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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到地面,叮当作响,四处乱滚。这些钱找几百个姑娘都绰绰有余了。
周围顿时骚动起来,姑娘们都俯身捡钱,还相互争夺,揪头发扯衣服,尖叫斥骂声响成一片,四周男人则举着酒杯哈哈大笑。
混乱中,从邻桌站起一个很漂亮的红发姑娘,提着裙摆婀娜走来,却没参与哄抢金币,而是姿态端庄地伸出手:
“我叫艾米,想和您做个朋友,您叫什么名字?
“我叫……呃,常斯乐尔。”常乐胡编了一个不像贱民的名字,与艾米握了握手,望着她笑,“你比她们都漂亮,我还是跟你上楼谈心好了。”
“艾米是个干净女孩,一向只陪人喝酒。”艾米扭捏着,却拉住常乐的手不放。
“给金币也不行?”
“我不是为了金币……除非……”
这边还没谈妥价钱,邻桌原本与艾米坐在一起的壮汉已跳了起来,“仓啷”一声拔剑,冲过来怒骂:
“敢跟老子抢姑娘,没听说过毒狼大名吗?你眼瞎,还是耳聋?”
常乐眯眼看了看,那人不过1级修士而已,好像还有几个跟班,应该是个地头蛇。
不过“手不沾血”的原则他还记得,只好低头捂脸笑了笑:
“喝多了,喝多了……不能沾血,我走……姑娘让给你……”
他起身东倒西歪地往门口晃,几个姑娘还追上来拉扯,意思是她们钱都收了,生意还没做。
常乐哈哈大笑,回身在姑娘肩上一拍:
“以后我再来找你,你叫艾米,我记住了。”
红发姑娘在远处大喊:
“我才是艾米!”
“哈哈,再见!”
等到独自走入暮色中,常乐脸上的笑容才渐渐消逝,酒醉带来的快乐异常短暂,酒还没醒,悲伤与烦恼就重回心中,被酒精烘托得越发抑郁焦躁。
这时候偏偏有人不解风情,常乐很快就发觉,刚才那个拔剑的大汉悄悄跟着后面,另有几人也提着棍棒匕首。
为了争风吃醋不至于杀人,他们多半是图谋常乐那撒不完的金币。
常乐长叹一声,转入一条暗巷,等那几人跟进来,才回身望着他们:
“你们怎么都这样?我明明不想杀人。”
毒狼气得笑了出来:
“有金币没斗气的家伙,胡吹什么牛?你不想杀人,我想!”
1级修士双手持剑,带着强劲风声斜劈下来。
“突”地一声轻响,常乐左臂已然浮现黑色小盾,将阔剑拦在空中,继而一股神秘力量如电流般从他脊骨窜往四肢,肌肉猛然一紧,全身化作黑电,只一瞬间就重重撞入对方怀中。
正是从角疣猪身上解析的兽魂技,“野蛮冲锋”!
这招不但命中率高,打击力度十足,且可令敌方短暂眩晕。常乐用小盾替代了角疣猪的冲角,效果反而更好。
毒狼闷哼一声,后背撞到石墙上,一时无法动弹。
常乐趁着他眩晕之际,“爆踢”立刻发动,爆炸般的力量准确轰击在对手头部,与后面的石墙共同作用,夹在中间的头颅顿时裂开,就如鸡蛋遭遇铁锤,黏糊糊汁液涂满墙壁。
常乐迅速闪身,以免沾染血迹脑浆,但是自己酒后重心也不稳,跌跌撞撞向后坐倒。
另外几个跟来的毛贼哪敢趁机捡便宜,都惊呼着“毒狼死了!”慌慌张张转身就逃。
这些人实力微弱,常乐酒意上头,懒得一一去追,便从兽魂空间召唤出蓝月,向黑影们一指:
“不留活口!”
蓝月一笑,雪白的牙齿在暗夜里格外醒目:
“是,主人!”
常乐身体晃了晃,靠在了旁边的墙壁上,眼望着蓝月从靴筒里拔出匕首,身形如风般冲出。
继而几道白光闪过,惨叫连连,几秒钟之后,巷口就只剩蓝月独自站立。
常乐这才缓步跟了过去,揉揉眼睛俯身观察,用手指了指一个胸口还在起伏的家伙,嘻嘻笑道:
“他,还活着!”
