亮美丽。
“咦,达尔汉你瞧,天上好多飞鸟啊!”庆欢瞪大眼睛,紧盯著一大群模样相同的鸟儿飞掠而过。
达尔汉眺一眼,淡笑:“那是候鸟,每年到了某一时节就会飞个千百里远至他乡过冬,隔年春再飞回故乡繁衍。”他真喜欢听到她用嗲媚的清嫩声音喊他的名。
“离乡千百里?”她惊讶极了“谁告诉它们该飞往哪儿去,又谁告诉它们怎么飞回家呢?”
“全凭鸟儿天生的知觉。”
“天生的知觉啊”娇人儿眼神黯淡下来,浅浅苦笑自嘲“呵,一样离家千百里,鸟儿还是知道怎么回家,真比我强多了。”她目光恋恋不舍地缠著那群头也不回的候鸟。若她也能有双翅膀,她定不辞劳苦地飞过千山万水,回京城王府一趟;然后,再像候鸟一样飞回来
想到这儿,她忽然怔住——等等,她干嘛要回来?
“猫儿。”男子蓦然翻旋过来,一抹宽大厚实的身影阻断她的视线。他低身让俊朗的容颜俯得更近,长发从身后垂下恰与她一头乌绢相混,笼罩著让她视界中只有他。
同他四目相望,庆欢胸口怦怦狂跳,有种几乎喘不过气的激荡在体内兴起。
他要做什么?莫非又要在这里强硬地“宠”她一回吗?
这个满身野傲气息的男人总是精力充沛,需索无度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狂欢的机会,也全无室内、外之分;糟糕的是他对她的身体愈来愈熟悉,三两下便能轻易使她兵败如山倒,任他攻城掠地,而她仅剩求饶的软弱娇吟。
长指轻拂过猫儿细腻的脸庞,达尔汉为心上某种不明情绪摺拧眉心。
“不许走。在我还喜欢你的时候,你哪儿也不许去,只能留在这里陪我。”他霸气命令。
她一颗驿动不止的心,他当真压抑不下吗?究竟京城里有什么她无法割舍的人事物?
“来,猫儿。”他忽然拉她起身,往草坡下方奔去,将复杂的苦涩和不曾识得的依恋全数抛弃在后面。
在他厌倦放手之前,她哪儿也别想去!就算眼前揽不住她的灵魂,至少是实实在在拥著她的人!
“要不要听听我唱歌?”他笑了笑,随而引吭高歌。
骑上雪白的骏马并肩驰骋,
亲爱的姑娘哟请体察我内心的隐情,
践守前约咱俩同返故乡吧!
愿我们同甘共苦永远和睦。
骑上黄骆驼相依而行,
亲爱的姑娘哟请接受我炽烈的爱情,
遵照前约咱俩回转家乡吧,
愿我们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他的歌声浑厚醇亮,随风悠扬在草原上,歌喉令人赞赏。
歌毕,俊迈的男子旋首问:“懂吗?”见猫儿又是点头、又是摇头,他于是不吝把歌词改以汉语解释了一次。
这歌其实庆欢听得再清楚不过,但她就偏要装傻,让达尔汉把那真挚的字句一一对她诉说。
讲解一遍后,男子轻拧了拧她的俏鼻,笑言:“这可是民间男子求婚的歌谣哪!”
庆欢震愕。求婚?那他是在向她求婚吗?
刹然间,她醒悟了方才还想飞回蒙古来的原因——因为她心系这个男人,因为她爱上这个英俊嚣张、潇洒霸道的男人了!
娇人儿为这个发现而悸动热红了眼眶,天真烂漫笑着偏头问:“你是要娶我吗?”身为大清的和硕格格,她的身分同他可谓是门当户对,如果他真愿意娶她,她就说出自己的身世实情,然后回京城去等他迎娶。
没错,她真是爱上他了!就在那回曲意承欢之后,一切都不同了。
不知何时起,达尔汉的每一句话都变得重要,一记眼神、一个表情,便能牵动她全部的情绪。她渐渐习惯腻在他身旁,享受他的温暖和温存,为他歌、为他舞,为他忘情地失却所有闺仪,蜕变成最浪荡的侍妾情妇取悦他。
她爱上他了。所以她可以舍弃京城的繁华绚烂、雕梁画栋、山珍海味,到这一望无际的草原来,陪他住蒙古包、吃各种奶制饮食,只求在他身边。
“娶你?”达尔汉微讶地瞥了瞥她,继而大笑出声,彷佛她的问话实乃滑天下之大稽。“哈哈哈有趣,真有趣!”狂笑间,他把小旗女卷进胸怀,支撑他笑得无力的颀长健躯。
“唔,我当然可以娶你;不过基于蒙古和大清世缔国姻的前提,贵族需与贵族通婚,你要能及时找到一家王府,投胎生作格格。哈哈”真是个遥不可及的痴想!
庆欢急忙睁大眼睛“可以的,我可以变成一个格格啊!”“也许吧!可惜我没时间等你这个格格重新再长大。”他指梢点止她欲辩的朱唇“因为我和京城的一个格格已有婚约,成婚大抵是这两、三年的事,恐怕等不到你了。”她足以引人入罪的香软甜蜜已是他一日不可无的必需品,谁要等她完成那不可能的幻想!
什么?!他他已经
彷若遭雷殛般的震惊令庆欢垂下螓首,瞳神澹然。“原来你已经和京城的一个格格订亲了?”首次初尝的心痛,竟较第一日捱受鞭挞的疼痛要更胜百倍。
“嗯。”达尔汉应了一声,心口没来由地骤然闷窒,厌恶想起京中彼桩他出于年轻冲动而胡乱定下的婚约。
“好了,猫儿,别再提这些,现在这样开开心心在一起不是很好吗?”他试图吻去掺入她眸波内的哀伤杂质“我保证,即使我娶妻,只要我还喜欢你,就会永远这样照顾你;倒是你,好不好忘了京城的事,别老想着回去?一直留下来吧?”
说吧!说愿意留下来陪他,说归期可以为了他而遥遥无定,说吧!因为他相信自己对她比喜欢还要深切的喜爱,是可以永生不变的。
“我我想回去,我不能留在这里一辈子。”内心千折百转,庆欢硬声道出与男人期许完全背道而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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