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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太弱了?
出了灵枫城,天色已经暗了下去,疾行在官道上,四周没有一丝光亮。只有偶然回头,看得见一些灵枫城阑珊灯火。没有停步,如闪电一般闪烁在黑暗中,穿梭在暗与暗的交替处。
从灵枫城到达南部帕斯特城,按这个速度只要一日一夜,应该能在明日黄昏以后赶到。魔族已经开始往帕斯特城方向过去了,帕斯特城是一个中型城市,虽比不上大型城市,却也算南部一个交通枢纽了。魔族要前往帝都,帕斯特城必须要突破,因此我也是全力赶往帕斯特城。不过帕斯特城能守住多久还是一个问号,它沦陷只是迟早的事,现在只要尽快为帝都拖延时间,火龙军团还没赶到,帝都挡不了多久。其他的军队就更慢了,帝国西部到南部急行军也要五天不止,而东部地界广阔,是西部数倍之多。从东部赶回帝国中心——帝都,至少要十天!即使是火龙军团这样的精锐队伍也要七天左右。帝国表面上强盛,其实已经没有多少应对突发事件的力量了。西部的格兰之森妖兽横行,需要时刻提防。往北翻过特奈特纳尔山脉就是兽人地界,兽人也是从来没安分过,帝国四分之一的兵力都集中在那。特奈特纳尔在兽人一族的语言中是天堂的意思,也就是翻过了那座山就是天堂。帝国这边的资源矿产丰富,比起兽人贫瘠的山区,确实也是天堂了。
一路向东,帝国的东方和格文帝国交壤两国表面相安无事,暗地里为了争夺一条盛产稀有矿石的山脉摩擦不断。格文帝国实力完全不在帝国之下,甚至要高出一些。帝国三分之一的兵力集中在东部,就是为了防止格文帝国突然发难。
而帝国的南部,就到了海岸线上,因为这条海岸线,帝国南部每年的税收要高出其他地方三倍以上。毕竟海中资源之丰富,远超大陆。周边是数量众多的小国,其中以米勒姆公国为代表,对周边骚扰不断。试图染指帝国南部海域归属权。南部也不能不小心。兵力比东部稍弱,同北部一样,大概也有四分之一。
西部除了一个白虎军团,就只有几万军队常驻。比起其他地方,却是要弱上许多。毕竟比起妖兽,人类更可怕一些,妖兽只有本能,人类却有各种各样的**和贪念。这也间接造成了帝国西部发展极慢,远低于其它三地。帝国把剩余六分之一的军队集中在帝都周边几个卫城,如果魔族从西部进入北部和南部军队都可以很快集结,现在换作了南部,死伤比起以往的入侵都要多上数倍,毕竟南部人口密集,数量众多。
这一次帝国真的是乱了分寸,以往的经验都变成了废纸。如果没有得到消息,把军队全部派往西部,魔族一旦攻来,东部不可能赶回,前往西部的军队赶回来时估计帝都已经变成魔都了。
一路匆匆忙忙,终于是在第二天下午赶到了帕斯特城,远远看去,在午后阳光的反射下,城墙染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目光所及,一排排整整齐齐的高大建筑有序地矗立着,人来人往,好不繁华,帕斯特城却是没有像想象中那样人心惶惶,只是加紧了巡逻戒备,士兵集结在城外,把帕斯特城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帕斯特城的雄伟程度超出了我所见过的西部几个城市,南部果然是帝国最发达的地区啊!一个中型城市就如此繁荣,不知道帝都是什么样子,有空也要去看看才是。
没有受到过多的阻拦,轻松进了帕斯特城,现在魔族还在进攻百里之外一个小城,估计再过半日,就能到达帕斯特城。军队正在做最后的集结,只是想想魔族的强横之处,再看看这些雄赳赳气昂昂的士兵,他们难道不知道魔族多强?这样就能抵挡魔族么?不够,不够,远远不够。想到此处,不由一叹。
“这位小兄弟为何叹气?”一个声音响起。我抬头看去,是一个一身肌肉疙瘩的壮汉。看他一脸期待,他是还没见识过魔族的厉害之处,要是见识过,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这么轻松的。“呵呵,一时感叹而已。”我总不能告诉他你们不是对手,还是早做打算为好吧。
“大丈夫顶天立地,怎么能未战就先失去了战意呢。”肌肉疙瘩脸色一正,似乎在告诫我,又似乎在告诫他自己。我郁闷不已:“阁下以为,此战我们有多少胜算?”
