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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他的那一年
一
在二十岁以前,我一直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生。用同性的话来说,就是利用美貌勾引别人的女生。我不赞成勾引这个词,那是那些嫉妒我的女生所编造出来的诽谤我,安慰自己的话语。所以,我也不喜欢和这样的女生交往,嫉妒,八卦,无聊。
对于我的美貌,我想要感谢我的父母,因为他们良好的先天基因,让我生来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传说我出生的那个傍晚,红霞满天,可是即使如此艳丽的美景,也难掩我红扑扑的笑脸。当然,这只是个传说。事实我已无从考证。但我很喜欢这个传说,它证明了我魅力的不可逆转性。
我承认,我是喜欢和不同的男生在一起。
小时,我和他们踏着自行车离家出走。出走到学校后山烤红薯,黄橙橙的烤红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是他们争相进贡给我的战利品。我一向照单全收,因为,我们是哥们儿,我们是朋友。
长大,我们一起喝酒,唱歌,逃课,打球。我们称兄道弟,仿佛没有忧愁。他们不同于女生,他们从来不会私下议论我,也不会嫉妒我。他们都是欣赏我的。所以,他们中也不乏我的追求者。但是,我从不想伤害他们。我发誓,和他们谈恋爱,我最初的动机都是单纯、善良的。我从不玩劈腿,每一次恋爱,都想真心真意的对待那一个人,希望他就是我的最后一个男朋友。只是,我往往容易疲劳,爱情也就不能长久。
我把这一切归咎于我的博爱。
二
给我印象很深的一个男孩,他苦苦追求了我三个月,他说他如何如何喜欢我,他说他如何如何思念我。在这样肉麻的狂轰乱炸之下,我终于忍无可忍,说,你敢站在操场上大声喊出你爱我,我就答应你。然后我蹬着鄙视的眼光望着他,量他见到我就脸红的胆子也不敢如此。
可是,事实真是难以预料,他是我唯一的一次失策。他竟真的昂首挺胸阔步踏入操场中央,将手搭成喇叭形状聚在嘴角,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红着小脸大声喊出了“林晓晓,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甚至边喊边来了一个360度大转弯。
然后,就是我的脸红得像出生时天边的那抹晚霞。这么多年,追求我的男生不计其数,可这样疯狂执着的还真不多。我发誓,当时,我是真的感动了,感动得差点就梨花带雨了。我匆匆跑上前去,拉着他一路跑开,埋怨着说,你真笨啊,这么丢脸的事也敢做。他咯咯的笑着答,我愿意,我是真的喜欢你。
后来,顺利成章,我成了他的女朋友。虽然有因为那一句承诺,但也有被他的诚心感动。所以,这一次,我发誓,我一定好好爱他,并坚信这一次是真的。开始的爱情都是甜蜜的,可是,再甜蜜的爱情,也敌不过时间的蹉跎。渐渐地,他的缺点开始一一暴露。
终于在某一个午后,我爆发了。那时我们恋爱刚好一周,我站在阳光下,郑重其事的对他说,我们分手了,因为我对你没感觉了。是的,我就是这么一个人,随意下结论,不在乎别人的反对与否。他想挽留。我说,男孩子,就要敢爱敢放手。然后,轻轻的抱了他一下,拍了拍他的后背,算是安慰,潇洒的转身走了。只留下阳光下望着我背影的他眼神落寞。
是的,二十岁以前的我就是这个样子,没心没肺,没有失败,不在乎别人。或许,是还不懂什么是爱情。
三
妈妈曾告诉我,当有一天你真的遇上了爱情,你就会懂得心痛,你就会成长。可是,我都历经了这么多爱情,在她心中,我还是什么也不懂。
二十岁那年,我才明白,那些我所谓的爱情,不过都是逢场作戏。他们对我的爱,也不过是对美丽的追求,那是他们可以拿出去炫耀的资本。看,我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多拉风。只有我,想要傻乎乎的对待每一份爱情。
二十岁那一年,是我遇到周小宁的那一年。