蓝月的靴子立刻踏在那人胸前,肋骨断裂声随即响起,一道血柱从其口中喷出。
“呵呵,好了。”常乐抬起双手,掌心对着蓝月,“看,看我的手,一点血都没沾上,白白嫩嫩,没有血,哈哈……”
还没笑完,他又弯下腰去哇哇地呕吐,浓烈酒气随风四散。
蓝月默默走来,将常乐扶住:
“主人,到兽魂空间里好好睡一觉吧。”
“不!什么空间,我要回家!”常乐往远处一指,“回家!贱民区!走!”
又是杂乱的梦境,根本搞不清情节,他只知道自己没有睡好。
等到常乐醒来,已经是后半夜,发现自己躺在家里,四周还是那些砸烂的家具,微光从坍塌的屋顶照进来,映亮了蓝月的白皙面孔。
蓝月已经不知跪坐了多久,用自己的怀抱给常乐做枕。
常乐连忙挺身坐起,头还是很晕,看着蓝月愣了好一阵,终于想起前因后果,略带慌乱地喊了一声:
“你回去睡吧。”
随即不容分说,将她收回兽魂空间。
蓝月的强烈意念立刻传出:
“主人,您喝多了,请让我出来照顾您!”
“不用,我酒醒了。”常乐果断拒绝。
实际上,他现在心跳得厉害,在他如此脆弱时刻,蓝月的温柔充满了杀伤力,他不敢再多享受哪怕一秒。
“主人,您醉了的时候,曾经……”蓝月的意念继续传来。
“我干什么了?”常乐悚然一惊,然后就想起了暗巷中的小插曲。
他又将双手举到眼前,盯着掌心看了一阵,“手没有沾血”,他还记得当时自己这句话,于是忍不住苦笑。
母亲说不让他双手沾血,是一种广义的要求,是不许他杀人,而他偏要往狭义上理解,以至于杀人不用刀砍,偏拿脚踢,只为不让双手沾血,这也算给自己找到了解套的办法。
仇,一定要报!人,一定要杀!
只要想办法能糊弄父母,也糊弄自己,不再被道德规矩所束缚即可!
这种念头忽然令常乐心中一惊,他又回想起那些逃散的毛贼,其实并非罪无可赦。
而自己酒醉时,命令蓝月赶尽杀绝的冷酷果断,与自己平日“尊重生命”的信念完全相反,究竟是酒精会使人迷失本性?抑或酒后暴露的才是本性?
常乐双手蒙脸坐在了地上,久久无语。
蓝月的意念又一次传来:
“您忘了吗?您醉得一塌糊涂,呕吐完了,就躺在蓝月怀里,一直问,如果跟着艾米去了楼上,和酒馆姑娘深入地谈了心,第二天走后再不相见,这样算不算对不起雪萤?”
常乐张大了嘴,完全想不起自己问过这种荒唐问题。
蓝月继续道:
“趁着主人醒了,再回答您一次。雪萤可以永远占据您的心,但她已经……她已经不能给您温柔拥抱。您是正常男人,有正常需要,如果我是雪萤,会原谅您。”
“姐姐会原谅我?”常乐将拳背咬入口中,希望刺激自己更清醒些,将此中逻辑理解得更透彻些。
“但我不建议您找酒馆姑娘解决问题,她们没有感情,而且很脏。”
“正好,我不想跟别人有感情。”常乐苦笑。
蓝月接着传来了最后一句话:
“主人,您的人生已经很沉重,就不要再压抑自己。”
这次常乐沉默不语。
“手不沾血”他找到了蒙混的办法,而“只解决需要,不产生感情”,或许是解决另一个难题的出路,可他总觉得不容易自圆其说。
贱民区的夜很静,不远处的阿兰家里却有动静,常乐开启30倍听力,发现是阿兰的五婶在给小丫头讲课,一个新娘该了解的知识和技能,今晚必须灌输完毕。
那种话题听的人脸红,常乐连忙解除狡兔状态,长长叹了口气。小丫头过去以为亲嘴就会怀孕,现在应该什么都懂了,以五婶教学之详尽,只怕阿兰现在懂的比他更多。
是时候了,明天就离开这座城市!
一早就走!
