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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萧径直走进落沙小镇,随着人潮来到这个小镇的唯一一家客栈落沙客栈。
这是一间可打尖、亦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地方,是落沙小镇里风花雪月场所之一。至于另外一件消金窟,凡是男人都懂的地方。
在这里,江湖上的消息和边关的战况满天飞,侠客遍地都是,更有往来不断的小商人,他们都是消息的传播者。
已临近傍晚,来客栈打尖的人不少,但也不算太多,一楼的八仙桌只剩下最后一张了。
岳萧径直走到八仙桌前,随后小二便来到桌前。
“客官,需要来点什么?我们店的落沙小酒可是远近闻名,就连当朝的皇帝都赞不绝口呢。”小二使劲卖弄着自己的口才。
“来瓶十三年的落沙老酒。”
岳萧的声音不大,可是在各自桌上吹嘘着做了多少买卖,拉了多少生意,亦或是谈着江湖趣事的人们全都打住,纷纷朝着这边看来。
小二一愣,凡是能说出十三年落沙老酒的人都不是简单的人物。那可是贡品,店里的金字招牌,怎么能拿出来卖呢。何况那落沙老酒店里就一壶而已。掌柜的拿它当做宝贝,轻易都不肯拿出来示人。
“嘿,小子。你眼光不错嘛,竟然知道十三年的落沙老酒,不过依我看,你是没那福分哦。”坐在旁边桌上的一个满身肥膘的大汉,咬着半边鸡腿笑道。
大汉话毕,惹起众人一阵嘲笑。
岳萧也赔笑了一会儿,知道这里十三年的落沙老酒千金难求,遂改口要了瓶上好的女儿红,外加一斤熟牛肉和一盘花生米便谴走了小二。
“你们有没有听说啊,崇副将这次带领三百人马杀进藩军驻地,直接斩杀了藩军前锋营的领将。”某个自以为掌握了第一手消息的商人说道。
“那都三个月之前的事情了,我听我在徐字营当差的表哥说崇副将可是一表人才,武功绝世,就连那两年前的武状元岳萧都不是一合之敌。”穿着落沙小镇官服的四个衙役反驳那位商人道。
“不对啊,我可是听说那武状元岳萧很厉害,曾经打败了许多的武林高手呢。”坐在那位官差对面的衙役似乎不相信他所说的话。
“你是没见到崇副将出手,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啊,万军之中取敌方将领首级如探囊取物般随意。”那位表哥在徐字营当差的衙役说道。
“那你见过”对面的衙役似乎是很喜欢和他唱反调,总是给他找点乐子。
“这倒没,只是我表哥......”
“你表哥是你表哥,你是你,别说的你表哥是你一样,难道你表哥的女人你去睡?亦或是你的女人你表哥睡......”对面的那位衙役一阵你表哥,你女人的,直接将那位衙役给说的哑口无言,脸色涨的通红。
岳萧听着衙役的对话,只是摇摇头,对于他们这种传播着自己见解的江湖传言的人来说,没必要去一般见识,虽然话语中提到了岳萧,并且贬低了他,可是对于生活在市井之中的小民,何足挂怀哉。
岳萧自斟自酌,听着旁边的客人们吹着牛,说着江湖与朝堂的趣事,虽有真有假,但也有理有据,漫天胡扯的不是没有,只是众人不过一笑置之,不过岳萧听的最多的还是关于崇三的事迹。
说起崇三,岳萧倒是在朝堂之上听闻过此人,只知道崇三是徐字营的人,而且还立有不少的战功。
岳萧回想着在朝廷听说的一些事情,外加自己所了解的,慢慢的浮现了关于徐字营的一些介绍。
徐字营,天灵朝人的骄傲,不仅是因为他的战功显赫,也不仅是他的领将英勇善战,更多的是因为他们是整个天灵朝唯一能让冯昭然感到畏惧的存在。
徐字营,三十年间,历经大小战役一千两百三十一场,战死三万七千余人,伤者不计。这是自天武帝登基前五年后开始统计的数据。要知道,直到如今为止,整个满编的徐字营才不过三千人整。
在一千两百三十一场战役中,最惨烈的一战是十三年前,也就是天武十一年,为抵御藩国入侵,整个徐字营战至最后,只残留下最后一人,整个战场上,遍地横尸,唯独一个偏将活了下来,他就是现在的徐字营领将张志远。
