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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转的。
程晓羽站在整块的大玻璃做的录音室观察窗前面,看着录音棚里贴着浅灰的不规则墙面,想起来前世做为一个录音室要如何装b。
首先房间在装修时尽量做些不规则状,对客户说是专业声学设计等,造价很高。
其次录音室里显示器要多,工作台上最少两个,墙上还得挂几个,显示器不多就没科技感。
最后关健音箱要多,大小高低都行.甭管响不响,一律贴上外国字标签,刷上一水的白漆,唬人效果就一流了。
程晓羽这个录音室就属于装b范十足的,但相对来说专业性也非常强。当然不能和大公司的专业录音室比,一个顶级的录音室投资几千万,都是正常。基本上不同的乐器都会有按照不同的声学立场设计的造型不同的录音室。
程晓羽有时候也会怀疑自己如此执着的继续走在音乐的道路上是为了什么。
他现在贵为一个有钱有闲的富二代,根本不需要努力就可以过上一个优渥的生活。每天四五个小时枯燥的钢琴练习,还要在下午排练的空隙抽出时间练习吉他和架子鼓,每天扒谱扒到半夜。这样艰辛繁重的走在一条漫长崎岖的成长道路上。
这可以不是他的生活,他应该去飙车,去夜店,去认识那些拜金而妖娆的姑娘,去夜夜笙歌,去纸醉金迷,这才是享受生活不是吗?
如果你说不,这些层次不够,这些完全不够装b。我们要有理想,要做一个大明星。要呼风唤雨,要有大把的粉丝,要游艇和模特派对,要出入红地毯,左手社交名媛右手性感影星,这才应该是主人公的生活才对。
但这些对于一个穿越者程晓羽来说,难不难?一点都不难,他手头的资源太多,多的他自己都害怕。
害怕自己忘却那颗热爱音乐的心。
想起前世之所以爱玩那么多乐器,就是不甘心只听录音。自己喜欢的曲子从自己手中演奏出来的感觉,跟听录音是完全不一样的,虽然他喜欢的大多都是很没有什么演奏难度的曲子,虽然演奏水平完全赶不上录音里面的大师水平,但那种和喜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方式,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和一件喜欢的乐器交流,就像在谈恋爱。
那些勾起程晓羽无数回忆的音符从指间流淌出来,把他爱的两种东西缠绕到了一起。
也许这就是名为感动和共鸣的东西吧。
因为《加州旅馆》学了吉他。
因为《爱尔兰画眉》,学了吹蓝调口琴。
因为卡农和宫崎骏动画的插曲,想要学钢琴,最后学不起钢琴,只能学了点键盘。
因为《黑色梦中》,学了架子鼓。
很多时候会,自己去演奏,是无关技巧和成果的。
那种陶醉在一个人世界里的感觉,就很值得珍惜和回味。
你不亲自练过钢琴,就不能真真切切体会《野蜂飞舞》有多快;
你不亲自练过吉他,就不能真真切切体会押尾桑弹《翼-hehero》的右手有多神奇;
你不亲自打过小鼓,就压根不知道32分音符是怎么敲出来的;
你不亲自吹过长号,就根本不知道这东西竟然没按键,音高全凭把位控制;
你不亲自拉过小提琴,就根本不能想象能拉不难听已经是一种水平了,更别说演奏;
你不亲自吹过小号,就根本不知道连吐有多难,琶音有多妙;
你不亲自当指挥,就以为谁都可以站在乐团前面打拍子。
听音乐,听的是一种心境。
自己去演奏,更是一种情怀。
当那些令你动容的音符,倾注了你的感情,在你手上、指尖美妙的舞蹈的时候。
那些流血的手指,酸痛的胳膊,扭伤的脖子,透支的体力,模糊的眼睛,晕眩的颤抖...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音乐里我们所希求的不仅是毁灭,也是力量。
真正的音乐家是在燃烧生命拥抱音符。
虽然本质上来说程晓羽只是个卑微的剽窃者。但是他是那么疯狂喜欢着音乐,也是那么诚挚想拿出这些美好的东西,与人分享。
对他自己来说他则是个殉道者,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冠上自己的名字,他是有些惶恐的,他在痛苦的纠结中抄袭那些他心仪的作品,这违背了他作为一个音乐家的高贵品质。
那些瑰丽的乐章在他的记忆里闪闪发光,他阻止不了自己想要演奏的强烈*。
谋取利益绝不是他的本意,诚然他的节操没有高尚到无欲无求。如果仅仅只是为了赚钱,写出来,卖出去就够了。何必如此辛苦的折磨自己?
