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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中,吃人肉的主要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吃了由人肉做为佐料的食物以后,觉得好吃,却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者;一种人则是将人肉自觉地当做一种美食,就像吃狗肉、猴头、熊掌等珍馔一样,非常上口。
前一种人,比如路经张青、孙二娘夫妇俩经营的“十字坡酒店”的旅人,他们十有八九都尝过以人肉为馅的馒头(如今叫做包子),只是被蒙在鼓里而已,吃过了也没发现有什么异样的味觉。只有像武松这样常年浪迹江湖的人,阅历丰富,才会一眼就辨识出其中的猫腻。武松就指出:“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在那些以人肉充作牛肉或猪肉的酒店里,一般都有专门的开剥人肉的作坊。像宋江被刺配到江州,路过揭阳岭时,被“催命判官”李立麻翻了,李立顿时喜不自胜,道:“‘惭愧好几日没买卖。今日天送这三头行货来与我。’先把宋江倒拖了入去山岩边人肉作房里,放在剥人凳上。”
这里的“剥人凳”,就是屠宰活人的黑店作坊中的一种手术台。被蒙汗药药倒的江湖好汉们,就这样四仰八叉地躺在上面,任人宰割。这种手术台,有点像我们老日子杀猪时使用的那种宽长的矮桌案。几个大汉将一口生猪按在上面,执刀者按住猪头,然后用锋利的杀猪刀,凶狠地“扑哧”一下捅入猪脖子,开始放血,猪们凄厉地嚎叫着,四腿乱蹬。猪肉好吃,但杀猪的情景却实在是惨不忍睹。
当然,被宰的人的待遇,要比猪啊牛啊羊啊等好一些,他们大多是先被麻翻了,减轻了肉身的痛楚,然后由经验老到的刀手慢慢开剥。不然的话,那切割的情景就跟 “ 凌迟”酷刑没什么两样了。这些挨宰的人们因为处于昏迷状态,因此在痛苦的死亡降临的时候,他们不会像猪一样地发出恐怖的惨叫。杀人者虽然不像齐宣王那样“ 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的仁慈,但是多少也会讲点人道的不是?
根据十字坡与揭阳岭两处的营业情况来分析,被宰杀的人,多半是些没有什么可靠的由官方发给的良民身份证明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浪迹江湖中的落魄之人,比如像十字坡中被张青、孙二娘误杀冤死的那个游方头陀。不然的话,日子长了,这些酒店难免就要受到官府六扇门捕快的怀疑。
而在《水浒》中,后一种吃人肉的人,大抵都是些杀人如麻而不眨眼的绿林草寇。但凡一个人要上山落草,要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就是他天生的脑后有反骨。他们实际上已经不再将主流社会中的人们,引为同类。因此,他们吃起人肉来,便无需考量什么道德与人伦的因素了。他们与主流社会的唯一的联系纽带,便只剩下了一个薄如蝉翼的“义”字。因此,这使得这个江湖上好汉的口头禅“义”字,看上去血淋淋的,让人望而生畏
《水浒》中人肉的吃法主要有三种。一种就是前面说过的做人肉馒头;第二种是熬成汤,或者羹,其味鲜美,妙不可言;第三种是烤炙,也就是美国人聚餐时常见的bbq。
绿林好汉们吃起人肉来是有讲究的。因为他们是主动的选择这种高等动物作为餐食,因此他们完全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口味,挑选人体的部位,以及内脏,而不至于像十字坡的过客们那样,说不定稀里糊涂地就将男性生殖器,甚至未经漂洗干净的下水,都给吃下去了。
比如宋江在去清风寨投奔花荣,路过清风山,被燕顺等人执住时,那王矮虎便喝道:“孩儿们,正好做醒酒汤。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来,造三分醒酒酸辣汤来。”
原来人的心肝还适于醒酒。这于整天喝得醉醺醺的好汉们来说,无疑是道美味。下面便是心肝的具体做法:“只见一个小喽啰,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宋江面前。又一个小喽啰,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着一把剜心尖刀。那个掇水的小喽啰,便把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宋江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
吃人心肝讲究的是个“脆”字,火候过了,就可能像话本小说《钟馗传》里的小鬼说的:肉味酸馊,大异其趣。