至于众人口中的崇三,据传是张志远三年前所收的义子。
夜晚的落沙小镇是寂静的,寂静的可怕,当然有一灯火通明处,那边是消金窟的逍遥快活之地。
当然这一切都与住在落沙客栈的岳萧没有丝毫的干系。他看不上那些庸脂俗粉,但也不鄙视,不歧视,为生活所迫的人儿,是可怜人,也是一种活法,虽然卖着皮肉生意,但是她们是坚强勇敢的。
一夜无语,第二天一早,岳萧便将长剑搭在肩上,剑鞘后端挂着一个酒葫芦,迈着大步朝着落沙小镇后面的西北蛮荒之地的中心走去。
当走出落沙小镇后,看着满眼的黄沙,岳萧不自觉的唱了起来。
长剑九州荡啊,如今青虫湖边响;腼腆儿郎唱啊,竹杖星火亮;
叹江湖啊,英雄豪杰把身累,江湖叹啊,尸横遍野遭虫罪;
青虫湖边啊那个把酒狂,天柱峰下无故将人望啊;
唯这天下,遥遥九州狼,坐看南岳,朝朝暮暮里岁月惆怅。
这首歌名叫《青虫湖边叹》,是岳萧从小听着长大的一首歌。
每次见到死老头酒后都会唱这首歌,随后便搅和的连青虫湖里的鱼儿都不得安生。
岳萧唱的虽然没有那份沧桑感,但是在这漫漫黄沙之中,却也是意境无穷。一遍又一遍的唱着《青虫湖边叹》,岳萧的步伐没有因为漫漫黄沙里的滚烫而变慢,反而是一直很平稳的朝着西北蛮荒之地走去。
一天一夜的时间,走走停停,全是黄沙的单调,没有给岳萧带来一丝乏味。
就在第二天傍晚,岳萧终于见到了徐字营的巡逻队伍。
十人编制的小队,单人双马,一根长戟,一把长剑,浑身双层藤甲,头戴铁盔。这种在黄沙之中,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小队,绝对是绝配,在岳萧看来,这种装备就怕火攻,可这黄沙漫天的地方,... -->>
岳萧径直走进落沙小镇,随着人潮来到这个小镇的唯一一家客栈落沙客栈。
这是一间可打尖、亦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地方,是落沙小镇里风花雪月场所之一。至于另外一件消金窟,凡是男人都懂的地方。
在这里,江湖上的消息和边关的战况满天飞,侠客遍地都是,更有往来不断的小商人,他们都是消息的传播者。
已临近傍晚,来客栈打尖的人不少,但也不算太多,一楼的八仙桌只剩下最后一张了。
岳萧径直走到八仙桌前,随后小二便来到桌前。
“客官,需要来点什么?我们店的落沙小酒可是远近闻名,就连当朝的皇帝都赞不绝口呢。”小二使劲卖弄着自己的口才。
“来瓶十三年的落沙老酒。”
岳萧的声音不大,可是在各自桌上吹嘘着做了多少买卖,拉了多少生意,亦或是谈着江湖趣事的人们全都打住,纷纷朝着这边看来。
小二一愣,凡是能说出十三年落沙老酒的人都不是简单的人物。那可是贡品,店里的金字招牌,怎么能拿出来卖呢。何况那落沙老酒店里就一壶而已。掌柜的拿它当做宝贝,轻易都不肯拿出来示人。
“嘿,小子。你眼光不错嘛,竟然知道十三年的落沙老酒,不过依我看,你是没那福分哦。”坐在旁边桌上的一个满身肥膘的大汉,咬着半边鸡腿笑道。
大汉话毕,惹起众人一阵嘲笑。
岳萧也赔笑了一会儿,知道这里十三年的落沙老酒千金难求,遂改口要了瓶上好的女儿红,外加一斤熟牛肉和一盘花生米便谴走了小二。
“你们有没有听说啊,崇副将这次带领三百人马杀进藩军驻地,直接斩杀了藩军前锋营的领将。”某个自以为掌握了第一手消息的商人说道。
“那都三个月之前的事情了,我听我在徐字营当差的表哥说崇副将可是一表人才,武功绝世,就连那两年前的武状元岳萧都不是一合之敌。”穿着落沙小镇官服的四个衙役反驳那位商人道。
“不对啊,我可是听说那武状元岳萧很厉害,曾经打败了许多的武林高手呢。”坐在那位官差对面的衙役似乎不相信他所说的话。
“你是没见到崇副将出手,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啊,万军之中取敌方将领首级如探囊取物般随意。”那位表哥在徐字营当差的衙役说道。
“那你见过”对面的衙役似乎是很喜欢和他唱反调,总是给他找点乐子。
“这倒没,只是我表哥......”
