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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没想到胡公会这么快来找他。甚至连公甫效都没有想到。
按照行程计算,胡公殿下的虎驾应该是明日一早才能到京都,然后便直接进宫面圣。可没想到他却在今晚就到了,还一下船便赶到渤海侯别府,连皇城都没进。这可实在太让沈云意外了。
公甫效已经蹿了出去,与年龄不符的矫健让沈云都叹为观止。门口已经响起胡公爽朗的笑声,沈云脑海里立即浮现一个形象:魁梧的体格,剽悍的气息,没准还是如武公家的那个小子一样,满脸络腮胡,双目如鹰隼般犀利……
可是不管他的形象如何,沈云却对见他有了一丝犹豫。这层犹豫跟詹姆斯所猜的原因一致---皇帝的猜忌!
胡公毕竟是手掌兵权的元帅,我甫一继承家族,便与帝国元帅过从甚密的话,就算皇帝不猜忌,检察院那些御史们也放不过自己。我刚刚用手段获得皇帝的支持,他心里估计也不是很高兴的,这个时候若是再惹他似乎不是很妙啊……
无形之中,沈云已经开始全盘考虑事情。这种缜密的思维也许是天生,又也许是世事所逼。
没等沈云想出个应对的法子,公甫效与胡公已经把臂进来,身后跟着如鬼魅般的宫三。
这就是胡公?堂堂大汉帝国的元帅?手掌三支甲等军团兵权的大元帅??沈云吃惊的无以加复。
身材干瘦,不足一米七的身高,有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听声有如三四十,看样貌却在五十开外。脸庞线条很刚硬,没有长须,只有黑白相间的细密胡茬在唇颚之间,尽显粗犷……唯一与沈云预想符合的就是那双如鹰隼般犀利的眼睛!
沈云在看胡公,胡公也在看着沈云,犀利的眼神转而变缓和,喟然长叹:“清泉,令郎风度卓然,不负你之期翼!若你泉下有知,定要好好保佑他将渤海沈家发扬光大啊!”
沈云不敢再迟疑,连走几步在胡公身前站定,抱拳长揖:“渤海沈云,见过胡公殿下!”
沈云这一礼节行的甚是习惯,而且称呼也算恭敬,但没想却引来胡公的一通咆哮:“扯蛋,你个小兔崽子叫我什么?什么胡公殿下?!老子与你父亲两人行同路,睡同被,从无彼此之分,难道到你这里就变生分了?告诉你,小兔崽子,别以为清泉兄走后,你就天不管地不收,放心,只要老子还活着一天,这普天之下就绝没人敢动你一根毫毛!”
这通咆哮简直如雷声在耳边炸开,震得沈云两耳嗡鸣,难受已极。也不知道胡公这瘦弱的身体里怎么蕴含了这么大的气力。而且刚才听他喟然感叹,用词还算文雅,想必也是一个重礼仪的贵族长者,却没想到胡公在军中待得久了,早就练成了一副大嗓门,脾气也变得异常火爆,常常有儒雅与野蛮两种形象在身上交替出现。是个非常不可捉摸的人!
沈云后来才知道,正是胡公这种不可捉摸的性格,才让他在战争中脱颖而出,一路高升,直到如今的帝国元帅!
不过此刻,沈云却先要平复胡公的脾气,他偷眼看向公甫效,却见他冲自己微笑点头。沈云立即会意,重新作揖道:“侄儿沈云拜见张伯伯!”
“哈哈哈哈,这才对嘛!”胡公非常高兴地大笑,扶起沈云仔细打量道:“蔼成,三年未见,渊让又长高了许多,模样也变了不少,若在大街上遇见,我还真不敢相认了!唉,可惜我晚回来了一步,清泉还是遇害……”
公甫效道:“世事有命,强求不得。清泉兄进京谒圣之初便也想到过这个可能,只是他还是太过大意,怎能单独前往祭拜杜先生呢!”
胡公突然转头看向公甫效道:“五天前我才得到你送来的消息,所以昼夜兼程赶了回来,总算比预计早到了一天。你在信中除了说清泉遇害,又说还有极大的事体要与我商量,到底是何事?可是那老婆娘害了清泉还不够,定要害了我等兄弟不成?”