不过,常乐的人生就是如此不顺,以至于每一次的计划都会被打乱,想做的事总也做不到。
例如“一早就走”。
例如“再也不动用君王套装”。
坠到地面,叮当作响,四处乱滚。这些钱找几百个姑娘都绰绰有余了。
周围顿时骚动起来,姑娘们都俯身捡钱,还相互争夺,揪头发扯衣服,尖叫斥骂声响成一片,四周男人则举着酒杯哈哈大笑。
混乱中,从邻桌站起一个很漂亮的红发姑娘,提着裙摆婀娜走来,却没参与哄抢金币,而是姿态端庄地伸出手:
“我叫艾米,想和您做个朋友,您叫什么名字?
“我叫……呃,常斯乐尔。”常乐胡编了一个不像贱民的名字,与艾米握了握手,望着她笑,“你比她们都漂亮,我还是跟你上楼谈心好了。”
“艾米是个干净女孩,一向只陪人喝酒。”艾米扭捏着,却拉住常乐的手不放。
“给金币也不行?”
“我不是为了金币……除非……”
这边还没谈妥价钱,邻桌原本与艾米坐在一起的壮汉已跳了起来,“仓啷”一声拔剑,冲过来怒骂:
“敢跟老子抢姑娘,没听说过毒狼大名吗?你眼瞎,还是耳聋?”
常乐眯眼看了看,那人不过1级修士而已,好像还有几个跟班,应该是个地头蛇。
不过“手不沾血”的原则他还记得,只好低头捂脸笑了笑:
“喝多了,喝多了……不能沾血,我走……姑娘让给你……”
他起身东倒西歪地往门口晃,几个姑娘还追上来拉扯,意思是她们钱都收了,生意还没做。
常乐哈哈大笑,回身在姑娘肩上一拍:
“以后我再来找你,你叫艾米,我记住了。”
红发姑娘在远处大喊:
“我才是艾米!”
“哈哈,再见!”
等到独自走入暮色中,常乐脸上的笑容才渐渐消逝,酒醉带来的快乐异常短暂,酒还没醒,悲伤与烦恼就重回心中,被酒精烘托得越发抑郁焦躁。
这时候偏偏有人不解风情,常乐很快就发觉,刚才那个拔剑的大汉悄悄跟着后面,另有几人也提着棍棒匕首。
为了争风吃醋不至于杀人,他们多半是图谋常乐那撒不完的金币。
常乐长叹一声,转入一条暗巷,等那几人跟进来,才回身望着他们:
“你们怎么都这样?我明明不想杀人。”
毒狼气得笑了出来:
“有金币没斗气的家伙,胡吹什么牛?你不想杀人,我想!”
1级修士双手持剑,带着强劲风声斜劈下来。
“突”地一声轻响,常乐左臂已然浮现黑色小盾,将阔剑拦在空中,继而一股神秘力量如电流般从他脊骨窜往四肢,肌肉猛然一紧,全身化作黑电,只一瞬间就重重撞入对方怀中。
正是从角疣猪身上解析的兽魂技,“野蛮冲锋”!
这招不但命中率高,打击力度十足,且可令敌方短暂眩晕。常乐用小盾替代了角疣猪的冲角,效果反而更好。
毒狼闷哼一声,后背撞到石墙上,一时无法动弹。
常乐趁着他眩晕之际,“爆踢”立刻发动,爆炸般的力量准确轰击在对手头部,与后面的石墙共同作用,夹在中间的头颅顿时裂开,就如鸡蛋遭遇铁锤,黏糊糊汁液涂满墙壁。
常乐迅速闪身,以免沾染血迹脑浆,但是自己酒后重心也不稳,跌跌撞撞向后坐倒。
另外几个跟来的毛贼哪敢趁机捡便宜,都惊呼着“毒狼死了!”慌慌张张转身就逃。
这些人实力微弱,常乐酒意上头,懒得一一去追,便从兽魂空间召唤出蓝月,向黑影们一指:
“不留活口!”
蓝月一笑,雪白的牙齿在暗夜里格外醒目:
“是,主人!”
常乐身体晃了晃,靠在了旁边的墙壁上,眼望着蓝月从靴筒里拔出匕首,身形如风般冲出。
继而几道白光闪过,惨叫连连,几秒钟之后,巷口就只剩蓝月独自站立。
常乐这才缓步跟了过去,揉揉眼睛俯身观察,用手指了指一个胸口还在起伏的家伙,嘻嘻笑道:
“他,还活着!”