但是,并非所有好吃人肉的人都有这么多的讲究的。像李逵吃起人肉来,就有点囫囵吞枣了。这黑厮要回乡接老娘上山快活,杀了剪径的李鬼。这厮肚里饿了:“却去锅里看时,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回。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扒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
这有点像是bbq,而且割的是腿肉,肥而不腻,只差精美的调味酱料,也算是会吃的了。而在江州白龙庙,众好汉逮住了黄文炳,也是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要做bbq:“李逵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
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挖掇他。今**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怎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以人肉做bbq,颇见李逵的创意。
在中国古代,吃人肉也不是绿林好汉们的初创和专利。像春秋时候的名厨易牙,就曾经为了讨好齐桓公,将自己的亲身儿子,烹煮成一道鲜美无比的肉羹,献与齐桓公吃。而介子推为了不致让流亡中的公子重耳挨饿,也忍痛割下了自己的腿肉,熬成肉汤,献与重耳。据说人肉还可以入药云云,则使割肉治病又多了一点道德的含量。
《三国演义》中,刘备被吕布所败,形容狼狈。一日晚了,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
“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其实,刘安给刘备吃的,乃是他的年轻的妻子的人肉。刘备应该算是前面说的不知情而吃了人肉的人。但是,这刘安却居然说他妻子的肉是狼肉,这就不免让人有点毛骨悚然了
刘安之所以能够残忍地杀妻待客,无非是心中有一种道义的情结而已。这种道义感,是胜过至亲的人情的。在这种道义的感召下,匪夷所思的行为,似乎也得到了价值的实现。因此,吃人的顾客和宰人的厨师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些隐藏在烹饪精美的人肉背后的、道貌岸然的种种道义结构。它们才是真正的主宰力量,是屠夫和操刀手。
中国漫长的农业社会有着悠久的食人史。只要把中国的史书仔细看上半夜,就能在字缝里看出来,满本写着都是两个字:“吃人” 那么,不妨让我们倒转史书,透过历... -->>
在《水浒》中,吃人肉的主要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吃了由人肉做为佐料的食物以后,觉得好吃,却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者;一种人则是将人肉自觉地当做一种美食,就像吃狗肉、猴头、熊掌等珍馔一样,非常上口。
前一种人,比如路经张青、孙二娘夫妇俩经营的“十字坡酒店”的旅人,他们十有八九都尝过以人肉为馅的馒头(如今叫做包子),只是被蒙在鼓里而已,吃过了也没发现有什么异样的味觉。只有像武松这样常年浪迹江湖的人,阅历丰富,才会一眼就辨识出其中的猫腻。武松就指出:“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在那些以人肉充作牛肉或猪肉的酒店里,一般都有专门的开剥人肉的作坊。像宋江被刺配到江州,路过揭阳岭时,被“催命判官”李立麻翻了,李立顿时喜不自胜,道:“‘惭愧好几日没买卖。今日天送这三头行货来与我。’先把宋江倒拖了入去山岩边人肉作房里,放在剥人凳上。”
这里的“剥人凳”,就是屠宰活人的黑店作坊中的一种手术台。被蒙汗药药倒的江湖好汉们,就这样四仰八叉地躺在上面,任人宰割。这种手术台,有点像我们老日子杀猪时使用的那种宽长的矮桌案。几个大汉将一口生猪按在上面,执刀者按住猪头,然后用锋利的杀猪刀,凶狠地“扑哧”一下捅入猪脖子,开始放血,猪们凄厉地嚎叫着,四腿乱蹬。猪肉好吃,但杀猪的情景却实在是惨不忍睹。
当然,被宰的人的待遇,要比猪啊牛啊羊啊等好一些,他们大多是先被麻翻了,减轻了肉身的痛楚,然后由经验老到的刀手慢慢开剥。不然的话,那切割的情景就跟 “ 凌迟”酷刑没什么两样了。这些挨宰的人们因为处于昏迷状态,因此在痛苦的死亡降临的时候,他们不会像猪一样地发出恐怖的惨叫。杀人者虽然不像齐宣王那样“ 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的仁慈,但是多少也会讲点人道的不是?