肌肉疙瘩一愣:呃,这个胜算什么的我还真没想,不过区区魔族,想来没有十成也有八成。
“前线的那些城市为何那么快落败?”我循循善诱。
“那些小城,没多少战力,落败那是正常。不然我倒要对魔族失望了。”壮汉不假思索地就回答。
我心里疑惑,难道这些人不知道他们只是炮灰而已?帕斯特城不可能抵挡得住的。还是我真的把魔族夸大了?
甩甩头不去管他,转口问道:我想加入你们一同抵挡魔人的进攻,能不能带我去找你们的长官谈谈。
壮汉听说我要加入,脸色怪异,小兄弟你行么?魔族虽然不太强,也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我顿时一愣,再看看对方实力,不过凡阶尊级,看来是不知道我的实力,只把我当作了一个普通人。略一思索,气息一放便收,肌肉疙瘩脸色大变:武……武阶的气息……你是……武阶高手!我苦笑点头,武阶并不是太强,只是在普通人看来遥不可及罢了,只有到了圣尊,才真正算得上一方强者,普通武圣也就那样。
“大…大人,我这就带你去找我们老大。”肌肉疙瘩一脸恭敬,说话都没有先前那样利索了。我点点头,跟着他往一家旅店走去。街道上人来人往,却多数都是士兵,还有一些似乎是自发组织过来抗击魔族的冒险家。看来平民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这倒让我放心不少。毕竟魔族的作风就是鸡犬不留,太过血腥。平民无罪,早点走了也好。
ps:一更,第二更在晚上九点左右。
第五十二章,太弱了?
出了灵枫城,天色已经暗了下去,疾行在官道上,四周没有一丝光亮。只有偶然回头,看得见一些灵枫城阑珊灯火。没有停步,如闪电一般闪烁在黑暗中,穿梭在暗与暗的交替处。
从灵枫城到达南部帕斯特城,按这个速度只要一日一夜,应该能在明日黄昏以后赶到。魔族已经开始往帕斯特城方向过去了,帕斯特城是一个中型城市,虽比不上大型城市,却也算南部一个交通枢纽了。魔族要前往帝都,帕斯特城必须要突破,因此我也是全力赶往帕斯特城。不过帕斯特城能守住多久还是一个问号,它沦陷只是迟早的事,现在只要尽快为帝都拖延时间,火龙军团还没赶到,帝都挡不了多久。其他的军队就更慢了,帝国西部到南部急行军也要五天不止,而东部地界广阔,是西部数倍之多。从东部赶回帝国中心——帝都,至少要十天!即使是火龙军团这样的精锐队伍也要七天左右。帝国表面上强盛,其实已经没有多少应对突发事件的力量了。西部的格兰之森妖兽横行,需要时刻提防。往北翻过特奈特纳尔山脉就是兽人地界,兽人也是从来没安分过,帝国四分之一的兵力都集中在那。特奈特纳尔在兽人一族的语言中是天堂的意思,也就是翻过了那座山就是天堂。帝国这边的资源矿产丰富,比起兽人贫瘠的山区,确实也是天堂了。
一路向东,帝国的东方和格文帝国交壤两国表面相安无事,暗地里为了争夺一条盛产稀有矿石的山脉摩擦不断。格文帝国实力完全不在帝国之下,甚至要高出一些。帝国三分之一的兵力集中在东部,就是为了防止格文帝国突然发难。
而帝国的南部,就到了海岸线上,因为这条海岸线,帝国南部每年的税收要高出其他地方三倍以上。毕竟海中资源之丰富,远超大陆。周边是数量众多的小国,其中以米勒姆公国为代表,对周边骚扰不断。试图染指帝国南部海域归属权。南部也不能不小心。兵力比东部稍弱,同北部一样,大概也有四分之一。
西部除了一个白虎军团,就只有几万军队常驻。比起其他地方,却是要弱上许多。毕竟比起妖兽,人类更可怕一些,妖兽只有本能,人类却有各种各样的**和贪念。这也间接造成了帝国西部发展极慢,远低于其它三地。帝国把剩余六分之一的军队集中在帝都周边几个卫城,如果魔族从西部进入北部和南部军队都可以很快集结,现在换作了南部,死伤比起以往的入侵都要多上数倍,毕竟南部人口密集,数量众多。