“你表哥是你表哥,你是你,别说的你表哥是你一样,难道你表哥的女人你去睡?亦或是你的女人你表哥睡......”对面的那位衙役一阵你表哥,你女人的,直接将那位衙役给说的哑口无言,脸色涨的通红。
岳萧听着衙役的对话,只是摇摇头,对于他们这种传播着自己见解的江湖传言的人来说,没必要去一般见识,虽然话语中提到了岳萧,并且贬低了他,可是对于生活在市井之中的小民,何足挂怀哉。
岳萧自斟自酌,听着旁边的客人们吹着牛,说着江湖与朝堂的趣事,虽有真有假,但也有理有据,漫天胡扯的不是没有,只是众人不过一笑置之,不过岳萧听的最多的还是关于崇三的事迹。
说起崇三,岳萧倒是在朝堂之上听闻过此人,只知道崇三是徐字营的人,而且还立有不少的战功。
岳萧回想着在朝廷听说的一些事情,外加自己所了解的,慢慢的浮现了关于徐字营的一些介绍。
徐字营,天灵朝人的骄傲,不仅是因为他的战功显赫,也不仅是他的领将英勇善战,更多的是因为他们是整个天灵朝唯一能让冯昭然感到畏惧的存在。
徐字营,三十年间,历经大小战役一千两百三十一场,战死三万七千余人,伤者不计。这是自天武帝登基前五年后开始统计的数据。要知道,直到如今为止,整个满编的徐字营才不过三千人整。
在一千两百三十一场战役中,最惨烈的一战是十三年前,也就是天武十一年,为抵御藩国入侵,整个徐字营战至最后,只残留下最后一人,整个战场上,遍地横尸,唯独一个偏将活了下来,他就是现在的徐字营领将张志远。
至于众人口中的崇三,据传是张志远三年前所收的义子。
夜晚的落沙小镇是寂静的,寂静的可怕,当然有一灯火通明处,那边是消金窟的逍遥快活之地。
当然这一切都与住在落沙客栈的岳萧没有丝毫的干系。他看不上那些庸脂俗粉,但也不鄙视,不歧视,为生活所迫的人儿,是可怜人,也是一种活法,虽然卖着皮肉生意,但是她们是坚强勇敢的。
一夜无语,第二天一早,岳萧便将长剑搭在肩上,剑鞘后端挂着一个酒葫芦,迈着大步朝着落沙小镇后面的西北蛮荒之地的中心走去。
当走出落沙小镇后,看着满眼的黄沙,岳萧不自觉的唱了起来。
长剑九州荡啊,如今青虫湖边响;腼腆儿郎唱啊,竹杖星火亮;
叹江湖啊,英雄豪杰把身累,江湖叹啊,尸横遍野遭虫罪;
青虫湖边啊那个把酒狂,天柱峰下无故将人望啊;
唯这天下,遥遥九州狼,坐看南岳,朝朝暮暮里岁月惆怅。
这首歌名叫《青虫湖边叹》,是岳萧从小听着长大的一首歌。
每次见到死老头酒后都会唱这首歌,随后便搅和的连青虫湖里的鱼儿都不得安生。
岳萧唱的虽然没有那份沧桑感,但是在这漫漫黄沙之中,却也是意境无穷。一遍又一遍的唱着《青虫湖边叹》,岳萧的步伐没有因为漫漫黄沙里的滚烫而变慢,反而是一直很平稳的朝着西北蛮荒之地走去。
一天一夜的时间,走走停停,全是黄沙的单调,没有给岳萧带来一丝乏味。
就在第二天傍晚,岳萧终于见到了徐字营的巡逻队伍。
十人编制的小队,单人双马,一根长戟,一把长剑,浑身双层藤甲,头戴铁盔。这种在黄沙之中,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小队,绝对是绝配,在岳萧看来,这种装备就怕火攻,可这黄沙漫天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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