那是女生宿舍楼下,他抱着把木吉他,哑着嗓子唱,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行人纷纷侧目,然后摇着头漠然离开。
我啃着一个红苹果,站在宿舍阳台,放眼望去,就是他清瘦的身形。歌声传得很远,犹如遥远的草原上响起的声线,即使沙哑,却也空旷。
然后就听宿舍姐妹谈论道,他在追求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不怎么漂亮,甚至不配他,他怎么就这么痴情?甚至有人说,我比那女孩漂亮多了,如果他来追我,我就答应。别人的故事,永远是这些女生八卦源源不断的话题。
原来,又是一个痴情种。追求女生的把戏我见多了,帅哥我也见多了。所以,我对这样的桃色新闻不感兴趣。相反,我倒觉得他的吉他弹得不错。
所以,在人群渐渐稀疏了的月光下,我咚咚咚的跑下楼,甜着嗓子说,帅哥,做笔交易吧,你教我弹吉他,我帮你追女朋友。那时,我正迷恋许巍,抱着把吉他坐在梯子上唱“蓝莲花”,仿佛世界的爱情就在瞬间绽放。看,我还是相信爱情的。
他抬起晶亮的眼,随即如同流星一闪而逝。他说,你如何帮我?我胸有成竹的答,我自有办法。
是的,追我的男孩不计其数,所用方法不计其数,都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相信追女孩子的那一套我是可以信手拈来的。
四
从此,我和周小宁开始了合作关系。
首先要确定对象,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我熟读的恋爱法则。他把手机上****的女孩照片给我看,濛濛细雨中,一个清瘦的小跑的背影,感觉不怎么样,没身材,也不懂时尚。于是,我便也开始为周小宁感到惋惜。
我故意信心十足的说,这样的女孩,一看就没什么恋爱经验,用最简单的方法就可以搞定。他疑惑的望着我,我抬了抬头,说,笨蛋,当然要有情书,玫瑰,巧克力啦。然后,我很大方的把别人送我的那些东西送给他,说这也算是我缴的学费吧,如果你们事成了,可别忘了请我吃饭。
可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这些东西全部被如数退了回来。当周小宁垂头丧气的捧着这些东西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也犯糊涂了。还有不喜欢这些东西的女孩?这可怎么办?我想我还不太懂女孩的心思啊。
那时,我和周小宁已经熟到可以相互拿对方的弱点来取笑了。我说算了,一定是你自己不行,她看不上你,我也帮不了你了。那时,他正在操场的阶梯上抱着他的木吉他弹唱“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沙哑的嗓音透出磁性的魅力,就连我这个在情感沙场上身经百战的人,都快心碎了。
我说你振作点。然后狠了狠心道,好吧,我要使出我的杀手锏了。
五
不久以后,我就和周小宁出双入对了。他牵着我的手,还要装出幸福的模样,甚是别扭。
以我的分析就是,这么久了,感动也早该感动够了,考验也早该考验完了。迟迟没有动静,一定是爱情还没有萌芽。这么纯洁的女孩,不用点催化剂,还真是难以开窍。
于是,我让周小宁假装爱上了我,然后女孩一定会吃醋,哭着来找他。这样,我们再告诉她实情,然后你就可以抱得美人归了。设计完一切,我兀自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怯怯的问,这样真的好吗?我说,你有点出息好不好,女孩都是这样的,不用点计,难上钩。
他半信半疑,我欢欢喜喜。可是,我的欢喜并没有持续几天。因为,即使这样,仿佛对女孩也不起任何作用。周小宁说,算了,谢谢你这段时间帮我想办法。我还是亲自找她谈谈吧。
看着他落寞的表情,我突然笑了,明白我们的合作关系到此为止。其实,我的吉他已经学得很好了。终于,我很苦涩的说了句,如果她不接受你,你就抱着你的吉他,来对我唱情歌吧。
然后,在他惊诧的表情下,我做了个鬼脸,转身走了。我留给别人的,永远是背影,即使我爱的人。我想,我爱上他了... -->>