这一次帝国真的是乱了分寸,以往的经验都变成了废纸。如果没有得到消息,把军队全部派往西部,魔族一旦攻来,东部不可能赶回,前往西部的军队赶回来时估计帝都已经变成魔都了。
一路匆匆忙忙,终于是在第二天下午赶到了帕斯特城,远远看去,在午后阳光的反射下,城墙染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目光所及,一排排整整齐齐的高大建筑有序地矗立着,人来人往,好不繁华,帕斯特城却是没有像想象中那样人心惶惶,只是加紧了巡逻戒备,士兵集结在城外,把帕斯特城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帕斯特城的雄伟程度超出了我所见过的西部几个城市,南部果然是帝国最发达的地区啊!一个中型城市就如此繁荣,不知道帝都是什么样子,有空也要去看看才是。
没有受到过多的阻拦,轻松进了帕斯特城,现在魔族还在进攻百里之外一个小城,估计再过半日,就能到达帕斯特城。军队正在做最后的集结,只是想想魔族的强横之处,再看看这些雄赳赳气昂昂的士兵,他们难道不知道魔族多强?这样就能抵挡魔族么?不够,不够,远远不够。想到此处,不由一叹。
“这位小兄弟为何叹气?”一个声音响起。我抬头看去,是一个一身肌肉疙瘩的壮汉。看他一脸期待,他是还没见识过魔族的厉害之处,要是见识过,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这么轻松的。“呵呵,一时感叹而已。”我总不能告诉他你们不是对手,还是早做打算为好吧。
“大丈夫顶天立地,怎么能未战就先失去了战意呢。”肌肉疙瘩脸色一正,似乎在告诫我,又似乎在告诫他自己。我郁闷不已:“阁下以为,此战我们有多少胜算?”
肌肉疙瘩一愣:呃,这个胜算什么的我还真没想,不过区区魔族,想来没有十成也有八成。
“前线的那些城市为何那么快落败?”我循循善诱。
“那些小城,没多少战力,落败那是正常。不然我倒要对魔族失望了。”壮汉不假思索地就回答。
我心里疑惑,难道这些人不知道他们只是炮灰而已?帕斯特城不可能抵挡得住的。还是我真的把魔族夸大了?
甩甩头不去管他,转口问道:我想加入你们一同抵挡魔人的进攻,能不能带我去找你们的长官谈谈。
壮汉听说我要加入,脸色怪异,小兄弟你行么?魔族虽然不太强,也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我顿时一愣,再看看对方实力,不过凡阶尊级,看来是不知道我的实力,只把我当作了一个普通人。略一思索,气息一放便收,肌肉疙瘩脸色大变:武……武阶的气息……你是……武阶高手!我苦笑点头,武阶并不是太强,只是在普通人看来遥不可及罢了,只有到了圣尊,才真正算得上一方强者,普通武圣也就那样。
“大…大人,我这就带你去找我们老大。”肌肉疙瘩一脸恭敬,说话都没有先前那样利索了。我点点头,跟着他往一家旅店走去。街道上人来人往,却多数都是士兵,还有一些似乎是自发组织过来抗击魔族的冒险家。看来平民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这倒让我放心不少。毕竟魔族的作风就是鸡犬不留,太过血腥。平民无罪,早点走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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