根据十字坡与揭阳岭两处的营业情况来分析,被宰杀的人,多半是些没有什么可靠的由官方发给的良民身份证明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浪迹江湖中的落魄之人,比如像十字坡中被张青、孙二娘误杀冤死的那个游方头陀。不然的话,日子长了,这些酒店难免就要受到官府六扇门捕快的怀疑。
而在《水浒》中,后一种吃人肉的人,大抵都是些杀人如麻而不眨眼的绿林草寇。但凡一个人要上山落草,要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就是他天生的脑后有反骨。他们实际上已经不再将主流社会中的人们,引为同类。因此,他们吃起人肉来,便无需考量什么道德与人伦的因素了。他们与主流社会的唯一的联系纽带,便只剩下了一个薄如蝉翼的“义”字。因此,这使得这个江湖上好汉的口头禅“义”字,看上去血淋淋的,让人望而生畏
《水浒》中人肉的吃法主要有三种。一种就是前面说过的做人肉馒头;第二种是熬成汤,或者羹,其味鲜美,妙不可言;第三种是烤炙,也就是美国人聚餐时常见的bbq。
绿林好汉们吃起人肉来是有讲究的。因为他们是主动的选择这种高等动物作为餐食,因此他们完全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口味,挑选人体的部位,以及内脏,而不至于像十字坡的过客们那样,说不定稀里糊涂地就将男性生殖器,甚至未经漂洗干净的下水,都给吃下去了。
比如宋江在去清风寨投奔花荣,路过清风山,被燕顺等人执住时,那王矮虎便喝道:“孩儿们,正好做醒酒汤。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来,造三分醒酒酸辣汤来。”
原来人的心肝还适于醒酒。这于整天喝得醉醺醺的好汉们来说,无疑是道美味。下面便是心肝的具体做法:“只见一个小喽啰,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宋江面前。又一个小喽啰,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着一把剜心尖刀。那个掇水的小喽啰,便把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宋江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
吃人心肝讲究的是个“脆”字,火候过了,就可能像话本小说《钟馗传》里的小鬼说的:肉味酸馊,大异其趣。
但是,并非所有好吃人肉的人都有这么多的讲究的。像李逵吃起人肉来,就有点囫囵吞枣了。这黑厮要回乡接老娘上山快活,杀了剪径的李鬼。这厮肚里饿了:“却去锅里看时,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回。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扒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
这有点像是bbq,而且割的是腿肉,肥而不腻,只差精美的调味酱料,也算是会吃的了。而在江州白龙庙,众好汉逮住了黄文炳,也是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要做bbq:“李逵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
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挖掇他。今**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怎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以人肉做bbq,颇见李逵的创意。
在中国古代,吃人肉也不是绿林好汉们的初创和专利。像春秋时候的名厨易牙,就曾经为了讨好齐桓公,将自己的亲身儿子,烹煮成一道鲜美无比的肉羹,献与齐桓公吃。而介子推为了不致让流亡中的公子重耳挨饿,也忍痛割下了自己的腿肉,熬成肉汤,献与重耳。据说人肉还可以入药云云,则使割肉治病又多了一点道德的含量。
《三国演义》中,刘备被吕布所败,形容狼狈。一日晚了,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
“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其实,刘安给刘备吃的,乃是他的年轻的妻子的人肉。刘备应该算是前面说的不知情而吃了人肉的人。但是,这刘安却居然说他妻子的肉是狼肉,这就不免让人有点毛骨悚然了
刘安之所以能够残忍地杀妻待客,无非是心中有一种道义的情结而已。这种道义感,是胜过至亲的人情的。在这种道义的感召下,匪夷所思的行为,似乎也得到了价值的实现。因此,吃人的顾客和宰人的厨师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些隐藏在烹饪精美的人肉背后的、道貌岸然的种种道义结构。它们才是真正的主宰力量,是屠夫和操刀手。
中国漫长的农业社会有着悠久的食人史。只要把中国的史书仔细看上半夜,就能在字缝里看出来,满本写着都是两个字:“吃人” 那么,不妨让我们倒转史书,透过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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