遇见他的那一年
一
在二十岁以前,我一直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生。用同性的话来说,就是利用美貌勾引别人的女生。我不赞成勾引这个词,那是那些嫉妒我的女生所编造出来的诽谤我,安慰自己的话语。所以,我也不喜欢和这样的女生交往,嫉妒,八卦,无聊。
对于我的美貌,我想要感谢我的父母,因为他们良好的先天基因,让我生来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传说我出生的那个傍晚,红霞满天,可是即使如此艳丽的美景,也难掩我红扑扑的笑脸。当然,这只是个传说。事实我已无从考证。但我很喜欢这个传说,它证明了我魅力的不可逆转性。
我承认,我是喜欢和不同的男生在一起。
小时,我和他们踏着自行车离家出走。出走到学校后山烤红薯,黄橙橙的烤红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是他们争相进贡给我的战利品。我一向照单全收,因为,我们是哥们儿,我们是朋友。
长大,我们一起喝酒,唱歌,逃课,打球。我们称兄道弟,仿佛没有忧愁。他们不同于女生,他们从来不会私下议论我,也不会嫉妒我。他们都是欣赏我的。所以,他们中也不乏我的追求者。但是,我从不想伤害他们。我发誓,和他们谈恋爱,我最初的动机都是单纯、善良的。我从不玩劈腿,每一次恋爱,都想真心真意的对待那一个人,希望他就是我的最后一个男朋友。只是,我往往容易疲劳,爱情也就不能长久。
我把这一切归咎于我的博爱。
二
给我印象很深的一个男孩,他苦苦追求了我三个月,他说他如何如何喜欢我,他说他如何如何思念我。在这样肉麻的狂轰乱炸之下,我终于忍无可忍,说,你敢站在操场上大声喊出你爱我,我就答应你。然后我蹬着鄙视的眼光望着他,量他见到我就脸红的胆子也不敢如此。
可是,事实真是难以预料,他是我唯一的一次失策。他竟真的昂首挺胸阔步踏入操场中央,将手搭成喇叭形状聚在嘴角,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红着小脸大声喊出了“林晓晓,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甚至边喊边来了一个360度大转弯。
然后,就是我的脸红得像出生时天边的那抹晚霞。这么多年,追求我的男生不计其数,可这样疯狂执着的还真不多。我发誓,当时,我是真的感动了,感动得差点就梨花带雨了。我匆匆跑上前去,拉着他一路跑开,埋怨着说,你真笨啊,这么丢脸的事也敢做。他咯咯的笑着答,我愿意,我是真的喜欢你。
后来,顺利成章,我成了他的女朋友。虽然有因为那一句承诺,但也有被他的诚心感动。所以,这一次,我发誓,我一定好好爱他,并坚信这一次是真的。开始的爱情都是甜蜜的,可是,再甜蜜的爱情,也敌不过时间的蹉跎。渐渐地,他的缺点开始一一暴露。
终于在某一个午后,我爆发了。那时我们恋爱刚好一周,我站在阳光下,郑重其事的对他说,我们分手了,因为我对你没感觉了。是的,我就是这么一个人,随意下结论,不在乎别人的反对与否。他想挽留。我说,男孩子,就要敢爱敢放手。然后,轻轻的抱了他一下,拍了拍他的后背,算是安慰,潇洒的转身走了。只留下阳光下望着我背影的他眼神落寞。
是的,二十岁以前的我就是这个样子,没心没肺,没有失败,不在乎别人。或许,是还不懂什么是爱情。
三
妈妈曾告诉我,当有一天你真的遇上了爱情,你就会懂得心痛,你就会成长。可是,我都历经了这么多爱情,在她心中,我还是什么也不懂。
二十岁那年,我才明白,那些我所谓的爱情,不过都是逢场作戏。他们对我的爱,也不过是对美丽的追求,那是他们可以拿出去炫耀的资本。看,我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多拉风。只有我,想要傻乎乎的对待每一份爱情。
二十岁那一年,是我遇到周小宁的那一年。
那是女生宿舍楼下,他抱着把木吉他,哑着嗓子唱,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行人纷纷侧目,然后摇着头漠然离开。
