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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看着信上笔触轻重分明有度、一笔一划宛转中透着洒脱的字迹,莫叶记起伍书曾说过,他家在遭遇劫匪屠杀之前,是书香之家。
在读完这封信后,莫叶不禁在心里想:或许时至如今,伍书的身份已经大为改变,但他向往读书人的心。仍旧保留在他家出事之前。
莫叶忽然又想起,她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伍书,但一直没有当着他的面问出口。
这个问题就是:“总有一天。伍书不用再穿上那一套宛如长在皮肤上的贴身黑衣,在夜深人静时飞檐走壁执行特别指令,那时候的他会做什么呢?”
正有些微出神之际,她忽然听到程戌的声音穿插过来。
“你这样看信可不成啊,伍书特别写给你的信。现在不止是我,连我身边的小跟班都全看见了。”
莫叶闻言微怔,自己手捏信纸的边沿,凌空抖落开来,站在自己对面的程戌的确可以从反面,看见信的全内容。
虽然从他那边看。字都是反的,但像他这样精技特职傍身的人,这么几行字即便反过来写。也该是不会对他造成阅读障碍的。
莫叶迅速将信纸折了几道塞进怀中,她看向程戌,就发现此时的程戌已经释下了之前脸上那种冷峻情态,有些还原到那杂货铺老板的样子了,嘴角斜斜勾着一丝笑。
莫叶没好气地道:“你何以戏谑我。这信没有封,难道你之前就没偷看过?”
“程某不齿于这么做。”程戌说到这里。侧目扫了一下站在他身旁,被他称为小跟班的青衫少年,接着又道:“但我好像一直被人想得很无耻。”
面对程戌的扫视,青衫少年一脸无视的态度。
莫叶则想起程戌那晚对她做出的事,嘴角勾了勾,流露出一丝鄙视:“你刚才可以回避。”
“我倒是想,但来不及了。”程戌一脸大言不惭的表情,“我不想再告诉你,我的目速有多快。”
他身边的青衫少年这时脸上神情终于也轻微变了变,像莫叶那般,嘴角流露出一丝鄙视。
程戌轻叹一声,不知是在感怀什么,然后他收了玩笑之心,神情有些淡漠地说道:“你别小看了伍书的心思。我还是告诉你吧,这信纸有个雅号,叫‘风过留痕’,是用矿油泡过的,离开某种密封环境后,三个时辰内,可以印上任何痕迹。我哪里敢碰,我何必冒着被他回来后揍死的可能偷看这几行字。”
“竟然……”莫叶差点没忍住,把那信再掏出来看一遍,“……这么神奇?”
程戌抬了一下空闲垂着的那只手,做出劝止的动作,然后肃容问道:“那信上第一段最后九个字,你牢记了没有?”
莫叶望着他,敛容正色点了点头。
“那好,瓶子你拿去吧!”
程戌再将手往前递出一些,等他看着莫叶把瓶子拿到手,他紧接着又说道:“伍书怕我欺负你,让你在拿到瓶子后,留下一句话,证明我履行了他的托付。你想一想,别在这个时候损我,否则伍书回来了我会很惨。”
那乳白色的小瓶子真的很小,现在莫叶的手骨板还没完全长开到成年人的极限,但也已经能完全将其握在手心了。感受着瓶身的微凉感觉,莫叶慢慢摩挲转动手心的瓶子,同时盯着程戌看了几眼,忽然说道:“你这算是在求我,还是在威胁我?”
“看来你还真是在为那晚的事记我的仇。”程戌漠然一笑,“罢了,你想怎么摆弄我,随你下笔,我等不起你了,我还有事忙着要回去呢。”
他说完这话,转过头看向身后侧的青衫少年,伸出手来:“笔。”
青衫少年从袖中取出一支小竹筒,从里头倒出一支毛笔,在递给程戌的同时还问道:“程四哥,你晚上做了什么?”
