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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家人搬离京都的时候,萧煜一路护行。
他虽然自摘髓带,不做王爷,可是当年那些跟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却一个都没丢,他们也学萧煜,摘了盔甲做平民,萧煜去哪儿,他们就去哪儿。萧煜要在长白山守着王妃,他们就在山脚建立了倾城山庄,培养了一堆戏子,专门负责把王爷和王妃的故事写成剧本。
一群糙汉,干起文艺创作的活来,意外地干劲十足,把这世间最难管的文人墨客们都管得服服帖帖。
毕竟他们不服也没办法,笔杆子怎么也干不过他们手上的大刀。
有这群身经百战的人保驾护航,他们这一路走得十分安心。
中途,雪太傅突然说要改变方向,绕道去了一个离京都足有几十里远的小镇,给小镇上的私塾以“小六”的名义,捐了一大笔钱,条件就是私塾要免费接待街上的混混来私塾读书。
萧煜知道这件事后,默默添了一笔银子。私塾先生一夜暴富,笑得合不拢嘴。
办完事后,他们去了当地据说最有名的酒楼吃饭。酒楼的斜对面,就是小镇上唯一的青楼——畅春楼。
连祁看着那畅春楼,眉头皱起,提议道:
“爷,要不我们换地方吧,这地儿,乌烟瘴气。”
萧煜却只说:“来都来了,就这儿吧。”还特意挑了个靠窗的位置,正好能看到那畅春楼。
萧煜的反常,让连祁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王妃走了,爷憋得太久,想女人了?
不,爷对王妃一片痴心,他绝对不会这样的。
萧煜他们刚落座没多久,雪家一家人在张崇的陪同下,也赶来了。
酒至半酣,正是聊天的好时候。
虽说经常和文人墨客打交道,这说话,却半分没改过来。张崇一开口还是军营里那种莽汉风格。
“要我说,雪大人和雪夫人就去我们倾城山庄好了!每天听戏赏雪,喝酒吃肉,岂不妙哉。”
连祁朝着张副将,直翻白眼:“你以为雪大人和你一样,只知道喝酒吃肉啊!”
没想到雪太傅却说道:“无妨无妨,如今无事一身轻,过过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生活也不错。”
突然,有个声音插了进来:“今朝有酒今朝醉,莫待明朝对空杯。”
众人抬眼一看,却是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乞丐,就坐在离他们不远的地上,举着一个酒葫芦,咕噜噜地往肚子里灌酒。
小二见状,上前解释:“这位是我们这一片有名的老乞丐,平时就爱喝点酒,叨扰贵客了,还请见谅。”
张崇很是不满,问:“既然是乞丐,给两碗剩饭了打发出去不好吗?”
小二面色为难,道:“诸位有所不知,我们这街上,以前有一个很有名的混混,有一次,有恶霸来酒楼讹我们老板,是那混混出头,才让我们老板免了一场牢狱之灾。自那之后,我们酒楼里就有了规矩,但凡是那个混混来吃饭,都不要钱。而这老乞丐,是那混混的师父,是以,我们从不赶他走。他也不惹事,每天要半碗饭,一壶酒,吃完喝完,也就走了。”
张崇听完,顿时一股豪气盈满胸膛:“照你这么说,那个混混也是个豪杰了!叫他混混实在是太辱没英雄,不知他姓甚名谁,我倒是想见一见。”
小二又拱了拱手,道:“不好意思啊,几位爷,那混混大哥,早在两年前就突然失踪了,至于他姓甚名谁,我还真不知道,只知道他的兄弟,时常会叫他六哥,这老乞丐,偶尔也会喊他‘小六’,想来,小六就是他的名字了。”
一句话惊起千层浪。
饭桌上所有的人多没心思吃饭了,所有人都用诧异的目光看着小二。
小二被他们的反应吓到了,抱着托盘就开溜了。
萧煜起身,蹲到那老乞丐的身前,恭恭敬敬地拱手作揖:“老师父,适才小二说你有个叫小六的徒弟,可有其事?”
雪大人也颤颤巍巍地走过来——他喝了不少酒,这会儿已经有些站不稳了。可是当他看清老乞丐的脸的时候,酒顿时就醒了一大半。
“你是……药王!”
“药王?!”所有人都震惊了!
老乞丐似乎也认出了雪太傅,慌忙地说了句“你认错人了”,抓起酒葫芦就要走,被萧煜一把就给抓住了。
萧煜问道:“岳父大人,您认识他?他就是药王?您确定吗?”