我啃着一个红苹果,站在宿舍阳台,放眼望去,就是他清瘦的身形。歌声传得很远,犹如遥远的草原上响起的声线,即使沙哑,却也空旷。
然后就听宿舍姐妹谈论道,他在追求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不怎么漂亮,甚至不配他,他怎么就这么痴情?甚至有人说,我比那女孩漂亮多了,如果他来追我,我就答应。别人的故事,永远是这些女生八卦源源不断的话题。
原来,又是一个痴情种。追求女生的把戏我见多了,帅哥我也见多了。所以,我对这样的桃色新闻不感兴趣。相反,我倒觉得他的吉他弹得不错。
所以,在人群渐渐稀疏了的月光下,我咚咚咚的跑下楼,甜着嗓子说,帅哥,做笔交易吧,你教我弹吉他,我帮你追女朋友。那时,我正迷恋许巍,抱着把吉他坐在梯子上唱“蓝莲花”,仿佛世界的爱情就在瞬间绽放。看,我还是相信爱情的。
他抬起晶亮的眼,随即如同流星一闪而逝。他说,你如何帮我?我胸有成竹的答,我自有办法。
是的,追我的男孩不计其数,所用方法不计其数,都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相信追女孩子的那一套我是可以信手拈来的。
四
从此,我和周小宁开始了合作关系。
首先要确定对象,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我熟读的恋爱法则。他把手机上****的女孩照片给我看,濛濛细雨中,一个清瘦的小跑的背影,感觉不怎么样,没身材,也不懂时尚。于是,我便也开始为周小宁感到惋惜。
我故意信心十足的说,这样的女孩,一看就没什么恋爱经验,用最简单的方法就可以搞定。他疑惑的望着我,我抬了抬头,说,笨蛋,当然要有情书,玫瑰,巧克力啦。然后,我很大方的把别人送我的那些东西送给他,说这也算是我缴的学费吧,如果你们事成了,可别忘了请我吃饭。
可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这些东西全部被如数退了回来。当周小宁垂头丧气的捧着这些东西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也犯糊涂了。还有不喜欢这些东西的女孩?这可怎么办?我想我还不太懂女孩的心思啊。
那时,我和周小宁已经熟到可以相互拿对方的弱点来取笑了。我说算了,一定是你自己不行,她看不上你,我也帮不了你了。那时,他正在操场的阶梯上抱着他的木吉他弹唱“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沙哑的嗓音透出磁性的魅力,就连我这个在情感沙场上身经百战的人,都快心碎了。
我说你振作点。然后狠了狠心道,好吧,我要使出我的杀手锏了。
五
不久以后,我就和周小宁出双入对了。他牵着我的手,还要装出幸福的模样,甚是别扭。
以我的分析就是,这么久了,感动也早该感动够了,考验也早该考验完了。迟迟没有动静,一定是爱情还没有萌芽。这么纯洁的女孩,不用点催化剂,还真是难以开窍。
于是,我让周小宁假装爱上了我,然后女孩一定会吃醋,哭着来找他。这样,我们再告诉她实情,然后你就可以抱得美人归了。设计完一切,我兀自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怯怯的问,这样真的好吗?我说,你有点出息好不好,女孩都是这样的,不用点计,难上钩。
他半信半疑,我欢欢喜喜。可是,我的欢喜并没有持续几天。因为,即使这样,仿佛对女孩也不起任何作用。周小宁说,算了,谢谢你这段时间帮我想办法。我还是亲自找她谈谈吧。
看着他落寞的表情,我突然笑了,明白我们的合作关系到此为止。其实,我的吉他已经学得很好了。终于,我很苦涩的说了句,如果她不接受你,你就抱着你的吉他,来对我唱情歌吧。
然后,在他惊诧的表情下,我做了个鬼脸,转身走了。我留给别人的,永远是背影,即使我爱的人。我想,我爱上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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