这是他在莫叶面前第一次开口,他的嗓音微微有些沙哑,但并不难听。而听他忍不住开口说的这句话,明显是充满好奇意味的。
“我当然不会做什么坏事,否则你那五哥早把我活剐了。”程戌佯怒斥了一句,“不关你的事,就少打听。”
训完“小跟班”,程戌转回身来,他捏着手中那只笔的笔筒,张口以门牙咬着笔的末端,轻轻扭了一下,然后又以笔尖朝下凌空甩了两下,再才将毛笔递到莫叶眼前,道:“写吧!”
莫叶冷不丁说道:“我不是你审讯的犯人。”关于那晚的事,即便程戌说她记仇也行,总之她是不会轻易忘记的。
程戌微微一怔,旋即以双手将笔奉上,又道:“请。”
莫叶这才接过了笔。
她没有立即落笔,而是倒过笔盯着那簇蓬松的猪毛笔尖,看了一眼,竟见不需要蘸墨,笔头自然已经吃饱了墨汁。
莫叶很快想起程戌刚才扭动笔杆的动作,怀疑到笔筒里有玄机,也正是在此时,一滴墨汁从她倒立过来的笔管中坠落出来。
莫叶心里隐隐早有此预料,所以很及时的身形后倾了一下,避过这滴墨汁掉落在自己身上。
而将手托为桌面,端着盒子,等莫叶在里头留下笔迹的程戌则是手一缩,讶然道:“别玩了。”
看着程戌脸上一闪即过的忌惮,莫叶心中好笑,暗想:早知今日,你可后悔那夜的作为?但她很快又转念想道:这程戌明知今天无颜对我,但为了伍书的交托,还是准时来找我,这算是他严于纪律,还是与伍书的谊情恒固所致?
伍书所在的组织,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莫叶表面上未动声色,只是沉默着凝了凝目光,看样子似乎是在琢磨手中那支笔的奥秘。
片刻后,她将倒着拿的笔扳正过来,不再潜意识里惧怕程戌,而是主动走上前一步。程戌手掌托着的盒子里,垫着一张纸,莫叶执笔压下,迅速写了四个字。
来。
看着信上笔触轻重分明有度、一笔一划宛转中透着洒脱的字迹,莫叶记起伍书曾说过,他家在遭遇劫匪屠杀之前,是书香之家。
在读完这封信后,莫叶不禁在心里想:或许时至如今,伍书的身份已经大为改变,但他向往读书人的心。仍旧保留在他家出事之前。
莫叶忽然又想起,她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伍书,但一直没有当着他的面问出口。
这个问题就是:“总有一天。伍书不用再穿上那一套宛如长在皮肤上的贴身黑衣,在夜深人静时飞檐走壁执行特别指令,那时候的他会做什么呢?”
正有些微出神之际,她忽然听到程戌的声音穿插过来。
“你这样看信可不成啊,伍书特别写给你的信。现在不止是我,连我身边的小跟班都全看见了。”
莫叶闻言微怔,自己手捏信纸的边沿,凌空抖落开来,站在自己对面的程戌的确可以从反面,看见信的全内容。
虽然从他那边看。字都是反的,但像他这样精技特职傍身的人,这么几行字即便反过来写。也该是不会对他造成阅读障碍的。
莫叶迅速将信纸折了几道塞进怀中,她看向程戌,就发现此时的程戌已经释下了之前脸上那种冷峻情态,有些还原到那杂货铺老板的样子了,嘴角斜斜勾着一丝笑。
莫叶没好气地道:“你何以戏谑我。这信没有封,难道你之前就没偷看过?”