对药王的名号,萧煜这些年经常有耳闻。安询就是药王的弟子。传闻中药王不仅精通医理,权谋心术也是当世无双。他一生只有两个徒弟,一个是安询,专攻权谋;一个就是现在大名鼎鼎的小药王,只研究医理。
萧煜曾不止一次想过,能教出安询和小药王的人会是怎样的奇人。只是怎么也联想不到这个老乞丐身上来。
“我岂止是认识!”雪太傅的脸色冰冷,“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药王,当年,我和他共侍一主,也算同僚。岂料他却偷了我的大女儿,从此以后,音讯全无。”
药王见躲不过,而周围那些好奇的目光一直往这边打量,实在不是个好说话的地方。
他对众人道:“诸位跟我来。”说着,对萧煜道,“放手吧,你们这么多人,我怎么可能跑得掉。”
萧煜松了手,然后就看着药王拄着拐杖,一个人往外走了,他们赶紧跟了上去。
药王将他们带到了一个破庙,庙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院子里还挂着一件破了洞的衣服,看得出来,这里应该就是药王长期居住的地方了。
药王还颇有些主人家待客意识:“不好意思,有点乱,我那小徒弟走了之后,我这里就没人收拾了。”
他这一提,萧煜才想起刚才... -->>
雪家人搬离京都的时候,萧煜一路护行。
他虽然自摘髓带,不做王爷,可是当年那些跟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却一个都没丢,他们也学萧煜,摘了盔甲做平民,萧煜去哪儿,他们就去哪儿。萧煜要在长白山守着王妃,他们就在山脚建立了倾城山庄,培养了一堆戏子,专门负责把王爷和王妃的故事写成剧本。
一群糙汉,干起文艺创作的活来,意外地干劲十足,把这世间最难管的文人墨客们都管得服服帖帖。
毕竟他们不服也没办法,笔杆子怎么也干不过他们手上的大刀。
有这群身经百战的人保驾护航,他们这一路走得十分安心。
中途,雪太傅突然说要改变方向,绕道去了一个离京都足有几十里远的小镇,给小镇上的私塾以“小六”的名义,捐了一大笔钱,条件就是私塾要免费接待街上的混混来私塾读书。
萧煜知道这件事后,默默添了一笔银子。私塾先生一夜暴富,笑得合不拢嘴。
办完事后,他们去了当地据说最有名的酒楼吃饭。酒楼的斜对面,就是小镇上唯一的青楼——畅春楼。
连祁看着那畅春楼,眉头皱起,提议道:
“爷,要不我们换地方吧,这地儿,乌烟瘴气。”
萧煜却只说:“来都来了,就这儿吧。”还特意挑了个靠窗的位置,正好能看到那畅春楼。
萧煜的反常,让连祁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王妃走了,爷憋得太久,想女人了?
不,爷对王妃一片痴心,他绝对不会这样的。
萧煜他们刚落座没多久,雪家一家人在张崇的陪同下,也赶来了。
酒至半酣,正是聊天的好时候。
虽说经常和文人墨客打交道,这说话,却半分没改过来。张崇一开口还是军营里那种莽汉风格。
“要我说,雪大人和雪夫人就去我们倾城山庄好了!每天听戏赏雪,喝酒吃肉,岂不妙哉。”
连祁朝着张副将,直翻白眼:“你以为雪大人和你一样,只知道喝酒吃肉啊!”
没想到雪太傅却说道:“无妨无妨,如今无事一身轻,过过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生活也不错。”
突然,有个声音插了进来:“今朝有酒今朝醉,莫待明朝对空杯。”
众人抬眼一看,却是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乞丐,就坐在离他们不远的地上,举着一个酒葫芦,咕噜噜地往肚子里灌酒。
小二见状,上前解释:“这位是我们这一片有名的老乞丐,平时就爱喝点酒,叨扰贵客了,还请见谅。”
张崇很是不满,问:“既然是乞丐,给两碗剩饭了打发出去不好吗?”
小二面色为难,道:“诸位有所不知,我们这街上,以前有一个很有名的混混,有一次,有恶霸来酒楼讹我们老板,是那混混出头,才让我们老板免了一场牢狱之灾。自那之后,我们酒楼里就有了规矩,但凡是那个混混来吃饭,都不要钱。而这老乞丐,是那混混的师父,是以,我们从不赶他走。他也不惹事,每天要半碗饭,一壶酒,吃完喝完,也就走了。”
张崇听完,顿时一股豪气盈满胸膛:“照你这么说,那个混混也是个豪杰了!叫他混混实在是太辱没英雄,不知他姓甚名谁,我倒是想见一见。”
小二又拱了拱手,道:“不好意思啊,几位爷,那混混大哥,早在两年前就突然失踪了,至于他姓甚名谁,我还真不知道,只知道他的兄弟,时常会叫他六哥,这老乞丐,偶尔也会喊他‘小六’,想来,小六就是他的名字了。”
一句话惊起千层浪。
饭桌上所有的人多没心思吃饭了,所有人都用诧异的目光看着小二。
小二被他们的反应吓到了,抱着托盘就开溜了。
萧煜起身,蹲到那老乞丐的身前,恭恭敬敬地拱手作揖:“老师父,适才小二说你有个叫小六的徒弟,可有其事?”
雪大人也颤颤巍巍地走过来——他喝了不少酒,这会儿已经有些站不稳了。可是当他看清老乞丐的脸的时候,酒顿时就醒了一大半。
“你是……药王!”
“药王?!”所有人都震惊了!
老乞丐似乎也认出了雪太傅,慌忙地说了句“你认错人了”,抓起酒葫芦就要走,被萧煜一把就给抓住了。
萧煜问道:“岳父大人,您认识他?他就是药王?您确定吗?”
对药王的名号,萧煜这些年经常有耳闻。安询就是药王的弟子。传闻中药王不仅精通医理,权谋心术也是当世无双。他一生只有两个徒弟,一个是安询,专攻权谋;一个就是现在大名鼎鼎的小药王,只研究医理。
萧煜曾不止一次想过,能教出安询和小药王的人会是怎样的奇人。只是怎么也联想不到这个老乞丐身上来。
“我岂止是认识!”雪太傅的脸色冰冷,“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药王,当年,我和他共侍一主,也算同僚。岂料他却偷了我的大女儿,从此以后,音讯全无。”
药王见躲不过,而周围那些好奇的目光一直往这边打量,实在不是个好说话的地方。
他对众人道:“诸位跟我来。”说着,对萧煜道,“放手吧,你们这么多人,我怎么可能跑得掉。”
萧煜松了手,然后就看着药王拄着拐杖,一个人往外走了,他们赶紧跟了上去。
药王将他们带到了一个破庙,庙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院子里还挂着一件破了洞的衣服,看得出来,这里应该就是药王长期居住的地方了。
药王还颇有些主人家待客意识:“不好意思,有点乱,我那小徒弟走了之后,我这里就没人收拾了。”
他这一提,萧煜才想起刚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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