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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凌晨的公园树林里冲进一个满身鲜血见人就扑的流浪汉,还是个疯子,这事本就不寻常。
再加上对方很可能患有什么疾病,长相太过刺激了点,众人一时无话。
宋晴岚从季雨时手中拿过手电关掉。
重新陷入黑暗中,季雨时听到他说:“得,出门前该看看黄历,简直破了守护者史上最快被原住民发现纪录。回去谁都不准上报,扣分的话九队那帮孙子就要超过我们了。”
季雨时:“……”
宋晴岚的语气一如往常,将众人从诡秘异样的氛围里拉了出来。
这是一种提醒:他们是守护者,目前正处于他们不该在的时空。
“先把人暂时留在附近,自然会有人发现他再报警。”宋晴岚说,“乌漆嘛黑的什么都看不见,我们得出去想办法联系这个时空的天穹。出去的时候注意周边环境,提高警惕,可能会途经凶案现场。”
众人:“是!”
离开落脚点前,按惯例分发装备。
周明轩打开机械库,长枪短炮,匕首军刀一应俱全。守护者有最先进的装备,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必要时刻采取必要手段,他们必须做好一切准备,以备在未来时空的不时之需。
这是季雨时第一次在任务中携带武器,轮到他时,他选择了最近几天在私人训练室常用的一把手枪。
这把枪通体呈银白色,枪体小巧,非常便于携带和隐藏。
“钻石鸟。”宋晴岚站在他身侧,说出了枪的名字,“仿上世纪PPK的款式,希特勒、邦德都用过。季顾问,你很复古。”
“什么?”季雨时不解,一把枪就看出他复古了?
宋晴岚却没解释他为什么这么说,只道:“这种情况要是我的话,我会尽量选择更能保护自己的武器。不过,挺适合你。”
季雨时:“……”他知道部队里有人把钻石鸟叫做女人枪。
宋晴岚擅长近身格斗,一身紧实匀称的肌肉也说明了这一点。
只见他有条不紊地先挑了两把军刀插入绑在修长小腿上的束带里,然后选了一副手套、一副拳钩,最后才挑选了一把霰弹枪。
神眠。
——是这把枪的代号,它本身重量就不轻,杀伤力极大,就像宋晴岚这个人给人带来的感觉,放肆、霸道,难以忽视。
选完装备,宋晴岚问:“武器要在该用的时候用,最好不要离身。但是你知道如果被原住民发现你佩枪的话要怎么办吗?”
他黑眸看着眼前的季雨时,有点调侃意味,教他:“就说你是警察。”
*
走出树林,众人才发现他们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公园。
宋晴岚说得没错,他们刚来到公园的主干道,就在路灯下发现了一具尸体。说是一具,其实不然,那尸体只剩下一半,创面被什么动物啃咬过,让人很快想到了那个瘆人的疯狂流浪汉。
结合刚才那流浪汉身上的肉块,众人皆是一阵反胃。
这难道是被吃掉了?
这不仅是他们被原住民发现最早的一次,也是最重口味的一次。
这是一个不小的森林公园,位于城市中央,周围皆是高楼林立。此时已经是清晨五点,早该有晨练者、老人家到公园散步锻炼了,可一路上竟没有碰见一个活人。
垃圾被风吹得到处都是,草坪上、长椅上,随处可见,像是很久没有环卫人员清理了。一片萧条中,偶尔能发现路面上有干涸的暗红色血迹,看来这里不止发生过一起凶案。
抬头望去,除了公园里的少数路灯还亮着,几乎难以发现一丝灯火。
不仅如此,远处所有高楼的窗口都是黑洞洞的,它们毫无生气地伫立在深灰色的天空下。
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嚣,没有清晨熟悉的嘈杂,这城市安静得可怕,仿佛陷入了死寂。
更奇怪的是,距离树林越远,空气里飘来的若有若无的腐臭味就越明显,好像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还有更多不详等着他们。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天际线出现了一缕浅白,太阳快出来了。
第5章
凌晨的公园树林里冲进一个满身鲜血见人就扑的流浪汉,还是个疯子,这事本就不寻常。
再加上对方很可能患有什么疾病,长相太过刺激了点,众人一时无话。
宋晴岚从季雨时手中拿过手电关掉。
重新陷入黑暗中,季雨时听到他说:“得,出门前该看看黄历,简直破了守护者史上最快被原住民发现纪录。回去谁都不准上报,扣分的话九队那帮孙子就要超过我们了。”
季雨时:“……”
宋晴岚的语气一如往常,将众人从诡秘异样的氛围里拉了出来。
这是一种提醒:他们是守护者,目前正处于他们不该在的时空。
“先把人暂时留在附近,自然会有人发现他再报警。”宋晴岚说,“乌漆嘛黑的什么都看不见,我们得出去想办法联系这个时空的天穹。出去的时候注意周边环境,提高警惕,可能会途经凶案现场。”
众人:“是!”