“程某不齿于这么做。”程戌说到这里。侧目扫了一下站在他身旁,被他称为小跟班的青衫少年,接着又道:“但我好像一直被人想得很无耻。”
面对程戌的扫视,青衫少年一脸无视的态度。
莫叶则想起程戌那晚对她做出的事,嘴角勾了勾,流露出一丝鄙视:“你刚才可以回避。”
“我倒是想,但来不及了。”程戌一脸大言不惭的表情,“我不想再告诉你,我的目速有多快。”
他身边的青衫少年这时脸上神情终于也轻微变了变,像莫叶那般,嘴角流露出一丝鄙视。
程戌轻叹一声,不知是在感怀什么,然后他收了玩笑之心,神情有些淡漠地说道:“你别小看了伍书的心思。我还是告诉你吧,这信纸有个雅号,叫‘风过留痕’,是用矿油泡过的,离开某种密封环境后,三个时辰内,可以印上任何痕迹。我哪里敢碰,我何必冒着被他回来后揍死的可能偷看这几行字。”
“竟然……”莫叶差点没忍住,把那信再掏出来看一遍,“……这么神奇?”
程戌抬了一下空闲垂着的那只手,做出劝止的动作,然后肃容问道:“那信上第一段最后九个字,你牢记了没有?”
莫叶望着他,敛容正色点了点头。
“那好,瓶子你拿去吧!”
程戌再将手往前递出一些,等他看着莫叶把瓶子拿到手,他紧接着又说道:“伍书怕我欺负你,让你在拿到瓶子后,留下一句话,证明我履行了他的托付。你想一想,别在这个时候损我,否则伍书回来了我会很惨。”
那乳白色的小瓶子真的很小,现在莫叶的手骨板还没完全长开到成年人的极限,但也已经能完全将其握在手心了。感受着瓶身的微凉感觉,莫叶慢慢摩挲转动手心的瓶子,同时盯着程戌看了几眼,忽然说道:“你这算是在求我,还是在威胁我?”
“看来你还真是在为那晚的事记我的仇。”程戌漠然一笑,“罢了,你想怎么摆弄我,随你下笔,我等不起你了,我还有事忙着要回去呢。”
他说完这话,转过头看向身后侧的青衫少年,伸出手来:“笔。”
青衫少年从袖中取出一支小竹筒,从里头倒出一支毛笔,在递给程戌的同时还问道:“程四哥,你晚上做了什么?”
这是他在莫叶面前第一次开口,他的嗓音微微有些沙哑,但并不难听。而听他忍不住开口说的这句话,明显是充满好奇意味的。
“我当然不会做什么坏事,否则你那五哥早把我活剐了。”程戌佯怒斥了一句,“不关你的事,就少打听。”
训完“小跟班”,程戌转回身来,他捏着手中那只笔的笔筒,张口以门牙咬着笔的末端,轻轻扭了一下,然后又以笔尖朝下凌空甩了两下,再才将毛笔递到莫叶眼前,道:“写吧!”
莫叶冷不丁说道:“我不是你审讯的犯人。”关于那晚的事,即便程戌说她记仇也行,总之她是不会轻易忘记的。
程戌微微一怔,旋即以双手将笔奉上,又道:“请。”
莫叶这才接过了笔。
她没有立即落笔,而是倒过笔盯着那簇蓬松的猪毛笔尖,看了一眼,竟见不需要蘸墨,笔头自然已经吃饱了墨汁。
莫叶很快想起程戌刚才扭动笔杆的动作,怀疑到笔筒里有玄机,也正是在此时,一滴墨汁从她倒立过来的笔管中坠落出来。
莫叶心里隐隐早有此预料,所以很及时的身形后倾了一下,避过这滴墨汁掉落在自己身上。
而将手托为桌面,端着盒子,等莫叶在里头留下笔迹的程戌则是手一缩,讶然道:“别玩了。”
看着程戌脸上一闪即过的忌惮,莫叶心中好笑,暗想:早知今日,你可后悔那夜的作为?但她很快又转念想道:这程戌明知今天无颜对我,但为了伍书的交托,还是准时来找我,这算是他严于纪律,还是与伍书的谊情恒固所致?
伍书所在的组织,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莫叶表面上未动声色,只是沉默着凝了凝目光,看样子似乎是在琢磨手中那支笔的奥秘。
片刻后,她将倒着拿的笔扳正过来,不再潜意识里惧怕程戌,而是主动走上前一步。程戌手掌托着的盒子里,垫着一张纸,莫叶执笔压下,迅速写了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