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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很久之前的一段往事。
久到那时白驼山还只是一个普通富商的养白驼的荒山。
我姓独孤,单名一个余字。我不认为“余”是一个好名字,可我没得选择。
独孤不是大姓。在江湖上很有代表性,因为独孤家是兵器世家,显赫一时。家主经营有道,独孤家出品的兵器,基本有价无市。
就像几十年前的薛神医一样,治病救人从不要诊金,但是必须贡献一招看家本领。独孤家的兵器也不受打造费用,但是谁人若要借独孤家的手锻造一件称手兵器,你就必须拿出独孤家看得上的东西。
所以,能姓独孤,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不可替代的荣耀。
但我叫独孤余,顾名思义,我是独孤家多余的那一个。前因已不可考,大概是两个女人争风吃醋勾心斗角之后的产物。一个女人输了,也死了,那个女人据说是我娘。另一个女人赢了,现在是独孤家的当家主母。结果可想而知,总之自我记事起就是独孤家被排斥的一个。
我被冠以独孤这个姓,行的却是奴仆之事。我没有反抗的权利,因为我还想活着。
自小便和院里家仆的孩子一起玩耍做工,倒是比那些姓独孤的骨肉血亲还要亲上几分。不过最后我还是从独孤家逃了出来,因为那个女人恨我,以一种我不理解的眼神。折磨,除了折磨还是折磨。可是那个我名义上的父亲从来都是不闻不问,就算有一次差点被那个女人打死,就算还有一次家里办酒宴而我被锁在地窖七天……
所以我逃了,离家那年我十岁。
走出独孤家的日子并不好过,有很多次都后悔就这么出来了,至少在独孤家馊饭是不会差的。而在外面,馊饭都没有。
有一天有一个人来到乞丐窝说有工作可以做问我们是否愿意,我没有表态。当然这并不能代表什么,因为其他所有人都答应了,我被夹在人流中挤了出去。
这世上应该没有乞儿能干的活,因为当我再次从眩晕中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人牙子手里。对于这个人牙子,我的感情一直相当复杂。很多时候我在感激他,更多时候我在想他为什么没有把我卖到下一家。
可我还是被卖了,买我的是姓萧的一个富贵人家。当然这一次萧家买奴仆不止我一个,管家带着我们这批人进了内院:“小姐,今儿又带了一批人过来,您看又没有合眼的?”
暮春时节,那天那时正是将近正午,风吹得院中树叶嚓嚓作响。小姐背光站着,我跪着,所以我抬头并没有看清她的脸,只看到一个轮廓。以至于很多年后想起来,我都想不起她的模样,只记得那俏丽的轮廓和清脆的声音。
她说:“花花,去挑吧。”
花花是一只老虎,这个事实是后来才知道的。此时我知道一个庞然大物从面前走过,带毛的尾巴很结实,一甩之下就打中我的脸,很疼。很快我就忘了疼,因为那只老虎又回来了,站在我面前张大嘴巴露出尖尖的白牙。
小姐乐不可支,走过来问我叫什么名字。
虽然姓独孤让我觉得很受侮辱,但是用了十年的名字还是在小姐开口询问的那一刹那脱口而出。
“独孤……独孤……你居然姓独孤?”
她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名,只注意到了我的姓,好像我姓独孤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儿,或者说她碰到了一个姓独孤的人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儿。
她说对管家说:“伯伯,我就要独孤了。”
于是,我兢兢战战的成了花花的饲养员,但是好在每日他的肉都很足。
每个家仆进门之后都要改名的,这是规矩。可小姐没给我改名,她说独孤挺好。
小姐是萧家的掌上明珠,名叫萧瑶,只比我大两岁。花花是小姐的宠物,据说是萧老爷在她五岁时上山猎来做生日礼物的,一直养着。那时我认为萧老爷是个彪悍的人,很久以... -->>
那是很久之前的一段往事。
久到那时白驼山还只是一个普通富商的养白驼的荒山。
我姓独孤,单名一个余字。我不认为“余”是一个好名字,可我没得选择。
独孤不是大姓。在江湖上很有代表性,因为独孤家是兵器世家,显赫一时。家主经营有道,独孤家出品的兵器,基本有价无市。
就像几十年前的薛神医一样,治病救人从不要诊金,但是必须贡献一招看家本领。独孤家的兵器也不受打造费用,但是谁人若要借独孤家的手锻造一件称手兵器,你就必须拿出独孤家看得上的东西。
所以,能姓独孤,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不可替代的荣耀。
但我叫独孤余,顾名思义,我是独孤家多余的那一个。前因已不可考,大概是两个女人争风吃醋勾心斗角之后的产物。一个女人输了,也死了,那个女人据说是我娘。另一个女人赢了,现在是独孤家的当家主母。结果可想而知,总之自我记事起就是独孤家被排斥的一个。
我被冠以独孤这个姓,行的却是奴仆之事。我没有反抗的权利,因为我还想活着。
自小便和院里家仆的孩子一起玩耍做工,倒是比那些姓独孤的骨肉血亲还要亲上几分。不过最后我还是从独孤家逃了出来,因为那个女人恨我,以一种我不理解的眼神。折磨,除了折磨还是折磨。可是那个我名义上的父亲从来都是不闻不问,就算有一次差点被那个女人打死,就算还有一次家里办酒宴而我被锁在地窖七天……
所以我逃了,离家那年我十岁。
走出独孤家的日子并不好过,有很多次都后悔就这么出来了,至少在独孤家馊饭是不会差的。而在外面,馊饭都没有。
有一天有一个人来到乞丐窝说有工作可以做问我们是否愿意,我没有表态。当然这并不能代表什么,因为其他所有人都答应了,我被夹在人流中挤了出去。
这世上应该没有乞儿能干的活,因为当我再次从眩晕中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人牙子手里。对于这个人牙子,我的感情一直相当复杂。很多时候我在感激他,更多时候我在想他为什么没有把我卖到下一家。
可我还是被卖了,买我的是姓萧的一个富贵人家。当然这一次萧家买奴仆不止我一个,管家带着我们这批人进了内院:“小姐,今儿又带了一批人过来,您看又没有合眼的?”
暮春时节,那天那时正是将近正午,风吹得院中树叶嚓嚓作响。小姐背光站着,我跪着,所以我抬头并没有看清她的脸,只看到一个轮廓。以至于很多年后想起来,我都想不起她的模样,只记得那俏丽的轮廓和清脆的声音。
她说:“花花,去挑吧。”
花花是一只老虎,这个事实是后来才知道的。此时我知道一个庞然大物从面前走过,带毛的尾巴很结实,一甩之下就打中我的脸,很疼。很快我就忘了疼,因为那只老虎又回来了,站在我面前张大嘴巴露出尖尖的白牙。
小姐乐不可支,走过来问我叫什么名字。
虽然姓独孤让我觉得很受侮辱,但是用了十年的名字还是在小姐开口询问的那一刹那脱口而出。
“独孤……独孤……你居然姓独孤?”
她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名,只注意到了我的姓,好像我姓独孤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儿,或者说她碰到了一个姓独孤的人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儿。
她说对管家说:“伯伯,我就要独孤了。”
于是,我兢兢战战的成了花花的饲养员,但是好在每日他的肉都很足。
每个家仆进门之后都要改名的,这是规矩。可小姐没给我改名,她说独孤挺好。
小姐是萧家的掌上明珠,名叫萧瑶,只比我大两岁。花花是小姐的宠物,据说是萧老爷在她五岁时上山猎来做生日礼物的,一直养着。那时我认为萧老爷是个彪悍的人,很久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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