说到这里,胡公的双眼暴突,如欲择人噬。那种气势也陡然变得凶猛,让沈云看的一阵心悸。
公甫效忙道:“非也非也,我说的极大事体本是说渊让被羽林暗卫羁押,想让你尽快赶回来救他出了牢笼,不过现在陛下亲自赦免了渊让,已无大碍!现在就等益公也回到京都,届时便不惧那婆娘,我等也能从容布置一切,总之定要为清泉兄讨回个公道不可!”
说到这个,胡公的眼睛微眯,露出丝丝寒光看向沈云问道:“渊让,到底是谁羁押的你?你将这几日的事情细细说来!若真是那婆娘逼人太甚,老夫今夜便派人回渔阳传令,这大汉江山不要也罢……”
“嘘……殿下噤声!”公甫效赶紧做噤声手势,拦住胡公的口无遮拦。然后低低的将这几日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胡公,最后道:“至于陛下为何会下这样的圣旨却是让我很难揣测!”说着看向沈云。
胡公闭目沉思一会儿,忽然道:“渊让,你可是单独有跟陛下联系?或者通过什么方法,让陛下救你脱困?”
沈云一惊,心中电石火光般急转着念头,正想找个由头将这件事拖过去,却看见胡公那犀利中带着无尽了然的眼神,正正地望着自己,心道:胡公与我父亲是至交,更与皇帝是同窗之谊,想必绝对互相了解各自的为人,我若胡说一气,他日他们一核对,我这欺骗长者的罪名就落实了,以后再想得到胡公的信任也不可能……妈的,反正到了这一步,说了又何妨。
沈云打定主意,拱手道:“伯伯请听侄儿细细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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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天时迁离开之后,便去秦淮河畔找到了一个姓贾的屠户。
自古忠义每多屠狗辈,这姓贾的屠户叫贾凼,当年是闯南洋的一个小商贩,终日风里来雨里去,从大汉淘换些值钱的伴当,雇艘小船送到帝国最南边的星落城,再由星落城的商船送到南洋乃至西洋,他也就赚些辛苦钱。结果在一次跑船过程中,遇上了风浪,船倾楫摧,连人也差点死在海上。幸好东海鲛王侯阚从中路过,救他上来。看他是个强壮有力的年轻人,便想招揽于他。这贾凼跟了侯阚两年,后得知家中母亲生病,便不愿再落草为寇。侯阚也不为难于他,送了些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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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没想到胡公会这么快来找他。甚至连公甫效都没有想到。
按照行程计算,胡公殿下的虎驾应该是明日一早才能到京都,然后便直接进宫面圣。可没想到他却在今晚就到了,还一下船便赶到渤海侯别府,连皇城都没进。这可实在太让沈云意外了。
公甫效已经蹿了出去,与年龄不符的矫健让沈云都叹为观止。门口已经响起胡公爽朗的笑声,沈云脑海里立即浮现一个形象:魁梧的体格,剽悍的气息,没准还是如武公家的那个小子一样,满脸络腮胡,双目如鹰隼般犀利……
可是不管他的形象如何,沈云却对见他有了一丝犹豫。这层犹豫跟詹姆斯所猜的原因一致---皇帝的猜忌!
胡公毕竟是手掌兵权的元帅,我甫一继承家族,便与帝国元帅过从甚密的话,就算皇帝不猜忌,检察院那些御史们也放不过自己。我刚刚用手段获得皇帝的支持,他心里估计也不是很高兴的,这个时候若是再惹他似乎不是很妙啊……
无形之中,沈云已经开始全盘考虑事情。这种缜密的思维也许是天生,又也许是世事所逼。
没等沈云想出个应对的法子,公甫效与胡公已经把臂进来,身后跟着如鬼魅般的宫三。
这就是胡公?堂堂大汉帝国的元帅?手掌三支甲等军团兵权的大元帅??沈云吃惊的无以加复。
身材干瘦,不足一米七的身高,有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听声有如三四十,看样貌却在五十开外。脸庞线条很刚硬,没有长须,只有黑白相间的细密胡茬在唇颚之间,尽显粗犷……唯一与沈云预想符合的就是那双如鹰隼般犀利的眼睛!
沈云在看胡公,胡公也在看着沈云,犀利的眼神转而变缓和,喟然长叹:“清泉,令郎风度卓然,不负你之期翼!若你泉下有知,定要好好保佑他将渤海沈家发扬光大啊!”