离开落脚点前,按惯例分发装备。
周明轩打开机械库,长枪短炮,匕首军刀一应俱全。守护者有最先进的装备,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必要时刻采取必要手段,他们必须做好一切准备,以备在未来时空的不时之需。
这是季雨时第一次在任务中携带武器,轮到他时,他选择了最近几天在私人训练室常用的一把手枪。
这把枪通体呈银白色,枪体小巧,非常便于携带和隐藏。
“钻石鸟。”宋晴岚站在他身侧,说出了枪的名字,“仿上世纪PPK的款式,希特勒、邦德都用过。季顾问,你很复古。”
“什么?”季雨时不解,一把枪就看出他复古了?
宋晴岚却没解释他为什么这么说,只道:“这种情况要是我的话,我会尽量选择更能保护自己的武器。不过,挺适合你。”
季雨时:“……”他知道部队里有人把钻石鸟叫做女人枪。
宋晴岚擅长近身格斗,一身紧实匀称的肌肉也说明了这一点。
只见他有条不紊地先挑了两把军刀插入绑在修长小腿上的束带里,然后选了一副手套、一副拳钩,最后才挑选了一把霰弹枪。
神眠。
——是这把枪的代号,它本身重量就不轻,杀伤力极大,就像宋晴岚这个人给人带来的感觉,放肆、霸道,难以忽视。
选完装备,宋晴岚问:“武器要在该用的时候用,最好不要离身。但是你知道如果被原住民发现你佩枪的话要怎么办吗?”
他黑眸看着眼前的季雨时,有点调侃意味,教他:“就说你是警察。”
*
走出树林,众人才发现他们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公园。
宋晴岚说得没错,他们刚来到公园的主干道,就在路灯下发现了一具尸体。说是一具,其实不然,那尸体只剩下一半,创面被什么动物啃咬过,让人很快想到了那个瘆人的疯狂流浪汉。
结合刚才那流浪汉身上的肉块,众人皆是一阵反胃。
这难道是被吃掉了?
这不仅是他们被原住民发现最早的一次,也是最重口味的一次。
这是一个不小的森林公园,位于城市中央,周围皆是高楼林立。此时已经是清晨五点,早该有晨练者、老人家到公园散步锻炼了,可一路上竟没有碰见一个活人。
垃圾被风吹得到处都是,草坪上、长椅上,随处可见,像是很久没有环卫人员清理了。一片萧条中,偶尔能发现路面上有干涸的暗红色血迹,看来这里不止发生过一起凶案。
抬头望去,除了公园里的少数路灯还亮着,几乎难以发现一丝灯火。
不仅如此,远处所有高楼的窗口都是黑洞洞的,它们毫无生气地伫立在深灰色的天空下。
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嚣,没有清晨熟悉的嘈杂,这城市安静得可怕,仿佛陷入了死寂。
更奇怪的是,距离树林越远,空气里飘来的若有若无的腐臭味就越明显,好像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还有更多不详等着他们。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天际线出现了一缕浅白,太阳快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