蓝月的靴子立刻踏在那人胸前,肋骨断裂声随即响起,一道血柱从其口中喷出。
“呵呵,好了。”常乐抬起双手,掌心对着蓝月,“看,看我的手,一点血都没沾上,白白嫩嫩,没有血,哈哈……”
还没笑完,他又弯下腰去哇哇地呕吐,浓烈酒气随风四散。
蓝月默默走来,将常乐扶住:
“主人,到兽魂空间里好好睡一觉吧。”
“不!什么空间,我要回家!”常乐往远处一指,“回家!贱民区!走!”
又是杂乱的梦境,根本搞不清情节,他只知道自己没有睡好。
等到常乐醒来,已经是后半夜,发现自己躺在家里,四周还是那些砸烂的家具,微光从坍塌的屋顶照进来,映亮了蓝月的白皙面孔。
蓝月已经不知跪坐了多久,用自己的怀抱给常乐做枕。
常乐连忙挺身坐起,头还是很晕,看着蓝月愣了好一阵,终于想起前因后果,略带慌乱地喊了一声:
“你回去睡吧。”
随即不容分说,将她收回兽魂空间。
蓝月的强烈意念立刻传出:
“主人,您喝多了,请让我出来照顾您!”
“不用,我酒醒了。”常乐果断拒绝。
实际上,他现在心跳得厉害,在他如此脆弱时刻,蓝月的温柔充满了杀伤力,他不敢再多享受哪怕一秒。
“主人,您醉了的时候,曾经……”蓝月的意念继续传来。
“我干什么了?”常乐悚然一惊,然后就想起了暗巷中的小插曲。
他又将双手举到眼前,盯着掌心看了一阵,“手没有沾血”,他还记得当时自己这句话,于是忍不住苦笑。
母亲说不让他双手沾血,是一种广义的要求,是不许他杀人,而他偏要往狭义上理解,以至于杀人不用刀砍,偏拿脚踢,只为不让双手沾血,这也算给自己找到了解套的办法。
仇,一定要报!人,一定要杀!
只要想办法能糊弄父母,也糊弄自己,不再被道德规矩所束缚即可!
这种念头忽然令常乐心中一惊,他又回想起那些逃散的毛贼,其实并非罪无可赦。
而自己酒醉时,命令蓝月赶尽杀绝的冷酷果断,与自己平日“尊重生命”的信念完全相反,究竟是酒精会使人迷失本性?抑或酒后暴露的才是本性?
常乐双手蒙脸坐在了地上,久久无语。
蓝月的意念又一次传来:
“您忘了吗?您醉得一塌糊涂,呕吐完了,就躺在蓝月怀里,一直问,如果跟着艾米去了楼上,和酒馆姑娘深入地谈了心,第二天走后再不相见,这样算不算对不起雪萤?”
常乐张大了嘴,完全想不起自己问过这种荒唐问题。
蓝月继续道:
“趁着主人醒了,再回答您一次。雪萤可以永远占据您的心,但她已经……她已经不能给您温柔拥抱。您是正常男人,有正常需要,如果我是雪萤,会原谅您。”
“姐姐会原谅我?”常乐将拳背咬入口中,希望刺激自己更清醒些,将此中逻辑理解得更透彻些。
“但我不建议您找酒馆姑娘解决问题,她们没有感情,而且很脏。”
“正好,我不想跟别人有感情。”常乐苦笑。
蓝月接着传来了最后一句话:
“主人,您的人生已经很沉重,就不要再压抑自己。”
这次常乐沉默不语。
“手不沾血”他找到了蒙混的办法,而“只解决需要,不产生感情”,或许是解决另一个难题的出路,可他总觉得不容易自圆其说。
贱民区的夜很静,不远处的阿兰家里却有动静,常乐开启30倍听力,发现是阿兰的五婶在给小丫头讲课,一个新娘该了解的知识和技能,今晚必须灌输完毕。
那种话题听的人脸红,常乐连忙解除狡兔状态,长长叹了口气。小丫头过去以为亲嘴就会怀孕,现在应该什么都懂了,以五婶教学之详尽,只怕阿兰现在懂的比他更多。
是时候了,明天就离开这座城市!
一早就走!
不过,常乐的人生就是如此不顺,以至于每一次的计划都会被打乱,想做的事总也做不到。
例如“一早就走”。
例如“再也不动用君王套装”。