沈云不敢再迟疑,连走几步在胡公身前站定,抱拳长揖:“渤海沈云,见过胡公殿下!”
沈云这一礼节行的甚是习惯,而且称呼也算恭敬,但没想却引来胡公的一通咆哮:“扯蛋,你个小兔崽子叫我什么?什么胡公殿下?!老子与你父亲两人行同路,睡同被,从无彼此之分,难道到你这里就变生分了?告诉你,小兔崽子,别以为清泉兄走后,你就天不管地不收,放心,只要老子还活着一天,这普天之下就绝没人敢动你一根毫毛!”
这通咆哮简直如雷声在耳边炸开,震得沈云两耳嗡鸣,难受已极。也不知道胡公这瘦弱的身体里怎么蕴含了这么大的气力。而且刚才听他喟然感叹,用词还算文雅,想必也是一个重礼仪的贵族长者,却没想到胡公在军中待得久了,早就练成了一副大嗓门,脾气也变得异常火爆,常常有儒雅与野蛮两种形象在身上交替出现。是个非常不可捉摸的人!
沈云后来才知道,正是胡公这种不可捉摸的性格,才让他在战争中脱颖而出,一路高升,直到如今的帝国元帅!
不过此刻,沈云却先要平复胡公的脾气,他偷眼看向公甫效,却见他冲自己微笑点头。沈云立即会意,重新作揖道:“侄儿沈云拜见张伯伯!”
“哈哈哈哈,这才对嘛!”胡公非常高兴地大笑,扶起沈云仔细打量道:“蔼成,三年未见,渊让又长高了许多,模样也变了不少,若在大街上遇见,我还真不敢相认了!唉,可惜我晚回来了一步,清泉还是遇害……”
公甫效道:“世事有命,强求不得。清泉兄进京谒圣之初便也想到过这个可能,只是他还是太过大意,怎能单独前往祭拜杜先生呢!”
胡公突然转头看向公甫效道:“五天前我才得到你送来的消息,所以昼夜兼程赶了回来,总算比预计早到了一天。你在信中除了说清泉遇害,又说还有极大的事体要与我商量,到底是何事?可是那老婆娘害了清泉还不够,定要害了我等兄弟不成?”
说到这里,胡公的双眼暴突,如欲择人噬。那种气势也陡然变得凶猛,让沈云看的一阵心悸。
公甫效忙道:“非也非也,我说的极大事体本是说渊让被羽林暗卫羁押,想让你尽快赶回来救他出了牢笼,不过现在陛下亲自赦免了渊让,已无大碍!现在就等益公也回到京都,届时便不惧那婆娘,我等也能从容布置一切,总之定要为清泉兄讨回个公道不可!”
说到这个,胡公的眼睛微眯,露出丝丝寒光看向沈云问道:“渊让,到底是谁羁押的你?你将这几日的事情细细说来!若真是那婆娘逼人太甚,老夫今夜便派人回渔阳传令,这大汉江山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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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公闭目沉思一会儿,忽然道:“渊让,你可是单独有跟陛下联系?或者通过什么方法,让陛下救你脱困?”
沈云一惊,心中电石火光般急转着念头,正想找个由头将这件事拖过去,却看见胡公那犀利中带着无尽了然的眼神,正正地望着自己,心道:胡公与我父亲是至交,更与皇帝是同窗之谊,想必绝对互相了解各自的为人,我若胡说一气,他日他们一核对,我这欺骗长者的罪名就落实了,以后再想得到胡公的信任也不可能……妈的,反正到了这一步,说了又何妨。
沈云打定主意,拱手道:“伯伯请听侄儿细细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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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天时迁离开之后,便去秦淮河畔找到了一个姓贾的屠户。
自古忠义每多屠狗辈,这姓贾的屠户叫贾凼,当年是闯南洋的一个小商贩,终日风里来雨里去,从大汉淘换些值钱的伴当,雇艘小船送到帝国最南边的星落城,再由星落城的商船送到南洋乃至西洋,他也就赚些辛苦钱。结果在一次跑船过程中,遇上了风浪,船倾楫摧,连人也差点死在海上。幸好东海鲛王侯阚从中路过,救他上来。看他是个强壮有力的年轻人,便想招揽于他。这贾凼跟了侯阚两年,后得知家中母亲生病,便不愿再落草为寇。侯阚也不为难于他,送了些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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