因为对音乐的热爱。
不转的。
程晓羽站在整块的大玻璃做的录音室观察窗前面,看着录音棚里贴着浅灰的不规则墙面,想起来前世做为一个录音室要如何装b。
首先房间在装修时尽量做些不规则状,对客户说是专业声学设计等,造价很高。
其次录音室里显示器要多,工作台上最少两个,墙上还得挂几个,显示器不多就没科技感。
最后关健音箱要多,大小高低都行.甭管响不响,一律贴上外国字标签,刷上一水的白漆,唬人效果就一流了。
程晓羽这个录音室就属于装b范十足的,但相对来说专业性也非常强。当然不能和大公司的专业录音室比,一个顶级的录音室投资几千万,都是正常。基本上不同的乐器都会有按照不同的声学立场设计的造型不同的录音室。
程晓羽有时候也会怀疑自己如此执着的继续走在音乐的道路上是为了什么。
他现在贵为一个有钱有闲的富二代,根本不需要努力就可以过上一个优渥的生活。每天四五个小时枯燥的钢琴练习,还要在下午排练的空隙抽出时间练习吉他和架子鼓,每天扒谱扒到半夜。这样艰辛繁重的走在一条漫长崎岖的成长道路上。
这可以不是他的生活,他应该去飙车,去夜店,去认识那些拜金而妖娆的姑娘,去夜夜笙歌,去纸醉金迷,这才是享受生活不是吗?
如果你说不,这些层次不够,这些完全不够装b。我们要有理想,要做一个大明星。要呼风唤雨,要有大把的粉丝,要游艇和模特派对,要出入红地毯,左手社交名媛右手性感影星,这才应该是主人公的生活才对。
但这些对于一个穿越者程晓羽来说,难不难?一点都不难,他手头的资源太多,多的他自己都害怕。
害怕自己忘却那颗热爱音乐的心。
想起前世之所以爱玩那么多乐器,就是不甘心只听录音。自己喜欢的曲子从自己手中演奏出来的感觉,跟听录音是完全不一样的,虽然他喜欢的大多都是很没有什么演奏难度的曲子,虽然演奏水平完全赶不上录音里面的大师水平,但那种和喜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方式,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和一件喜欢的乐器交流,就像在谈恋爱。
那些勾起程晓羽无数回忆的音符从指间流淌出来,把他爱的两种东西缠绕到了一起。
也许这就是名为感动和共鸣的东西吧。
因为《加州旅馆》学了吉他。
因为《爱尔兰画眉》,学了吹蓝调口琴。
因为卡农和宫崎骏动画的插曲,想要学钢琴,最后学不起钢琴,只能学了点键盘。
因为《黑色梦中》,学了架子鼓。
很多时候会,自己去演奏,是无关技巧和成果的。
那种陶醉在一个人世界里的感觉,就很值得珍惜和回味。
你不亲自练过钢琴,就不能真真切切体会《野蜂飞舞》有多快;
你不亲自练过吉他,就不能真真切切体会押尾桑弹《翼-hehero》的右手有多神奇;
你不亲自打过小鼓,就压根不知道32分音符是怎么敲出来的;
你不亲自吹过长号,就根本不知道这东西竟然没按键,音高全凭把位控制;
你不亲自拉过小提琴,就根本不能想象能拉不难听已经是一种水平了,更别说演奏;
你不亲自吹过小号,就根本不知道连吐有多难,琶音有多妙;
你不亲自当指挥,就以为谁都可以站在乐团前面打拍子。
听音乐,听的是一种心境。
自己去演奏,更是一种情怀。
当那些令你动容的音符,倾注了你的感情,在你手上、指尖美妙的舞蹈的时候。
那些流血的手指,酸痛的胳膊,扭伤的脖子,透支的体力,模糊的眼睛,晕眩的颤抖...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音乐里我们所希求的不仅是毁灭,也是力量。
真正的音乐家是在燃烧生命拥抱音符。
虽然本质上来说程晓羽只是个卑微的剽窃者。但是他是那么疯狂喜欢着音乐,也是那么诚挚想拿出这些美好的东西,与人分享。
对他自己来说他则是个殉道者,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冠上自己的名字,他是有些惶恐的,他在痛苦的纠结中抄袭那些他心仪的作品,这违背了他作为一个音乐家的高贵品质。
那些瑰丽的乐章在他的记忆里闪闪发光,他阻止不了自己想要演奏的强烈*。
谋取利益绝不是他的本意,诚然他的节操没有高尚到无欲无求。如果仅仅只是为了赚钱,写出来,卖出去就够了。何必如此辛苦的折磨自己?
因为对音乐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